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童养媳”一词,想必大家都很陌生,然而在古代这却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三国时期,就有了童养媳的记载,但是“童养媳”这个名称起源于宋代,宋代也准许了童养媳的婚约。 一次,蔡婆婆又去催债,看到了他七岁的女儿,生的甚是玲珑好看,就决定让她女儿来他家当童养媳,抵了这四十两银子。于是,小小的窦娥就成为了可怜的童养媳,悲剧也就从这里开始了,这才有了后来的世纪冤案“六月飞霜”。 古代之所以盛行童养媳,无非就是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生活特别贫穷的人家把女儿送给人家养,长大之后就嫁给东家的某一名男子为妻,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生为一个女子是何等的悲哀? 第二个原因就是女子长大后嫁人,娘家还要出一笔不小的陪嫁品,对于生活本不富裕的百姓家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于是,家里的长辈就会把女孩子送去人家当童养媳,这样可以省去很大一部分抚养费和陪嫁费。 第三个原因都是拜封建迷信所赐,很多有钱人家里有人得病后,就会娶一方媳妇来“冲喜”,说这样可以使人的病痛康复,简直就毫无科学依据可言,然而这个迷信之举却害了多少无辜少女呢? 古代童养媳看着习以为常,但是她们自身却是苦不堪言,说是童养媳,其实就是一个不要花钱的丫鬟而已,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得干不说,时不时还得挨打挨骂。 然而,最让人接受不了就是每天到了晚上睡觉之前,婆家就要她们必须给丈夫洗澡,这理由就是为了培养感情,这谁能接受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