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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离婚快乐

 写字姑娘 2023-02-14 发布于山东
上午11:23
办公室依旧吵,乱。看了一阵书,打开电脑,写几个字吧,戴上耳机,躲进自己的小世界。
或许我以后可以考虑去下对面的会议室呆着,安静。

穿了两条裤子,果然暖和了太多。太阳晒得我头发摸起来都发烫,不是被晒而是被烤的感觉。冬日里,一有太阳就很让我喜欢。
天这么好,或许我下午可以去海边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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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的胡适《四十自述》,最后一部分是怀人集,怀念了友人徐志摩、林森、曾孟朴、辜鸿铭等。其中一篇《追悼志摩》,给我留下了点印象。

诗人徐志摩被世人赞扬他的才华的同时,也被人质疑他的为人,尤其是婚姻爱情方面的道德感。曾看过一些八卦,从那些与他无关的素未谋面的后人的文字中。我正好好奇胡适眼中的他是怎样一个人,可能较客观些,这才是有资格评论他的人,一定程度上了解更重要是能理解他的人。
从八卦中也曾怀疑过徐志摩的人品,意外的,胡适对他持欣赏态度,甚至还替他解释了他一生中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渣”。
胡适提到“志摩所以能使朋友这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如果当真,那真是极高的评价,只这两个人的几句话就让我觉得他定是心中有爱道德水平较高之人。
文中提到徐志摩的人生观“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他不止一次的提到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这三个词,我非常赞同,这又让我想到李银河,她的态度也是如此。我的追求可以说也正是如此。

爱与自由在他心里的分量太重,这就不难解释他被大众批评的婚姻与恋爱观,与张幼仪、陆小曼、林徽因的各种纠葛。他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胡适替徐志摩解释道: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他和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这是社会更感到奇怪的了。
“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才想起这几天看的周迅跟高圣远离婚的新闻。恰好看到胡适这篇文章,感觉高级知识分子与艺术从业者的观念总是较传统观念超前一点,他们都是一类人,现在大众关注的都是一回事。没必要去责备任何一方,离婚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发生在他们身上更感觉是意料之中。

尽管每个人都想追求理想的婚姻关系,但婚姻制度与人性之间有一种内在的紧张关系,因为它要求完全的一对一,白头偕老,可是人类的感情流动性很大,喜新厌旧,七年之痒等,很多影响因素是不受自己控制的。怎么能按照世俗的最简单唯一的标准“分手离婚就是渣”这一低级的道德标准去粗暴简单的判断。

徐志摩逝世于1931年,这近九十年过去了,如果大众对婚姻的认知还是保持着“终生忠诚于一人才是唯一正确”的观点,那真是进步的太慢了。

对爱情、婚姻的态度 ,我赞成李银河的观点。在《李银河说爱情》书中一篇《婚姻中的忠诚》文中她写到:有位得过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叫作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他曾有一个说法----婚姻的契约可以是个性化的,每一对伴侣都可以根据他们自己对婚姻价值的理解,来规定彼此之间的承诺。所以说婚姻中的承诺不必那么死板,千篇一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争取做那60%忠实于婚姻的人,保持精神肉体的双忠诚。但在维系婚姻关系时,不要一味地盯紧,以为要终身厮守就千万得看好另一个人。其实可以去认真思考一下,你们两个人最根本的承诺、最根本的愿望是什么,如果是生活上的相互扶持,你们就相互照顾;如果是浪漫的感觉,你们就互相爱恋。如果能够满足这个根本的需要,相互的忠诚也会比较容易做到。

最后,《理想婚姻模式》一篇中李银河给大家的忠告也值得同大家再分享一下,她说“婚姻这个东西,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感觉。如果看过一些关于生命哲学的书,你会发现感情中最珍视的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经历的喜怒哀乐和温暖的感觉。不是也有人说'幸福是一种能力’么?最终你们的婚姻是不是美满,可能真的跟外在条件、物质都无关,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足够的感受力,去捕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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