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肖明虎|“窃书不能算偷”

 时光捡漏 2023-02-22 发布于陕西

『时光捡漏』您生活的笔记本

每读《孔乙己》,对孔乙己这句话颇感兴趣:“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是否因为偷书被人家打折了脚,这是不大清楚的,但是他的辩解也许有他的道理。想读书的人,嗜书如命的人,见了自己心慕已久的,是非得之不可的。这的确是关于读书人的事,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的事。不读书的人,他见了书是熟视无睹;厌恶书的人,他见了书会唯恐避之不及。我的房间堆满了书,其他珍贵物品倒是很少,我每次外出,房间随便一锁就行,离开一年半载,不会发生被人偷窃事件。因为谁都明白,小偷一般不会光顾喜欢读书的人家。他家除了书,还能有什么呢?再说,与书本结交的人,“君子固穷”,他怎么能够富起来呢?    

话扯远了,打住吧!我由孔乙己窃书的事想起自己青少年时期几次窃书的事,不禁哑然失笑,自己何尝不也是孔乙己呢?身上或多或少也有点儿孔乙己的迂腐。

我小时候到一个姑家看见一本老舍的《骆驼祥子》,繁体,竖行版的。我读过繁体的《三国》《平妖传》等书,繁体基本可以读下去。在姑家把《骆驼祥子》看了十几页,颇有兴趣,爱不释手,又不好意思借。走时趁人不注意,顺手塞到裤兜里带回,这是我第一次偷书。读后也没有送还给姑家。

“文革”风暴席卷全国,农村也敲锣打鼓,轰轰烈烈“破四旧”,我跟着大哥哥大姐姐瞎起哄,到每家每户去“革命”,见到自己喜欢的书,顺手牵羊归自己所有了。在大队部烧旧书,旧报纸,旧画的时候,也曾偷偷藏过十几本世界名著《青年近卫军》《双城记》《羊脂球》《复活》等,还有《保卫延安》《刘子丹》《青春之歌》,这些书都发黄了,有的缺页少封面,繁体,竖版。“文革”中凡是外国小说,不管新旧一律没收、焚烧,一点儿也不心疼,认为是大毒草,封、资、修的破烂货。有的中学生也像《班主任》中的谢惠敏一样,把《牛虻》当做黄色书籍。但是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全不会考虑这些。由于热爱,就不顾别的了,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人,明明知道这类旧书为禁书,但是一个人还是在家中偷偷看。父母不识字,他们也不禁止我看书。有时家里来了外人,母亲会把我看的书藏起来,恐怕别人拿走。那时风声很紧,人人自危,母亲害怕惹祸。农村人不大清楚“旧书”是什么,认为旧东西就有毒。我们村一位小姑娘就把邻居家一个镜子摔碎了,她那天去邻居家玩耍,看见人家桌子上的镜子后面装有《白蛇传》许仙和白娘子的照片,认为是毒草,就把镜子扔在地上了,当时谁也不敢说什么。

大哥是村上干部,有时县上来的干部到我家,那些干部常常背一个“红军不怕远征难”的黄布包,我不知怎么,从包外边估计包里有书。一次趁那干部外出,我翻了他的包,发现果然有书,是旧小说。有时这些干部把包放在我家,一连几天不来取,我就有幸读他带的书了。一次发现了《勇往直前》的小说,写南方某高等学校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读书生活爱情的故事。我用两三个晚上,把这本书读完了,之后偷偷放回包中。

可是有一次鬼迷心窍,在别人家也拿了县上下乡干部的书,却没有归还,是一本《侍卫官杂记》,繁体、竖版,书已经旧得不成样子了。我到那家去找同伴一块儿玩耍的,房间没有人,见桌子上有下乡干部的包,就拿了书。后来这个干部找书,这家的老太太我叫姨,她颠着小脚曾来我家两次,再三询问我,拿了书没有,我却一口否认。大约人家看见我进了那个房间。这个姨反复说,你拿了不要紧,还给就是了。我小时候就很固执,一口咬定没有拿。这本书看后给了隔壁一个堂哥,他看了也没有还我。

后来上了高中,一次学校图书馆搬迁,图书馆管理员让我们十几位学生用架子车运书,书搬完后,管理员送我们一人一两本能读的书。我在运书的过程中,偷偷带走了十几本世界名著,《静静的顿河》两厚本,傅雷翻译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四本,还有别的书,放到宿舍床上的褥子下面。

高中毕业回乡,我们村也来了几位从西安来的插队知青,他们是我的同龄人,我便把这些书借给他们,他们借来借去,不知去向,再也没有归还我。

喜欢读书的人,难免染上偷书的习惯,这是恶习吗?很难说清。何况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尤其在有了电子阅读、网上阅读、手机阅读之后,纸质阅读淡化了,能够看见手捧书本静静地读书的人少之又少了。还没有听说过,窃书来读的人,并没有因为喜欢读书而变成真正的小偷。(当然,我这里所说的窃书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小偷了,他只是像我一样,嗜书如命,见了好书,有一种非弄到手不可的心情。)反之,读书把他引领到了一个更为广阔,更为高尚的精神境界: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至今仍然能够坚守阅读阵地,坚持读书,痴迷书本的人,我们应该投之于他们以尊重和敬意的目光!

©原创作品  授权发布(公众号转载须联系授权)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