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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保医保
2023-03-22 | 阅:  转:  |  分享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医保费政策讲解国家税务总局湄潭县税务局罗朝军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目 录02医保费缓缴Two一.阶段性社
保费缓缴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黔人社通〔2022〕8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5号)文件要求,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如下:缓缴
范围:哪些企业可以缓缴? 共计三大类企业和单位可以办理缓缴 一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
(以下称特困行业)所属企业; 二是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以下称扩围行业,具体名单附
后); 三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缓缴险种:各行业分别可以缓缴
哪些险种 1、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可以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17个扩围行业所属企
业可以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3、其他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可以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时限:
各企业可以缓缴多久 1、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可从4月起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缴费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
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5月费款的缴费企业,可从6月起申请缓缴,其中养老保险可缓缴到2022年底,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缓缴到
2023年5月底。 2、17个扩围行业企业可从6月起(文件下发日期为6月12日)申请缓缴。其中养老保险可缓缴到2022年底,失业保
险可缓缴到2023年5月底。 3、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可缓缴到2022年底。
缓缴期限及流程:缓缴条件:办理缓缴要具备哪些条件?1、特困行业所属企业无缓缴条件,凡属于五个特困行业内的困难企业,有缓缴意愿的均可
申请办理。2、扩围行业所属企业、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前出现亏损; 二是参
保单位书面承诺缓缴期满按规定补缴缓缴的费款。企业规模的认定?(一)困难行业的确定?(二)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缓缴补缴:缓
缴的费款什么时候补缴?1、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
期间免收滞纳金。2、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到期后逾期未补缴的,从缓缴期限或承诺补缴期限结束后次月起依法加收滞纳金。3、各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
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
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二.阶段性医保费缓缴 根据《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
州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4号)文件要求,对阶段性缓缴医疗保险费政策如下:1
、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
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2、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
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阶段性医保费缓缴内容:3、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名单。现有
数据可以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可由企业向核定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享受方式:
认定标准:(一)享受缓缴政策是否会影响待遇享受?答: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
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二)缓缴期间是否
仍需申报职工医保费?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
权益连续记录。(三)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补缴?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的参保职工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
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四)缓缴期间企业注销参保登记是否需要补缴?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
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五)政策规定,缓缴自7月开始实施,如果企业未缴纳6月职工医保费,7月份缴纳当月费
款以及补交上月费款时是否可以一并享受缓缴?答:缓缴的职工医保费界定为政策实施期内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预缴、补缴等缓缴所属期以外的费款不在本次缓缴范围内。因此,企业7月补缴的6月费款不可以享受缓缴,但7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缓缴。 阶段性医保费缓缴问题: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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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经松哥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