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技术规程》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简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简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S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二、《TSG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经被新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取代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中第六项使用管理中要求:由使用单位参照“新固容规”执行。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TSG 21—2016》 7.1.11 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 四、既然简单压力容器在设计使用年限不需要定期检验,那相关安全附件压力表与安全阀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吗? 1.6条款 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 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其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 综上所述,简单压力容器的罐体、安全阀、压力表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定期检验。 来源:磐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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