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约好失足女, 因临时有事, 低价转让给朋友, 为何朋友被刑拘!

 小花爱养花 2023-03-09 发布于重庆

王小亮最近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他和最要好的哥们反目成仇了,两家的关系也闹得特别僵持,对此王小亮无话可说。本以为自己做了个顺水人情,却不料让好哥们惹祸上身,以后估计跟人家朋友也没得做了”王小亮垂头丧气的说着,啤酒是一瓶接一瓶的喝,他心里难受极了。



案例回顾

王小亮和陈大有是一个村子的,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小时候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们的关系真的是好的没得说。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在一个学校,有什么事情两个人都是相互照应。因为两人的关系很要好,也拉近了两家父母的关系。

王小亮后面高考成绩不错,上了省外一所重点大学,而陈大有学习成绩不好,后面高中毕业之后,就在当地自己出来创业了,干得也有模有样,生活还过得去。

就这样两人分开了,虽然不在同一座城市,但是丝毫不影响两人之间的兄弟感情。王小亮身材不错,相貌也长的奶油小生的样子,在学校时就受到不少女孩子的喜欢,刚开学不久他就找到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刚开始也很恩爱,非常般配。



可是再好的感情都抵不住现实,临近毕业时两人就因为以后去哪里工作纠结,因为两个人的观点不同,所以经常争吵不断。王小亮想要回老家,父母想让他离家近一点,而女朋友是当地的,家里更不同意她远嫁,于是毕业后王小亮不顾女朋友的阻拦执意回了老家去,就这样两人分手了。

王小亮回到老家以后就找到了比较合适的工作,几年的时间陈大有也混得有模有样,两个人没事了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只是有时候王小亮还是会放不下,他觉得女朋友或许会后悔来找他复合,毕竟四年的感情不可能一下子说断就断。

直到有前几天女友发短信说她要结婚了,女友说对方是家里介绍的,本地人,家庭条件很好,王小亮终于破防了,他离开才不过短短的2个月,女友就要嫁人了,于是便叫上好哥们陈大有一起喝酒,陈大有不停地安慰王小亮。



后来的几天王小亮的情绪一直都比较低落,接着几天晚上下班都泡在酒吧里,后来慢慢地王小亮放下,竟然开始嫖娼。

这天朋友给王小亮介绍了一个失足女丽丽,下班闲来无聊便联系约了一下,两人约好见面的时间和酒店后,接着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把嫖资3000块转了过去,王小亮提前了半小时到了房间,并把房间号告诉了丽丽,可是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电话里面说父亲突然中风了,现在在医院住院让他马上过来一趟。于是王小亮马上离开了酒店赶往父亲的医院。

过了一会丽丽给王小亮打电话催问他什么时候到,王小亮才意识到丽丽已经到酒店了,自己刚一赶往医院忘了这事了,但是这边实在是抽不开身,此刻如果向丽丽提出退钱就太不厚道了,毕竟人家也是在那里花了时间等自己的,如果不去就白白的扔了3000元。于是王小亮便想到了好哥们陈大有。



自从王小亮毕业回来以后陈大有经常请客吃饭,丽丽和自己也没有见过面,让陈大有去代替自己还送个顺水人情,于是便把事情的原委给他说了一下,陈大有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为了不白占兄弟的便宜还给王小亮那边转了500块的红包。

然后王小亮把酒店的位置和房间号发给了陈大有,并让他见面时候不出声,把他当做是自己就可以了。

陈大有到了酒店并未给丽丽说自己不是王小亮本人,丽丽也误以为是王小亮,原本也没什么,可谁知道今天遇到警察例行检查,当查看两人的身份信息时,警察注意到开房的名字和房间里的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后来经过详细地询问陈大有才说自己是替朋友来的,和丽丽之间并没有金钱交易,不属于嫖娼,这时丽丽一看跟自己交易的不是约自己的王小亮,随即就想方设法地为自己开脱,一口咬定说自己是被强奸的。



王小亮和丽丽是否触犯法律?

在本案中,王小亮和丽丽虽然没有直接发生性关系,但是王小亮支付了“嫖资”,并且为进行性交易进行了努力,但是由于临时有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关系,仍然会被认定为卖淫嫖娼,进行行政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陈大有并没有与卖淫女丽丽直接约定和协商,两人也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往来,但是两人又直接发生了关系,现在陈大有是否属于嫖娼?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