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新区市民王先生通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互动平台向本报反映,他在曾宣传称“全国第一个所有业主为本科以上学历”的万达观湖轩(宣传名“万达钻石湾”)小区全款买了套房,本以为按照购房合同2022年7月便能愉快地搬进新家,可直到现在,小区还未交房。这是怎么一回事?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 据上海市浦东临港地区的万达观湖轩小区的购房人反馈,原本应该于2022年7月30日之前交的房,却被开发商以疫情原因两次延期,购房人们至今仍未正式预看房。由延期交房引出的赔偿问题,使得购房人们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中有很多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这些条款导致,面对质量存在问题的房子,购房人或许无法拒绝收房。 根据已知的部分合同内容来看,合同中的“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支付房价款日万分之0计算”、 “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等条款确实是严重不利于购房人,那么广大购房人只能任人鱼肉吗?乍一看,这是一道组合题,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房屋质量不佳等问题,但是购房人也签订了不利于自身的合同,感觉剪不断理还乱。但是站在法律角度,问题并没有那么复杂。以上合同中提到的部分格式条款存在违约责任不对等,系霸王条款。对于此类格式条款,购房人有多种解决方式,具体操作思路如下: 首先,如果是在还未签订合同阶段,还是建议大家仔细看合同中的条款,看到不利于自身的霸王条款,购房人可以选择拒签合同。如果仅仅是合同中就存在诸多不合理的条款,那么开发商后续可能会有更多不合理的行为,购房人后续可能面临更多麻烦。其次,如果已经签订了存下霸王条款的合同,购房人可以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查处,由主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进行认定,并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条款的内容存在限制或者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排除购房人的权利,或者存在通过合同中的条款存在免除、减轻开发商的义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该条款无效。在明确了合同中不利于购房人的条款是否有效之后,针对房屋的延期交房和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按照延期交房以及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维权方式进行解决。上述两种问题,前面的文章有详细分析,本文不再赘述。延期交房、质量问题以及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只是目前肉眼可见的问题。但是任何一个楼盘的开发从立项、拿地、规划许可,到施工、预售,再到规划验收、竣工备案……需要30项以上的手续,购房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挖掘更多的问题,进而增加解决问题的筹码。最后,还是需要提示大家,在签合同之前,认真查看合同中的内容,不理解或者不清楚的内容可以适当咨询法律人士,对于合同中模糊不清的内容不要掉以轻心。对于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虽然可以主张条款无效,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认定某些条款是否无效存在一定争议,通常需要采取打组合拳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如果这些条款可以在签合同之前规避掉,后续则会减少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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