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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酒吧喝醉,被男子带到酒店强奸,男子:我看她挺享受,以为她是自愿

 刘海蓝 2023-02-10 发布于山东
在一些老一辈人的眼中,酒吧不是什么好地方,可对于年轻人,这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休闲娱乐场所。累了烦了,在酒吧喝酒放纵一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一旦喝多了,就有可能被有心之人盯上,山东东营的魏女士,就因醉酒遭遇了不测。

一、案例回顾(案例来源:裁判文书)
男子侯某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圈动态里,看到了朋友与魏女士的合照,魏女士是位模特,身材长相都很不错,侯某被其吸引,通过朋友加了魏女士的微信。
之后,两人就经常在微信上聊天,日渐熟络起来,而案发当天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
晚上10时多,魏女士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酒吧玩,她在不知不觉中就喝醉了。
时间来到凌晨3时许,一行人准备离开,魏女士却独自去了厕所,由于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离开的魏女士。
可令魏女士没想到的是,自己被侯某盯上了。
侯某恰巧也在这个酒吧,在看到看到魏女士独自一人上厕所后,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他还特意等了半小时。
在确定没有人找魏女士,侯某给魏女士打去了微信电话。
此时,魏女士还坐在厕所的地上,连起身都费劲,接通电话后,她不知道对方是谁,对方却一直在问她在哪里,魏女士并未回答,直接挂断了电话。
没一会儿,侯某闯入了女厕所,然后将魏女士抱上了车,期间,魏女士还有一些意识,可随着被抱上车,她就睡着了。
等再次醒来,魏女士发现自己已经躺在酒店床上,侯某正在脱自己的衣服,她想反抗,可浑身没劲。
就这样,魏女士与侯某发生了关系,而后,她再一次睡着了。
等又一次醒过来,魏女士发现侯某又在侵犯自己,并在侵犯后用手机拍下了魏女士的裸照。
早晨7时许,魏女士醒了,看到自己和侯某都没穿衣服,又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她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
就在她想报警时,却发现两部手机都被关机了。
此时,侯某也醒了,魏女士质问他为什么把手机关机。
侯某却说道:“我看你喝醉了,好心把你带到酒店,你还这么对我。”
魏女士一听,气愤至极,说:“你扒我衣服,跟我发生关系,给我手机关机还给我拍照,你把这个叫好心。”
随后,魏女士报了警,而民警赶到前,侯某也并没有离开。
在审讯时,侯某是这样对民警说的:“我脱她衣服的时候她没反抗,亲摸她的时候她有反应,喘着粗气,我就以为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

二、魏女士在侵犯时,没有反抗,有了生理上的反应,侯某是否构成强奸呢?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从定义可以看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

该案中,侯某趁魏女士醉酒不能反抗,与她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罪构成要件中的其他手段。

而“强行”的表现就是是否违背受害者意志。

很多人看来,只有言语上的制止、行动上的抗拒,这些实实在在所表现出来的,才算是反抗,才算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志,其实不是这样的。

具体到本案中,侯某与魏女士是第一次见面,而且魏女士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因此,魏女士不具有自愿跟侯某发生性关系的前提和合理根据。

而且,侯某明知魏女士醉酒,仍将其带到酒店并发生关系,这显然是违背了魏女士的意志。

因此,就算是魏女士在遭受侵犯时出现了生理上“舒服”的表现,侯某依旧触犯了强奸罪。

最终,侯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三、写在最后
酒后失身,魏女士也算为自己的醉酒尝到了苦头,未来她应该会控制自己。
而侯某没管住自己的下半身,欲望战胜了理智,最后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其实,去酒吧喝酒消遣没什么不对,只是希望看到这起案件的年轻女性,去酒吧时控制饮酒,切莫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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