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接上例067】亥月己丑日(旬空:午未)占将来有官否,命之再占,又得水地比 原断: 断曰:命若无官,官不得生世持世,今既前卦得官动生世,后卦得官临世位,食禄王家终须有日。 彼问:应在何年? 余曰:前卦官临月破,定于实破之年。 果于巳年承袭①长房世职②。若以月破百无所用,霄壤之隔也。 ①承袭:承继、沿袭。 ②世职: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 取用神: 占将来有官与否,以官鬼为用神。此卦,以初爻官鬼卯木为用神。 理法分析: 官鬼卯木得月建亥水生扶,日建丑土没有生克,为旺相。 卦为静卦,兄弟未土被日上丑土冲之暗动,但未土没有对用神产生生克的影响,所以用神依旧旺相,为吉。 象法分析: 官鬼持世旺相,官鬼为官职,持世旺相为本人得官之象。 初爻未土暗动,让世爻之官入墓,是目前无官之象。墓库未土空亡,不能墓住官鬼,终会得官。 官鬼卯木之所以旺相,是得益于月建亥水之生,水入卦在六爻,六爻为祖宗,是得祖荫之象,故是“承袭长房世职”。亥水纳乾,乾为宗庙,也是承袭世职。 以此卦论应期,官鬼入墓,需出墓而论,当应卯酉年。而此卦为再占之卦,宜结合前卦而定应期,故有“前卦官临月破,定于实破之年”之断。 批注:多占卦,前后卦的卦象有表述的侧重点,在应期于细节的判断上,应相互参考。至于月破之爻“月破百无所用”之论,实为无稽之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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