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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对于社会办医意味着什么?

 霍尔斯毕节 2023-02-10 发布于贵州

2月9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发布了“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未来国家将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3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应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5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通知表示,此轮工作重点任务在于:

(一)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二)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

(三)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

(四)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序整合资源”方面,通知明确要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作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成员单位,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

同时,文件要求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下沉,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

也就是说,未来几年,国家将继续在推进“分级诊疗”方面持续发力,而康复、护理、家庭医生,也将成为国家鼓励基层医院重点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

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对于社会办医来说意味着什么?

2019年6月,社会办医近几年最重磅的官方文件,《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发布,社会办医医联体建设再次被推向舞台。文件明确指出,社会办医可以选择加入医联体;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除此之外,这份文件还表示,会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

而在地方上,“社会办医加入医联体”甚至成为了个别地区医疗健康发展的硬性要求。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始推动社会办医加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例如医改前锋三明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诊所(含中医诊所)以自愿为原则加入医联体,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按照定义,“城市医疗集团”属于“医联体”的一种。而“医联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或者称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与“县域医共体”类似,“城市医疗集团”也是以政府规划为主,由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以及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建设的一种“医疗联盟”。

组建目的是为了实现联盟内部的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统筹医联体内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让“大哥带小弟”,把大医院冗余的(患者)资源下降到基层医院中去。

据了解,早在2019年,国家发布的医药卫生体质改革中就提到过要“在 100个城市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在500个县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

此外,该医改文件还表示,国家将引导医疗联合体特别是医疗共同体有序发展,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避免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患者等问题。

事实上,近几年,国家及各个省市都发布了不少文件支持民营医院加入到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当中,并且积极鼓励社会办医牵头组建医联体。

同时也积极落实医联体内部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政策,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广东省也发文,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机构参加医联体。

经历医联体的发展,民营医院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重新认清自己的定位,到底要融入什么样的圈子,与公立医院、与同行进行什么样的合作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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