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北京市 | 2022年9月 |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 持续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重点满足首次置业无房刚需家庭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严格定向安置房管理,清理逾期未安置项目,提升安置房建设质量和环境品质。 |
山西省 | 2022年6月 | 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 |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各市从实际出发,通过发放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契税补贴、引导企业优惠促销,以及在政策范围内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要。持续扩大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实现省内房地产信息互联共享,方便职工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提取。 |
2022年4月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
2022年1月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职能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时申请验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诚信管理体系,鼓励有能力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积极申请“房证同交”服务,对完成“房证同交”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公示并予以适当激励,形成良好市场导向。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购房人权益。 |
内蒙古自治区 | 2022年10月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 推进全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等迫切需要更多适应住建行业发展的各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
上海市 | 2022年9月 | 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 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宅项目建设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江西省 | 2022年6月 | 江西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 加强房地产用地市场价格监测和住宅用地分类供应调控。强化对土地估价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2022年5月 | 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建设省住建大数据平台,汇集房产交易网签数据,实现从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物业服务到房屋征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效能。 |
2022年4月 | 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行动方案 | 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加大住宅库存低、配套设施完善区域的土地供应,加快商品住宅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更好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组织开展第二届“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开展线上展销、直播看房。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 |
河南省 | 2022年6月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作为一般监管资金由房地产企业使用,允许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释放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 |
2022年3月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定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推动新增城镇农业转移人口150万人左右,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有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
湖北省 | 2022年6月 | 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 | 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风险处置项目,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并购债券业务,积极为项目出让、兼并收购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
2022年5月 | 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 |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采取支持人才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展销促销、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等政策措施,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
广东省 | 2022年8月 | 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 | 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2年1月 | 广西建筑业稳市场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在拨付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时,应当将工程进度款的20%—30%直接汇入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海南省 | 2022年9月 | 《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 | 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确保今年计划开工的5万套安居房9月底前全面开工,加快已建成安居房配售。出台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综合性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减为不低于40%。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适当新增住房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工具,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研究合理调整城市更新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最小单位建筑面积。 |
重庆市 | 2022年9月 | 《重庆市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重庆市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加大财政奖励支持。从2023年开始,对在我市设立的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1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或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以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美元)为基数,按不低于2%(人民币)的额度予以奖励。 |
四川省 | 2022年6月 | 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 支持“一城一策”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引进人才、二孩三孩家庭、农民工等购买商品住房给予适当支持。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可酌情予以展期或续贷。加大租赁市场培育,支持租房消费。 |
云南省 | 2022年7月 | 云南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指导重点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实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促进销售政策,支持指导州、市和房地产企业、行业协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适时举办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房地产展示交易会。鼓励商品房库存量大、去库化周期长的城市,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市场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2年5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
2022年6月 | 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 .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各地因城施策,适当降低商品房首付比例,简化预售资金使用程序,可按工程进度释放重点资金,保障企业对非重点资金的灵活使用权,推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