最近小说《风情不摇晃》引起的风波让我不由得联想到之前刘亦菲和《围棋少女》这本书的事情,从本质上讲,两件事其实同一性质。刘亦菲在北美宣传电影《花木兰》时接受记者采访,当众说过很喜欢《围棋少女》和原作者,而且还说她很想出演《围棋少女》改编的影视作品,很向往那个女主角色。 刘亦菲与《围棋少女》合影 本着求真的精神,我还是去看了一下《围棋少女》这本书。作者采用双视角、双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单数章女主是伪满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双数章男主是一名日军军官,一个标准的军国主义、民族主义者,讲述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伪满一个中国女学生爱上日本军官的故事。听着是不是和《风情不摇晃》很像? 有人认为小说在某种程度上传递了一些反战思想,但我认为其导向是有问题的。因为在美化以男主为代表的日本的前提下,作者并没有从女主的视角,或是旁观第三者视角去揭露日军的暴行,反而通过女主视角丑化革命青年和抗联战士,将男主塑造成“英雄”,这是美化侵略,篡改历史。记住该记住的,是我重发本文的初衷。以下为正文。 日本侵占中国的东北四省区后,已经实现了其基本国策(“大陆政策”)所规定的“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的第一步,为其进一步扩大侵略、实现“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的第二步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遍及东北各地,彼伏此起,接连不断,使日本无力他顾。为此,日本在镇压东北抗日义勇军致力于巩固在东北的统治的同时,又向长城沿线进攻,以武力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塘沽协定》,在长城以南的冀东地区制造了不许中国驻军的“非军事带”。这既有利于巩固其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又为下一步发动侵华战争准备了条件。 《塘沽协定》签订的次月,即1933年6月,日本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对外军事战略。会议一致认为,苏联是日本当前最危险的敌人,苏联在远东的军事力量极其强大,日苏在石油、渔业、边界等各方面又存在着尖锐的矛盾,随时有发生日苏战争的可能。而日本的国力还不足以与苏联对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中国进行全面战争,不但要消耗大量国力,而且难以在短期内获胜。因此,日本应避免激化与中、苏的矛盾,致力于加强自身实力,巩固现有的统治。日本海军军事参议官会议也认为,由于《伦敦海军裁军条约》的限制,“规定的海军兵力,对日本海军作战是不利的”,“无法进行对美防御作战”【[日]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扩张的步伐不得不暂时缓和下来,一方面大力发展军事工业、扩充军备,一方面有限度、有步骤地向中国的华北地区扩张。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在一份秘密情报中曾说:“帝国工业的生产量逐渐膨大……痛感原料之不足与市场之狭小……是以对于新原料与市场之觅求,乃帝国荣瘁攸关之重大事业……帝国原料与市场问题之解决,实不能不注视易于进攻之中国北部”,“故华北诚为我帝国最好之新殖民地”【周永庆:《抗战以前之中日关系》】。 1935年5、6月,日本政府先后逼迫中国当局签订《何梅协定》、《秦土协定》,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控制了平、津地区及冀、察两省。随后即加紧策划冀、察、晋、绥、鲁“华北五省自治运动”。9月24日,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陆军少将发表“华北五省自治声明”(即多田声明),提出日军对华北的三点态度:“一、把反满抗日分子彻底地驱逐出华北;二、华北经济圈独立(使华北财政脱离南京政府的管辖);三、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为此,必须改变和树立华北政治机构。”【[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11月,日本首先组建了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接着逼迫国民政府成立了适应日本“华北政权特殊化”的“冀察政务委员会”,实际上把冀、察两省划入了日本的势力范围。这理所当然引起中国民众的反对。12月9日,北平学生举行爱国示威活动,并得到全国的支持响应。 在这种形势下,日本政府于1936年1月13日对多田骏发出《处理华北纲要》。《纲要》中说,虽然“自治的区域以华北五省为目标”,但“不能为扩大地区而操之过急”,要“先求逐步完成冀察两省及平津两市的自治”,再“进而使其他三省自然地与之合流”【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 中、日两国于1935年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后,蒋介石在当年夏,派驻日公使蒋作宾向日本政府送交了《中日和平提案》。主要内容有四点:“一、东北问题中国暂置不问。二、中日关系于平等基础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但与东三省有关的不平等条约暂时除外;同时中国停止排日教育,日本停止对华优越主义之宣传。三、以平等互惠为原则,中日经济提携。四、于经济提携基础上缔结军事协定。”【[日]近卫文麿:《日本政界二十年——近卫手记》】外相广田弘毅基本上同意该提案,但军部反对,坚持要蒋介石承认伪满洲国,因而广田在“日军制订在华北进行军事行动计划的同时”,命外务省东亚局与陆、海军当局合作,于1935年8月5日制订出“利用外交手段征服中国的计划”。 10月4日,该计划由首、陆、海、藏四相通过,秘密发给驻外使领馆。公开后发表的要点为:(一)中国取缔一切排日运动;(二)承认伪满洲国,建立日-满-华经济合作;(三)中日共同反共。这就是著名的“广田三原则”。 但广田在对驻外官员作补充指示时解释三原则的实质和公开发表的不尽相同。其主要区别为:(一)在第一条中要求中国停止依附欧、美的政策,在具体问题上和日本合作;(二)如暂时难以承认伪满洲国时,目前可暂且对伪满洲国的独立加以默认,至少在与满洲毗连地区的华北方面,与伪满洲国之间实行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助合作;(三)省略了“中日两国根据相互尊重独立的原则来合作”这句话【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组编:《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下卷·第一分册》】。据广田说,“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谅解,对以上三原则表示了赞成的意思”【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其实“所有日本帝国主义者所谓'和平解决’的言论,日本外交家的漂亮词句,都不过是掩盖其战争准备的烟幕弹”【《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毛泽东选集·卷二》)】。 1936年6月8日,由陆、海军共同制订的日本《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和《用兵纲领》等文件修改完毕,将假想敌国的主要目标定为美国和苏联,同时包括中国和英国。“国防方针与过去一样采用速战速决主义,强调在作战一开始即发挥强大威力。这是因为日本已经感觉到以现有国力,不能承受长期持久的消耗战。但是所确定的假想敌国美国、苏联、中国以及新增加的英国,都是大国,对此并没有必定取胜的手段,无论同哪一国开战,都有成为长期作战的可能性。因此要增加能维持长期持久作战的必要思想认识与准备”。 关于“国防所需兵力”,陆军确定:“战时50个师团,常设师团为20个,其中6个满员师团设置于满洲,同时重视航空军备,先准备140个中队,将来必须更加快速地扩充。”【[日]生田淳《日本陆军史》(《军事历史研究·第六章》)】海军决定:“负责外线作战的部队以下述兵力为基干,并配备适当的辅助兵力: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0艘,巡洋舰28艘,驱逐舰战队6个(旗舰6艘、驱逐舰96艘),潜艇战队7个(旗舰7艘、潜艇70艘)。”另外有“陆基航空兵队65个(每队常用机12架、备用机6架)及舰载飞机291架”【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 1936年8月7日,日本内阁举行首、外、陆、海、藏五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规定日本当前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同日还举行了首、外、陆、海四相会议,决定了《帝国外交方针》,规定当前“对华实际措施的重点,在于首先使华北迅速成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区,并且一面获取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备,一面使整个中国反对苏联、依靠日本”。 根据这个方针,8月11日,日本内阁有关各省又制定了《对中国实施的策略》,更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除仍“把该地区(华北)作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带,同时有利于获得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一方面防备苏联的侵入”外,对南京国民政府要“具体地设法促使该政权逐步采取反苏的态度而接近帝国,特别应采取措施,使该政权不能不自行进一步努力改善华北的事态”;要求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防共军事协定》,订立日华军事同盟和“解决日华悬案”。主要有“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最高级的政治顾问,参与国民政府的内政、外交等方面的机要工作”,“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军事顾问和军事教官”,“建立日华航空联系”和签订《日华互惠关税协定》等。此外还要求加强“日华经济合作”,“力求形成一种日华不可分割的关系”【[日]岛田俊彦、稻叶正夫《现代史资料(八)·日中战争》】。 与此同时,参谋本部制定了《昭和十二年(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对华北方面,使用两个军(五个师团,根据情况发展,可再增加三个师团),用以占领平津地区和华北五省;对华中方面,使用第九军(三个师团)占领上海附近地区,另组建第十军(两个师团),从杭州湾登陆,两军互相策应向南京方向推进,占领并确保上海、杭州、南京三角地带;对华南方面,使用一个师团占领广州一带地区。要求海军一开始就控制中国沿海及长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主要地区。但限于兵力,为避免与中国进行持久战和全面战争,在作战指导方针上,力求打速战速决的局部战争。 正当日本积极准备扩大侵华战争之际,恰巧发生了“成都事件”【成都不是通商口岸,没有日本侨民。但日本出于侵华战略的考虑,认为四川不仅是国民政府围剿红军的基地,而且将是中国对日长期抵抗作战最后的战略要点,在成都设立领事馆便于搜集情报,因此未经与中国协商欲强行在成都设立领事馆。日本的蛮横做法激怒了成都民众,涌入日人住宿的大川饭店,打死日人两名、打伤四名】。“成都事件”次月(1936年9月)又发生北海事件【日本商人中野顺三在北海(当时属广东省)被杀】。日本即以此为借口,向中国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进行武力威胁。9月9日,日本海军第三舰队第十三驱逐队和第十六驱逐队开广东、北海。 15日,海军军令部制定《北海事件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有:“从速贯彻日前正向国民政府进行的要求,促使其迅速表明排除在北海的抵抗的决意”;决定向北海增派第一航空战队、第二航空战队、第八战队和特别陆战队一个大队,另外命第二舰队、第一水雷战队、特别陆战队三个大队及舰载战斗机和攻击机各二十四架为待机兵力;“与上述措施并举,进行外交交涉,同时与成都事件合并强行解决”【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同日,参谋本部也制定了《对华时局对策》。其主要内容有:“对华中、华南,在目前形势下,不以陆军行使实力。如抗日行为波及华北,为预防不祥事件发生,于适当时机派遣一个师团至满洲,在锦州附近待命。万一在华北发生有损帝国军队威信之事件,中国驻屯军应断然予以惩罚。此时,上述之一个师团及关东军司令长官所属部队之一部,可加入中国驻屯军……的行动,应神速机智,在最短时间内予以闪电打击,以最小限度的要求局部地解决问题。”【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大本营陆军部》】 在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谈判处理成都、北海事件期间,日方提出与中国缔结防共协定,在华北地区实行特殊制度,彻底禁止排日;政治、军事机关需聘用日本顾问、教官;与日本缔结关税协定,降低税率;福冈与上海间建立航空联系;成都开埠,中日合作开发四川经济等一系列要求。这些要求全是日本于同年8月11日制定的《对中国实施的策略》中的内容,与成都、北海事件并不相干,中国当然不可能接受,谈判遂陷入僵局。 日本陆军和海军对如何打开僵局,意见不完全一致。海军主张以武力迫使国民政府屈服。海军省9月26日制订的《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就规定:“在整备对华作战准备的同时,依靠增派的兵力威势,促进外交交涉”,“要求蒋介石返回南京(当时在广东),使之迅速负责与我直接交涉”;如果蒋介石不回南京,或国民政府不答应要求时,准备使用武力,对华作战。作战的规模预定:“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保障占领青岛(海、陆军协同),封锁华中、华南要点(海军),轰炸华中、华南的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等,陆军出兵华北。”【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但是在10月13日内阁会议上商讨对华作战问题时,陆军大臣寺内寿一等基于陆军装备现状及对苏战备等考虑,对马上进攻中国颇为犹豫。 就在日本政府和陆、海军在对华是否立即用兵的问题上彷徨未决之际,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中国内部形势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日本对此感到非常突然,因而在12月14日制定了《西安事变对策纲要》,原则上采取不干涉方针,静观事态的发展;但也做了武装干涉的准备:海军第三舰队加强警戒,馆山、木更津、佐伯、大村、鹿屋各航空队的一部及横须贺、吴港、佐世保各镇的特别陆战队一个大队作好战斗准备,并向汉口、上海增派特别陆战队。1937年1月,关东军参谋部为今后的行动制定了《关东军的方针》,决定暂时停止侵绥作战,巩固在察哈尔的占领地区,并命德王以察境蒙政会的名义于18日发出通电,表示“为使中央无后顾之忧,专心讨逆,暂时中止对绥军事行动”。很显然,日本是在盼望中国因西安事变而爆发大规模的内战,以便从中渔利,乘机侵占中国。 日本国防方针所确定的假想敌国,虽然陆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苏联,海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美国,但不论是北进或南进,国家战略的第一步都必须先征服中国。1937年6月9日,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呈陆军省和参谋本部的《对苏对华战略意见书》说:“从准备对苏作战的观点来观察目前中国的形势,我们相信:如为我武力所许,首先对南京政权加以一击,除去我背后的威胁,此为上策。”【[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这当然是从纯军事战略上提出的;从国家战略的角度上说,先征服中国,不仅可除去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日本所缺乏的战略资源。至于所观察到的目前中国形势,则是指国、共两党虽已走上停战、合作的道路,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乘此时机发动侵华战争最为有利。这是关东军和日本统治集团内多数人的想法。“七·七”事变也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爆发的。 为了适应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在1936年8月制定的《国策大纲》中确定大量增加军事工业投资,把“扩充国防军备”摆在首位。1937年军事工业投资达22.3亿日元,比1936年增加了2.2倍,占当年工业投资总额的61.7%。其武器装备的生产能力达到了年产飞机1,580架、大口径火炮744门、坦克330辆、汽车9,500余辆的水平,造船能力为40余万吨,造舰能力为5万余吨。至于步兵轻武器及小口径火炮等的年生产量,完全可以满足进行大规模战争时的年需要量。 日本在增加军事工业投资的同时还大量增加直接军费。1937年的预算,陆军为7.3亿日元,海军为6.8亿日元,总计达14.1亿日元,占当年国家总预算的47%。由于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和大量增加军费的关系,日本军队的数量及技术装备水平迅速提高。“七·七”事变前夕,日本陆军有17个常备师团、4个混成旅团、4个骑兵旅团、4个野战重炮兵旅团、3个战车联队(包括坦克、装甲汽车)、16个飞行联队(54个飞行中队)以及守备队等,共约38万人(表一、二)。 表一·日本陆军·一(1937年7月7日) 日本实行征兵制度,凡年满17—40岁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除现役兵38万人以外,尚有预备役73.8万人、后备役87.9万人、第一补充兵157.9万人、第二补充兵90.5人,总计约448万余人。此外还有第一、第二国民兵役。日本海军的动员情况大致与陆军相同,只是服役年限与陆军不同。日本如果全部动员,陆、海军共可达1,000万人。 表二·日本陆军·二(1937年7月7日) 关于日本海军,据日本海军1937年6月统计,当时已服役的作战及辅助舰艇有战列舰9艘(总吨位27.2万吨,下同)、航空母舰4艘(6.9万吨)、重巡洋舰12艘(10.8万吨)、轻巡洋舰21艘(10.7万吨)、驱逐舰102艘(12.6万吨)、潜艇59艘(7.6万吨)、练习舰1艘(1万吨)、水上机母舰2艘(3.1万吨)、潜艇母舰5艘(3.1万吨)、布雷舰6艘(2万吨)、海防舰7艘(5.5万吨)、炮舰10艘(0.5万吨)、水雷舰8艘(0.4万吨)、扫雷舰12艘(0.7万吨)。另有修理舰、运输舰、特务舰、测量舰、布雷艇、猎潜艇等,总计285艘,总吨位115.3万吨。此外, 正在建造中的尚有战列舰2艘、航空母舰2艘、轻巡洋舰4艘、驱逐舰12艘、水上机母舰3艘、水雷舰4艘等【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其实力仅次于英、美,居世界第三位。 日本没有独立的空军,航空兵分属于陆、海军。“七·七”事变爆发时,日本陆军编有一个航空兵团,所属第一、第二、第三飞行团(分驻本土、朝鲜、台湾)及关东军飞行集团、航空兵团直属飞行队。其编组为:飞行团(集团)下设若干飞行联队,每联队下设两个飞行大队,每大队下设两个飞行中队。中队是基本建制单位。 1938年7月,日本陆军将飞行联队改称“飞行战队”,并取消了大队一级。 陆军航空兵团共有54个飞行中队,其中战斗机中队22个(每中队常用机12架、备补机8架),轻轰炸机中队6个(每中队常用机9架、备补机6架),重轰炸机中队8个(每中队常用机6架、备补机4架), 侦察机中队15个(一般中队机数同战斗机中队,军以上单位直属中队机数同轻轰炸机中队),轰炸、侦察混合中队3个。另外各飞行联队还有直属的轻轰炸机和运输机各1架。总计共有各型作战飞机约960架。 此外还有运输机、训练机和研究机等数百架【高晓星、时平:《民国空军的航迹》及《日本陆军史·第六章》】。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陆军组建“临时航空兵团”投入关内作战,1938年4月改称“航空兵团”,留守本土的“航空兵团”则称“留守航空兵团”。 日本海军航空兵分为陆基航空队与舰基航空队两种。陆基航空队有联合航空队和航空队两级编制。航空队为基本建制单位,联合航空队为战斗编组,下设航空队无定制。陆基航空队共有37.5个航空队,作战飞机458架。 舰基航空队有航空战队和航空分队两级编制。航空母舰上搭载的飞机,一般以6架为一个分队。其他军舰上搭载的飞机无定制。舰基作战飞机共有182架(其中航空母舰搭载飞机130架)。日本海军陆基和舰基作战飞机共计640架【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日本海军在中国作战》】,其数量虽不如日本陆军多,但装备及飞行员的素质比陆军要好。 当时的中国,工业基础极为薄弱,手工业仍占主导地位。直到“七·七”事变前,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仅占10%,这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外资企业的产值在内。工业总产值不过13.6亿美元。农业生产仍然是依靠人力、畜力,延续了三千多年的小农经济更显落后。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军事工业当然难以发达。至1937年时,仅能生产步兵轻武器和小口径的火炮,大口径火炮、坦克、汽车等尚不能生产。飞机和舰艇虽已生产出少量产品,但主要部件及原材料必须依赖输入。无批量生产的能力,就战争的需求而言,实际上等于不能制造。总之,“七·七”事变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工业与日本相比,居于绝对劣势(表三)。 表三·中、日国力对比 中国陆军在“七·七”事变爆发时,有步兵182个师又46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又6个独立旅、炮兵4个旅又20个独立团及其他少量特种兵部队【何应钦:《八年抗战之经过·第二篇·开战之前敌我兵力比较》(浙江省中国国民党历史研究组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战场史料选编》)】,总兵力约200万人(表四)。 表四·中国军事力量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军队虽然在名义上隶属于国民政府,但实际上组织领导及指挥并不统一。中央直属的部队约70个师,习惯上称之为“中央军”。其中40个师是以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苏联帮助建立的黄埔军官学校学生为军官组建的国民革命军,后来在德国顾问团指导下进行训练,并装备了一批引进的新式武器,素质较其他部队为好。中央军以外的地方势力军队,各有其自身军校培养的军官,有各自的军需制度,主要靠自己筹款购买或由自办兵工厂生产武器,因而装备差别很大。编制也不一致,师通常有甲、乙、丙三种。国民政府1936年开始整编陆军,到“七·七”事变爆发时,仅完成了20个调整师的整编,但也没有装备齐全【人员、武器装备见表五。注:本表为事变前中、日陆军步兵师(师团)兵力、兵器比较(刘庭华编:《中国抗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系年要录统计荟萃》)。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所编《关东军》编制与此不同,记常备师团战时编制28,200人,装备步骑枪9,535支、轻机枪292挺、重机枪96挺、掷弹筒308具、步兵炮40门、野山炮64门】。其他整理师及尚未整编各师约为调整师的五至七成不等。由于运输工具缺乏,而征兵制又刚刚开始在部分地区实行,所以军队在军需补给和人员补充等方面的能力极为薄弱,与日军相比差距很大。 表五·中、陆军师(师团)比较 中国海军自甲午战争遭日本海军歼灭性打击后,一直未能恢复元气。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时,海军舰艇总吨位才34,485吨。“一·二八”抗战后,国民政府开始注意国防建设。海军方面,在海军部长陈绍宽主持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购买、制造军舰和整顿江、海防要塞。从1932年到1937年,从日本购买了“宁海”号巡洋舰,从德国和英国购买了15艘新式鱼雷快艇,自建了“逸仙”号、“平海”号巡洋舰和10艘炮艇,并改造了“建安”号、“建威”号、“中山”号等13艘旧舰等。到“七·七”事变前夕,中国海军共有各种舰艇(包括原东北及广东的海军舰艇)120余艘,总吨位约11万吨。但实际作战舰艇仅60余艘,吨位约6万余吨【注:由于统计方法不一,所以各种资料所记总吨位数亦不一致,从56,239吨—69,000吨都有】。中国海军舰艇与日本海军相比,从排水量、防护、火力、射程、航速等构成海军战斗力诸重要元素而言,更远逊于日本。 中国空军在“七·七”事变时,尚处于初建阶段,实力远较日本为弱。当时各种飞机共约600架,其中作战飞机314架,飞行员620人。这些飞机分别购自美、意、德、英、法等国,机种多,维修难;少量国产飞机,大多数部件也要依赖进口,所以不少飞机常因缺乏零部件而长期不能起飞。空军在南京、南昌、洛阳、广州设有四个航空总站。机场有一百余个,设备较为完备的有太原、运城、周家口、归德、徐州、汉口、广德、句容、杭州、南宁、成都、昆明、兰州等机场。飞行部队共编为9个大队,第一、第二、第八大队为轰炸机大队,第三、第四、第五大队为驱逐机大队,第六、第七大队为侦察机大队,第九大队为攻击机大队。每大队下辖2—4个中队。加上直属中队,共31个中队【《空军沿革史初稿》】,每个中队编有飞机一般为9架或10架,个别中队12架或7架,重轰炸机为6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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