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3年9岁男孩扶人被讹,老太叫嚣说谎死全家

 泰阳汉子 2023-03-16 发布于山东

见义勇为本就是好心人在他人有困难时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是值得嘉奖鼓励的行为,能在整个社会都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积极向上的优良风气。

但如果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被一些居心叵测的碰瓷之人讹上,让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那无疑是让见义勇为的好人们出力又流泪,会极大的打击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

一、80岁老太太指控9岁小男孩的路边闹剧

“你不能走,你这个小孩,年纪小小的,怎么撞了人就走,不行,你要负责”。“奶奶,明明刚刚是你自己摔倒的,我想扶你,结果你就抓住我不让我走,根本不是我撞到你的”。

“唉,那个路口怎么回事,怎么围这么多人?”“你还不知道吧,有个老太太说一个小男孩把他撞倒了,现在躺在地上起不来,要他负责呢”。

对小左(化名)来说,这天是他不想回想的一天。

这一天,他跟小伙伴就跟往常一样,下了学结伴往家走。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他看见一位老太太躺在地上,嘴里一直念着“好疼啊,好疼啊,谁来帮帮我”。善良的小左看见这一幕,没有多想,就打算伸出手去扶起老太太。

没想到,他的手刚伸出去,还没碰到老太太,就被她抓住。老太太倒打一耙,称是小左撞倒的她,让小左负责。还说要跟小左的家长说,要他们家赔偿一百万。

在小左的脑海里,这是对于那一天的全部印象,混乱、委屈且无助。一边是没理还不饶人的老太太,一边是有口难辩的自己,旁边还围着一圈又一圈看热闹的人。大概在小左的心理,他在那一刻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

二、父亲出现为小左解围

好在这时,小左的父亲左先生因为办事刚巧经过这个路口,看见成为人群中心焦点的儿子,马上就上前去询问情况。在小左的口中,他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他还是再三向儿子确认,究竟是不是他撞倒老太太。

小左肯定不是自己撞倒的,自己根本就只是想扶她起来。左先生相信自己的儿子,于是跟老太太说先送她去医院,帮忙联系她的家属,让老太太得到医治和照顾。

等到医院之后,医院诊断老太太这一摔还不轻,有骨裂症状。老太太这下更加不依不饶了,指着小左说:“就是他撞倒的我,千万别让他走了,我要让他赔500万”。

在两方对峙的时候,她还信誓旦旦的说:“我发誓就是他撞的,如果不是,我死全家”。这样的不依不饶让左先生也十分为难。

他跟老太太的家属沟通说:“我们坚信我的孩子不会撞了人还撒谎,既然老太太主张是我们家的孩子撞的,那就要拿出证据,不然我们不会这样随便把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对我们不公平不说,还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老太太方的家属表示了解,说不管怎样,老太太现在需要及时治疗,后续还需要静养,双方商量之下各承担了一半的医药费。

三、无奈下报警,警察调查出真相

左先生原本以为,这个事情大概也告一段落了。等老太太伤好之后,或许就不会再这样胡乱无理的要求。没想到,老太太的人性远比左先生想象的还要不堪。

左先生的家中有一天迎来了一波不速之客,就是老太太带着七八个壮年,直接闯入了左先生的家中,语气恶劣的说如果左先生不赔100万,她就不走了。

左先生又不敢对老太太怎么样,无奈之下只能报警。但警察说这件事已经过去几个月之久,当时也没有监控,无法真正了解事实真相。

警方建议,如果左先生能够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不是他的儿子撞倒了老太太,那他们就可以帮忙,强制要求老太太不得无端闯入居民家中,并且还可以对老太太的讹诈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为了尽早解决这件事,为了儿子和其他家人的安全与正常生活,左先生来到曾经事故发生的路口,举着大字牌,一边沿街展示,一边询问附近的商铺,看有没有人亲眼见到当时的真实情况,并希望有人能出来作证。

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存在的。有些人看不下去,认为不能要做好事的人受到这样的冤枉对待,站出来说自己愿意作证。

他们说自己亲眼看到的就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一直在喊疼,在求救,没想到这个善良的小男孩要去帮她的时候,她反倒拉住人家不放了,还赖上了人家。

经过这些证人的证词,再加上小左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撞倒老人的陈述,这个事件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曾经老太太发的毒誓还在众人耳边,她拉扯小男孩怎么都不放手还让人赔500万的模样还在众人眼前,老太太的做法,让众人唾弃。

四、老太太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要分析出老太太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9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要构成敲诈勒索罪,它需要具备的逻辑结构是,行为人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威胁要挟行为使被害人心理上产生恐惧或压力,然后被害人基于这种恐惧心理和压力交出财物。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行为人对被害人以恶害相通告,例如威胁行为人说如果你不给我五百万,那我就要杀了你儿子。被害人基于这种恶害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不得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交付给行为人财物。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同样是四要件。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公司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迫使其当场或者限期交出巨额财物。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年满十六周岁,作出了敲诈勒索行为的自然人,都构成敲诈勒索罪。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自己敲诈勒索的行为有明确的认知,是故意想要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并且对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所使用的内容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哪怕行为人是使用合法的内容威胁被害人交钱,行为人也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老太太虽然要求左先生一家赔偿自己五百万,对这五百万,她并没有法律上的正当依据和理由,这样向左先生一家要钱,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

但老太太对左先生并没有使用足以引起左先生心理上恐慌的,以恶害相通告手段,因此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行为逻辑,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那么,就有网友们会产生疑问,老太太的行为这么恶劣,她不止伤害了左先生一家的心理和正常生活,还对整个社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善良风俗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难道什么惩罚都不会有吗?那当然不是。

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它往往会对行为人的自由甚至是生命产生规制,因此对刑法的适用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它只适用于犯罪的情形。

老太太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是行政处罚法的惩罚。

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决定下,老太太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并被要求公开向小左道歉,对自己的讹诈行为给小左心理上造成的阴影,通过道歉来尽可能的消除。

老太太终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希望那些居心叵测,企图通过“碰瓷”这样不正当手段来取得非法利益的人早日断了这种想法,这样的想法和行为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帮助自己的人,还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善良风气。

它所形成的影响是长期的,会让大家以后再碰到类似在马路上摔倒的人,不敢再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反而会先想到,如果我扶她了,被她讹上怎么办?如果她最后出事了怎么办?如果最后都变成这样,那将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