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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2022年第二批考试 真题回忆

 渐华 2023-03-06 发布于山东

本次考试特点:

1.基本每一个题目前都会加上根据《xxxxx》法律,这样出题比以前更严谨了。

2. 安徽省的法律法规考的比较多。

3. 和评标专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考的比较多,比如评标专家权利、义务、考评、入库、更新、扣分、加分、费用等等。

4. 评标专家中关于廉洁自律的判断题,基本上都是送分题,体现了正面导向。

5. 本次真题回忆主要总结了考试的知识点,具体各个选择项我也记不了那么清楚,而且特别简单的就没有罗列了。

资料汇编:

评标评审专家考试数字类资料汇编

本次考试有感

真题回忆: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三条 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2.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 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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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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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1. 第三条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2.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组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并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连接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

1. 第九条 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业监督部门。

2. 第十七条 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信息应当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交易中心应当同步将交易信息分类发送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网站上发布,发布的交易信息内容应当一致。

3.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行业监督部门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的评标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4.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评标评审报告或交易成交报告之日起法定时限内,在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有关行业监督部门网站上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5. 第三十一条 行业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业进场交易项目的履约情况,包括合同价款、约定人员、服务内容和方式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行业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6. 第三十七条 交易中心负责提供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交易场所设施、电子化交易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保证金专户的设立和管理;

(二)负责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三)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对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录音录像;

(四)归档留存交易资料、录音录像,保障交易档案规范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五)负责向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活动信息;

(六)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担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1. 第五条 专家库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组建,并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等互联互通。

2.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组织通过复审的申请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

3. 资深专家除参与评标、评审工作外,还可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提供评价、论证、咨询等服务;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策以及解决评标评审中出现的争端、技术难题或有关纠纷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受聘参加评标、评审活动;

(二)依据交易要约邀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依法对交易要约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三)获取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遇到法定回避的情形,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评审,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三)对应当否决的交易要约文件,依法提出否决意见;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五)配合对评标、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投诉等事项的答复;

(六)不得向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征询确定竞得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竞争主体的要求;

(七)不得私下接触竞争主体,不得收受其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不得暗示或者诱导竞争主体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竞争主体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九)不得违法透露评标、评审过程中获得并应当保密的各种信息;

(十)及时报送个人变更信息;

(十一)遵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

4.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再聘用:

(一)年龄超过65周岁的,资深专家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因健康或者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

(三)本人书面提出不再担任专家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从专家库中予以清退:

(一)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专家证书的;

(三)考核不合格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6. 第四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

2.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1.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 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2.(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1.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修改)》

1.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 第四十三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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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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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操作手册和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教育培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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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1. 服务类有二级目录共24个,这题真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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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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