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许琪 |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的变与不变

 竹山一枝秀pfxh 2023-02-11 发布于江西

不久前,我的新书《传承与变迁:当代中国家庭结构与家庭养老》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概括了我近年来对中国家庭结构、家庭养老和代际关系等相关问题的粗浅思考和实证探索。

从博士阶段算起,我从事这一问题的研究已有约十年时间。在研究之初,我时常被两种冲突性的观点所困扰。

一方面,很多学者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传统的孝道观念和代际关系已不复存在,很多子女不仅不养老,反而在“啃老”。但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研究发现,子女依然在经济、日常生活和情感方面向父母提供了广泛的支持,且大多数老年人依然对子女的孝行表示满意。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点是不可调和的,研究者赞同一个,就不可能同时赞同另一个。

但我觉得,这种表面上的冲突背后依然有非常广阔的可探讨空间,因此,在这两种对立的观点之间寻找一条中间路线构成了我研究家庭养老和代际关系的出发点。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的“名”与“实”

沿着这一思路,近十年来,我依托“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和“中国健康与营养跟踪调查”等有全国代表性的大规模抽样调查数据,对中国家庭的居住方式、代际关系、孝道观念和老年人福祉等问题开展了多项研究。通过这一系列研究,我发现,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变迁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从“名”与“实”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的外表,即“名”的层面看,中国传统的扩大家庭制度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延续。如:多代家庭依然是当代中国家庭的一种重要类型,孝道观念依然在当代中国得到了保留,子女依然在经济、日常生活和情感方面向父母提供了很多强有力的支持。当代中国家庭在居住方式和代际关系上的这种延续性充分说明,家庭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制度,即便在快速而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家庭制度依然会表现出它坚韧的一面,而这种家庭韧性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传统的扩大家庭制度能够在现代社会找到继续生存的土壤,并依然在两代人甚至更多代人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

其次,从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的本质,即“实”的层面看,当代中国家庭确实发生了很多非常深刻的变化。如:在家庭结构方面,很多老年人虽然依旧选择与子女同住,但支撑这种居住方式的已不再是多代同堂的主观偏好,而是父辈和子辈在经济、日常生活和情感方面需要相互扶持的客观需求;在代际关系方面,中国老年人虽然依旧能够得到子女的各种支持和赡养,但与以往强调延时性的代际互惠关系不同,当代中国家庭更加看重即时性的交往公平,父母能否在经济和小孩照料方面向子女提供帮助已成为影响子女赡养水平的重要因素;在孝道观念方面,孝道传统在当代中国虽然依旧盛行,但这种孝道已从过去的“既孝且顺”转变为当下的“孝而不顺”,权威性孝道的衰弱和相互性孝道的增强是当代中国孝道变迁的典型特征。

名义上的延续与实质上的改变并存是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所以,我在书中提出,当代中国家庭是一种兼具传统外表与现代内涵的混合家庭制度。

当代中国家庭发展从“特殊主义”走向“普遍主义”

除了这种混合家庭制度,我还在书中分享了我的另外一个发现:中国家庭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个大致的变迁方向,即从“特殊主义”走向“普遍主义”。

以孝道双元模型为例,相互性孝道是基于亲子之间的自然亲情产生的,这种亲情是不分国界和文化传统的,换句话说,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自然亲情是普遍存在的,基于自然亲情产生的代际之间的相互支持是全世界所共有的。但权威性孝道则不然,它产生于父子两代对自身责任和义务的遵从之上,从这种孝道出发,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是子女无论如何都不应推卸的责任。很显然,这种基于责任的赡养关系是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我的研究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人对权威性孝道的认可度在下降,而对相互性孝道的认可度则不断增强,所以,从孝道观念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家庭出现了从“特殊主义”向“普遍主义”的变迁。

除此之外,我在其他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变迁。例如,在对儿子和女儿养老功能的对比研究中发现,原本承担正式赡养责任的儿子在养老中的作用逐渐被女儿所取代。社会学家 唐灿认为,儿子养老出于责任,而女儿养老出于情分。所以,从女儿养老功能提升这个角度也可以证明,中国家庭养老的产生基础出现了从责任向情感的转向。这种转向不仅出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过程中,也出现在父母对子女的各种支持上。以往有不少研究将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支持视作“啃老”,一些相对中立的研究将之描述为“恩往下流”或父母基于“责任伦理”的无条件付出。但在我看来,这些表述都不准确。在几项关于父母对子女支持的研究中,我发现导致父母支持子女的原因不是子女的过分索取,也不能完全由父母的“责任”来解释,而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和深厚情感。换句话说,“下流”的不是“恩”,而是“情”。这种“情”跟相互性孝道所强调的自然亲情是同一种情,因为“情”是双向的,代际关系必然也会出现双向性。

除了双向情感,支撑双向代际支持的另一个普遍法则是“互惠”。人类学家诺斯在关于礼物交换的研究中提出,人类社会存在普遍的互惠倾向,这一法则在后续很多研究中得到了证明。我对中国家庭代际交往的几项研究发现,互惠原则也日益成为中国家庭代际交往的基础。例如,父母给予子女经济支持、帮子女带孩子有助于其在年老体衰时得到子女更多的回报。此外,父母也会因单方面从子女处得到大量支持而不能给予及时回馈而心生愧疚,这都是互惠原则的真实写照。

总而言之,我的一个初步判断是,中国的代际关系正逐渐走向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说的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纯粹的人际关系,代际交往的原则也越来越基于平等互惠的现代社会所普遍认可的基础上,因此,中国家庭正在经历从“特殊主义”向“普遍主义”的转变。虽然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很多传统得以保留,例如,子女依然在赡养父母,很多老年人依然与子女同住,但产生这些行为的逻辑基础已与传统社会大为不同,这或许是很多研究认为中国家庭既变又不变的主要原因。


*本文原载于《中国妇女报》2023年2月7日“新女学周刊·理论”版,作者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内容仅作学术传播,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