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自以为充分的庭前准备,结果......】 看过我之前文章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我一向对当事人聘请律师是持欢迎的态度的,因为很多时候法官和当事人沟通比较难,而和律师沟通则容易的多,毕竟法律共同体并不只是一句口号。甚至在审理一些棘手案件的时候,我还感叹说,要是当事人有个律师,案子就应该不会这么难审理了吧。 但是有一种情况我是非常不喜欢当事人请律师的,就是诉讼标的不大或者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深的案件。 这样的纠纷能进入法院,往往是因为当事人抱着赌气的心态,这时候如果能好好开导一下,把道理给当事人讲明白,或者帮着当事人把气出了,哪怕没把气出了而只是把心中的不爽和法官念叨念叨,都有可能顺利地把矛盾化解了。 每当我遇到这类案子时,都会主动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而这时候最怕听到的消息就是当事人告诉我已经请律师了。“沉没成本”这个词大家都听说过,本来案件标的不大或者矛盾不深,诉讼费也没多少,但一旦请了律师,现在的律师费少说也得几千元,很多当事人还是挺在乎这笔钱的,案子无论输赢律师费都要不回来,经常会有当事人作出因为花了律师费而坚持要把官司打到底的冲动举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难度。 当然,很多事也不绝对。前些天审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标的5000元,开庭的前一天我照例联系原被告,一是提前进入状态了解案情,二是如果当事人诉讼能力比较弱的话,进行必要的指导以免耽误审限。有的当事人真的会忘记开庭时间,而且很多当事人都不知道开庭时需要带证据原件,还有更多的当事人完全不清楚自己该如何举证,这些都需要法官进行必要的指导。 再回到这个案子,我先是联系了原告,通过交流我感觉原告还是有一定诉讼能力的,而且表示愿意调解,我又联系了被告,被告也表示可以调解,并说明天被告不出庭,由律师出庭,把律师的电话给了我。我又和被告的律师取得了联系,对方也表达了调解的愿望,我除了提醒一句需要特别授权外又忍不住问被告律师,被告怎么还请律师呢?律师回答说原、被告之前是关系不错的朋友,直接对簿公堂觉得挺伤感情的。其实我想问的是,被告连5000都还不起,怎么还有钱请律师呢? 最后经过调解以被告当庭支付原告2500元结案后,我也没找到机会让被告律师回答这个问题,不过律师费没有成为本案结案的阻碍还是让我长舒了一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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