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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内外:毛姆、拉里、维根特斯坦

 一寸书 2023-04-03 发布于上海
细嗅《刀锋

重读《刀锋》,除了小说本身的一些议题之外,我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这三个人身上:毛姆、拉里、维特根斯坦。一个是畅销书作家,一个是虚构的小说人物,而且很可能是多人的重叠,一个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传说中拉里的原型。

有必要特意指明,这里所说的毛姆指的是小说之外真实的作家毛姆,而不是小说里的那个叙述者毛姆。但这两个毛姆无疑有无数的重合,毕竟《刀锋》是他唯一一次以真名介入虚构故事。

这三个人乍看上去本没有多少瓜葛,但在阅读毛姆传记和维特根斯坦生平时,我发现他们之间竟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但至少密不可分,互为比照,不管是在生活方式还是精神追求上。


(一)金钱态度:视如粪土or爱财如命?

1919年,30岁的维特根斯坦把父亲留给他的一笔堪称富可敌国的财产,全分给了富有的亲朋,而不是分给穷人。理由并不是周版译文序里所谓的富人可免受金钱的腐蚀。

维氏自己的回答是,金线使人堕落,而他的亲人们已经堕落了,所以即使再堕落点也没什么。他把钱分给哥哥保尔和两个姐姐,可以确保亲戚朋友爱的是他本人而不是他的钱,他自己也可以免受金钱的束缚。“钱既不能多到束缚自由的程度,但不能少到束缚自由的程度。”(《维特根斯坦谈话录(1949-1951)》)

拉里也在游历世界后回到美国,把财产分给他人,自己则做了出租车司机。此前,叙述者毛姆还与他进行过一番对话。

“在你处理掉你那一点点财产之前,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因为一旦脱手之后,就永远不会回来。说不定有一天你为了自己或者为了别人迫切需要钱用,那时你就会后悔莫及,觉得自己做了一件蠢事。”

他回答时,眼睛里带有嘲笑的神气,但是,丝毫不含恶意。

“你比我把钱更加看得重。”

“我很重视,”我直率地回答他。“要知道,你一直有钱,而我并不如此。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一想到现在只要我愿意,我就能够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真是开心之至,你懂吗?”

“可是,我并不要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而如果我要骂的话,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不骂。你懂吗,钱对你说来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

这段对话简直就像是毛姆在跟维特根斯坦对话一样。

出生于1889年的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是家里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可以说是典型的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

他的父亲卡尔·维特根斯坦是非常成功的工业巨头,母亲是银行家的女儿,也是出色音乐家,虽然在最小的儿子眼里缺少耐心

他们家简直堪比皇宫,但父亲卡尔却极为低调,思想相对激进。他不愿意炫富,怕子女沾染旧贵族习气。他匿名捐献巨款,赞助艺术家,热心慈善。

维氏家族作为名门望族,资产雄厚,往来无白丁。音乐家、作家、画家、雕塑家、科学家、社会学家等都频繁出入于他们家中。儿时的小维特根斯坦,家中充满了人文艺术的氛围。从5岁开始,他就开始由家庭教师教授英语、德语、拉丁语和古典文学等。

维氏家族引领艺术前沿,也有人抨击他们家对于文艺界的资助目的不纯,但意大利历史上著名的文艺复兴,背后的推手不也是顶级豪门美第奇家族吗?(顺带说个有趣的点:虽然影响力不好比较,但两大家族的人却都是高颜值。)


维特根斯坦(前排右)与哥哥保罗及姐姐们 (约摄于1890年)

一战前,维特根斯坦很乐于享受父亲的财富。在剑桥时,他和好友品生特去度假也是由自己的父亲费用全包。完全不需要考虑钱的事情。他在三一学院房间里的家具都是从伦敦运来。这些家具都是特别定制的,古雅却不出格,就像维特根斯坦之前对于领带的讲究,无一不体现出“有钱又有文化”的样子。

尤其在1913年父亲死于癌症之后,他更是“被认为是奥地利的首富,也是欧洲首屈一指的富人。”然而战争已经在精神上改变了他。他在战场上总是带着福音书,从战俘营回来之后他把所有的钱都分给了哥哥姐姐,决定只在自己需要时才会接受他们的帮助。

此后,维特根斯坦便长期痴迷于清苦但却干净整洁的生活方式,过得极度克己。他希望过一种朴素的生活,不再讲究吃喝穿戴。他在剑桥的住所十分简朴,家具特别少,甚至没有什么书。

这种思想和《刀锋》里的拉里何其相似,区别只在于拉里并没有富可敌国的背景。

如果你想攀登一座险峻的高山,”他对一个侄子解释道,“你该在山底放下你沉重的行李。”《维特根斯坦的火钳》

但钱也是个好东西。要不是1939年,哥哥保尔交给纳粹政府高层令人惊愕的1.7吨重黄金(相当于奥地利2%的黄金储备),维氏一家恐怕也在劫难逃。犹太的祖辈、父辈,留下的财富帮了他们大忙。

作家毛姆却不一样。他曾是个非常渴望赚到钱的穷小子。

1908年,毛姆在记事本中写到:“我痛恨贫穷,我痛恨省吃俭用维持生计。”(《毛姆传》)和那两个人不同,他喜欢声色享乐,不喜欢欠债。就像毛姆在小说里借“我”之口所说的那样,金钱对于出身相对普通的他,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钱让他的写作态度得以保持独立,并且人身自由,可以轻松实现说走就走的旅行,享受奢华恣意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充分的经济保障还可以弥补他心理上自幼缺乏的安全感。总之,毛姆对赚钱非常感兴趣,更是从不掩饰或否认这一点。

(二)性取向:隐藏的同性恋特质

看过《刀锋》的人,大多对社交达人艾略特印象十分深刻。他为人心细体贴,在巴黎上流社会混得如鱼得水,世故而又势利,但又有善良的一面,对家人很好。作家并没有把他塑造成尖酸刻薄之徒,显然也是笔下留情。

艾略特的原型据《毛姆传》中揭露,是一位退休的同性恋外交官。当然在书里,毛姆并没有直接写人物的性取向,因为在那个年代,同性恋还是不合法的。但只要对照艾略特的性格,以及他对身边男性的态度,对漂亮侄女的宠爱,他对衣服和家具的精致品味,并且终身未婚,就不难发现一些端倪。

至于主角拉里,一开始我也没多想,可是后来发现他的行为也一样值得推敲。他从不主动亲近女色,除非出于同情和救赎,但同性战友的死对他的打击之大,却令他不惜抛弃未婚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放弃工作,不顾一切地去周游世界,寻求真理。(品品,你们自己品。)

有人痛斥拉里对于伊莎贝尔是“渣男”,但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因为恍然大悟自己可能更爱男人呢?毕竟后来他再和女人在一起,都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了,恐怕顶多只能算作一个双性恋。

如果这些还不能判定什么,那么再看看拉里的原型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已经跟毛姆一样,被公认为双性恋。而且私以为,两人似乎都是更偏重于喜爱男性一些。

维氏也是终身未婚,据说只爱过一个女人。《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的作者瑞·蒙克引用了一些手稿记录,足以证明维特根斯坦确实对同性朋友抱有一些异样的感情,并为此感到羞愧,但他严以律己,避免了行动。这跟克制、禁欲的拉里倒是有些相像。

或许是天才的责任感使得维特根斯坦熬过了自杀的精神危机,但他的哥哥们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兄弟五人中,两个同性恋哥哥自杀身亡,最小的哥哥保尔在一战中失去了右手。(值得一提的是,毛姆的三哥哈利也是同性恋,且自杀身亡。当时欧洲社会对于同性恋的不宽容,貌似逼死了不少人。因此毛姆一生都在小心翼翼地努力表现得“正常”。)

“战争初期他哥哥保尔严重受伤,恐怕再也当不了职业钢琴演奏家了;他得到消息后写道:'多么糟糕!到底什么哲学能帮助人战胜这种事情?’现在,在自己经历过战争的全部恐怖之后,他似乎不仅需要一种宗教信仰,也需要一种哲学。”(《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

维特根斯坦自己参加过一战,而他的剑桥好友,据说也是他的爱侣大卫·品生特也在一战中坠机身亡(1918年)。他在战场上以密码写就的《战时笔记》多次出现大卫的名字。大卫的来信是他当时唯一的慰藉。他经常说:“大卫啊,要是你有我想你这么一半想我就好了。”然而飞行员大卫却在1918年不幸坠机身亡。可想而知这对他的打击。后来在他的《逻辑哲学论》扉页上,就印着“献给我的朋友大卫·品生特”的字样。

拉里正像经历战争苦难之后的维特根斯坦,需要寻找精神上的解脱。拉里曾经计划和那个爱尔兰小伙子一起再去休假,就像维特根斯坦也曾计划再带着他的朋友品生特去度假一样。结果都等来了好友战死的打击。

有意思的是,毛姆与一生最爱的男人杰拉德就是在一战的红十字救援队里遇到的,应该不难想象拉里要好的战友牺牲对其打击之重。而且,同样亲历过战争的毛姆,又何尝没有追问过生死的意义呢?这些相似的经历都促使他们苦苦思索,使得他们更像是人群中的哲学家。当然,不同的是,维特根斯坦真的成为了一个哲学家。


杰拉德·哈克斯顿(Gerald Haxton)

也许,有时,同性恋特质也会激发其他方面的一些潜能。历史上,带给人类这种意外收获的实例还有许多,尤其在文学艺术创作方面。

忘了谁说过,作家都是一种雌雄同体的生物。男女通吃的毛姆,身边围绕了太多同频的人,笔下也暗自流露,对于文中隐藏的同性恋角色大多深怀仁慈,比如艾略特和拉里。之前我只关注到了故事的情节,现在才窥见大作家竟有那么多的曲笔。

但是最后还是想说一句,拉里究竟是不是gay,到底仍然只能算臆测。毕竟作家并没有明说他是。有可能是刻意隐藏,也有可能真的不是,诸君大可以一笑置之。

(三)面对死亡:可怕的战争后遗症

维特根斯坦和拉里一样不喜欢社交。两人的性格转变,都在参加一战之后。

维特根斯坦曾在《战时笔记》里记录过许多当时的感受:战友很邪恶、愚蠢、粗鲁,头头们也是;他因为是志愿兵而招其他士兵的恨;缺乏人生乐趣,听到每句话都感到痛苦;想念好友大卫;纠结于是否自杀。而真正使他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大卫的战死。

拉里也和维特根斯坦一样,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心中的痛苦无处排遣,难以释怀。只是拉里的好友是为了救他才牺牲,更令幸存者感到愧疚与悲痛。但无需背负这种愧疚感的维特根斯坦还因此想过自杀。前者因为友谊,后者更在友谊以上。很难比较伤痛的大小,不过两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从此转了一个大弯。


毛姆与杰拉德·哈克斯顿

无论是书中的拉里,还是现实中的维特根斯坦,我都怀疑他们在一战后得了或者得过PTSD(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即创伤后应激障碍,指的是“受到严重的、异乎寻常的创伤引起的一系列精神心理问题”,包括反复重现当时的创伤体验,变得郁郁寡欢,或者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逃避回忆,警觉性增高等等。

然而当伊莎贝儿想让拉里坦白,是什么令他与战前判若两人时,拉里只是望着她,眼神非常痛苦地说:“还是不谈的好。归根到底,这只是一件小小的不幸事故。”

虽然他后来还是含糊隐晦地简单应付了她几句,作为叙述者的毛姆也给出了更多的信息,但是当时那一句回答是多么的轻飘。如此重大,改变一个人性格及一生的事情,当事者却不断强调是琐事,“还是不谈的好”。

曾经看过一本跟纳粹迫害犹太人有关的书,里面就提到有人从不愿意提起失去家人的悲惨经历。也许越是沉痛越是不愿意回忆,不愿意触及心上那块伤疤吧!

前段时间看《伟大的孤独》,里面的父亲恩特参加越战时被俘且遭受过虐待,回来后也有各种PTSD症状,因此间歇性发狂,对母亲克拉甚至女儿蕾妮实施家暴。

后来又看见书友说到她小时候的一位邻居,给了我很大的震动。她的邻居参加过抗美援朝,退役之后,还像在朝鲜战场上一样,每天出去走一晚上,说是夜里行军,白天睡觉,根本没法回归正常的生活。

他经常在凌晨三四点敲她家的门,不止一次地讲述他的战友是如何踩到地雷飞上天,没了一条腿。村里人都说他疯了。如同拉里一样,他眼窝深陷,脸色苍白,眼神令人心疼。

原以为所谓的PTSD只存在于遥远的美丽国,源于越战阴影,结果却也有可能就近在我们的身边。难以想象,战争能给人造成多么大的心理创伤!

但耐人寻味的是,一战时作为红十字会志愿者的毛姆,亲眼目睹过无数悲惨和死亡,应该不难体到会战士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朋友牺牲后的伤痛,但却不像有任何战争后遗症的样子。

说他学会了及时行乐,那也是从参战前就开始的。也许从早年学医、行医开始,毛姆就已看惯了生死。也可能正因如此,他才能克制情绪,眼冷心热地写下那么多人物的死亡。

《刀锋》里的艾略特、索菲,《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博朗什,《人生的枷锁》里面菲利普的母亲、伯母、伯父、普莱斯小姐、克朗肖……他们的死,无一不打动人心,让人既难过又难忘。

在文学作品中,死亡往往是转折的重大契机,尤其是其对于人物精神上的冲击,常会促成人物性格和行为上的巨大改变。而在现实中,死亡对于某些人也会有类似的影响。

拉里和维特根斯坦,都在好友牺牲之后,陷入痛苦的Meditation,做出不为世人所理解的种种选择。(不过拉里写的书是注定不会被重视的。而《逻辑哲学论》虽然也曾经无人愿意出版,出版后却立刻引发了热烈的学术反响。)

至于毛姆本人,做过医生,上过战场,经历过亲人的逝去,自己也曾与死神擦肩而过,对于死亡的感受与认识,恐怕也是远比大多数人都更深刻的,也因此更容易倾向于思考生命的意义,虽然可能未必真正找到过答案。

从某种角度上说,因为这些思考,这三个人都成了“哲学家”,区别只在于,作家毛姆将他的哲学思考融合进了自己的小说之中,包裹了一层文学的外衣,也因此更容易被广为接受和理解。

(四)热爱阅读:书不仅仅是避难所

这本《刀锋》出版在1944年,那时维特根斯坦还活着。尽管如毛姆所说,为了避免让人辩出人物原型,自己已尽力为书中角色更名改姓,不过细节处还是留下不少蛛丝马迹,如周煦良先生早已提到的,拉里死啃的《心理学原理》,明显也是维特根斯坦熟读的,其作者威廉·詹姆斯的话也是他讲课时唯一经常会引用的。

不过,和毛姆那句“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不同,拉里和维特根斯坦对阅读的热爱恐怕远不止为了逃避现实世界。除了用于消遣和休息的部分,他们还想要从书中找到关于生命的奥义。

最初为了“晃膀子”(叙述者毛姆知道他是在读书),拉里住在靠近法国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的地方。他去巴黎大学听课,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并看完了所有法国文学里的重要作品,读《奥德修纪》的希腊文原文。做矿工的时候,他还在读一本心理小说。后来和苏珊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喜欢念各种书给她听,还让她和自己一起念拉辛写的悲剧。

多年后再相聚,伊莎贝儿问他最近的两年里都做了什么,拉里仍然回答说,读书、散步、游湖、冥思(meditate)。

在四海为家的这些年里,他读了大量哲学著作,如柏拉图,迪卡尔,斯宾诺沙,威廉·詹姆斯等,以及中世纪神秘主义著作,古印度典籍《奥义书》。在《刀锋》第六章里,拉里还提到过拜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

与拉里读书的高雅品味恰成鲜明对比的,是大俗人艾略特。艾略特去世后留给叙述者毛姆的,竟然只是真伪难辨的淫书淫画,实在令人忍俊不禁。

而至于维特根斯坦,他最欣赏托尔斯泰,因为后者和他一样,与自己的贵族出身作着艰苦的斗争。1918 年,29岁的维特根斯坦荣升为炮兵中尉,同时完成了《逻辑哲学论》的初稿,但不久即被俘。他在战俘营里一边修改《逻辑哲学论》,一边阅读托尔斯泰的著作。

与此同时,他也非常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并且他经常从文学作品中寻找哲理,或与之产生共鸣。例如《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句:“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一切都是允许的。”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由于人生的痛苦,及面对死亡的恐惧,心灵是需要有信仰的肯定的,因此人是需要追求“绝对”和“无限”的。(《维特根斯坦/重读先哲》)。

据鲍斯玛说,维特根斯坦应该读了不下五十遍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对《罪与罚》也有深刻独到的见解,并对于书中细节如数家珍。他在阅读上的热切与执着,令鲍斯玛深感震撼与惭愧,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他所阅读的一切都在蒙福的光照之中,且会如此持久地镌刻并留住在他的心里。”(《维特根斯坦谈话录(1949-1951)》)

你可能会以为,这是普通人所难以复制的。其实也不完全是事实。正是因为已经有了他们这些思想的先驱者,并贡献出他们智慧的结晶,我们才得以与书中的灵魂对话,接受他们的指引,或自行寻找问题的答案。只不过,这同样要求付出许多许多的努力和代价。

正如《刀锋》开头的那句话:“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度者稀。”几乎不管从什么角度去理解,最后都会回归到这一句。

(五)体力劳动:脑力劳动者的休息方式

当叙述者毛姆惊讶于拉里竟然会去煤矿做工的时候,拉里却笑着回应说:“我认为从事几个月体力劳动对我有好处;这会使我有时间把自己的思想理理清楚,使自己平静下来。”

在那之前,他已经连续看了两年的书,每天看八到十小时,一定和维特根斯坦一样饱受思考的折磨,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先把书本放一下了。而且做了矿工以后,他又跟随矿工考斯第继续去农场做工。

后来他对伊莎贝儿是这样形容苦思的负担的:“冥思非常之吃力;两三个小时之后,你就像赶了五百英里路的马车一样筋疲力尽,以后只想休息,什么事都不想干。”

最后,拉里打算回美国隐居,对毛姆说的话更是如同维特根斯坦自己在亲述:“我喜欢体力劳动。不论什么时候,只要看书看不下去了,我就从事一个时候体力劳动。我觉得这样能使人精神振作起来。记得有一次,我读斯宾诺莎传,读到这位哲学家为了糊口不得不打磨镜片,作者非常愚蠢地认为这对斯宾诺莎是很大的折磨。我敢说这对他的理智活动只会有好处,别的不谈,单单使他暂时不去苦思苦想那些哲学问题,也就够了。当我冲洗车子或者修理汽化器时,我的脑子是不去想什么的,而当我把手里的活做完之后,我会有一种乐滋滋的味儿,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事情。”

思考对于维特根斯坦本人来说,同样不轻松。


维特根斯坦

他曾亲自告诉过一位经济家朋友,1920年他之所以放弃哲学而在奥地利一所乡村学校教书,是因为教书让他战胜了哲学所带来的痛楚,虽然这恰恰意味着是治标不治本的。

他曾写信给学生马尔康姆说:“假如你不想受苦,你就不能正确思考。” 他把哲学思考比作潜水:“人在水中天生就有上浮的趋势,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达到水底,越往深处潜,阻力就越大,也越感孤独。”(《维特根斯坦/重读先哲》

在剑桥的时候,每次讲完课,他总是精疲力竭。可见深刻思考对于他的消耗。而正因为思考如此深入,得到成果如此不易,他的授课内容被学生记为笔记广为流传。不过他自己倒是累到快要虚脱。

每次讲课一结束,他常会跑到电影院,坐到第一排正中间,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看庸俗但“素朴、诚实”的美国西部片,为的是让银幕占据他的整个大脑,以此得到休息和解脱,免得自己因为思考而发疯,或者还来不及写完著作就死掉。

此外,他还喜欢看侦探小说,并且虽然很少去公共场合,但常去剧院和电影院。他热爱音乐,会吹奏单管,点评音乐总能令人拜服,对建筑艺术也有独到见解。

他不仅自己喜欢从事体力劳动,还经常建议学生从事体力劳动,认为手工活对大脑很有好处。在苏联时,他不仅安排学生去农场工作,自己也去帮忙。然而苏联方面并不赞同他放弃教学工作,专事体力活的想法,所以他后来不得不又回到剑桥。

但是,尽管有这么多种逃避思考的方式,他仍然不得不思考,在这一点上甚至可能比拉里更执着。直到死前他可能都还在思考哲学问题。

表面上看,作家毛姆可能并没有因为思考而如此痛楚。然而事实上,写作的构思也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尤其是投入本人巨大感情成本的文学创作。与哲学家相比,区别顶多只是痛苦的级别不同。

在写作《人生的枷锁》时,毛姆预想的截稿日期,被他自己一拖再拖。他一向不安分,闭关写作的苦差顶多坚持几天,俗世的享乐及干扰太多。但是我想,他能暂时脱离那样的精神困境,又何尝不是给自己的大脑减负呢?(《毛姆传》)

总之,他一定很能感受到,拉里和维特根斯坦在精神上的求索有多累多苦,虽然对于具体的思考内容,他未必能够全盘理解。相比于他们,毛姆显然更加入世。

在《刀锋》的结尾,他谦虚地写道: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对拉里,我不能。”“我讲拉里只能到此为止,我知道这很不够,但是,没有办法。

但是,对于他们的精神痛苦,毛姆即使不是感同身受,也是完全理解的。

(六)天才性的消失:低配版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身上有许多天才特质。

首先是外表和气质。

他的目光炯炯有神,踔厉风发。他不修边幅,衣着随意,但是却很整洁。有人说:“当我第一次见他时,他看上去就像一位退休的军官。穿着开领衬衫,花呢夹克,法兰绒裤子,光亮的布洛克鞋。衣冠楚楚,一切都尽善尽美,看上去气质独特。”

哪怕守着清贫,被锦衣玉食和人文艺术熏陶出的贵族气息依然难以磨灭。单是外表和气质就为他吸引了一大批虔诚的信徒,跟他学习,模仿他的言行举止。

他还有演讲才华,语言丰富,妙语连珠,引人入胜,仿佛一位出色的脱口秀喜剧演员。

其次是才智卓绝。

维特根斯坦似乎可以在任何领域都出类拔萃,充分展示了他的智商和创意之高。

传说他10岁时就制造出一台简单实用的缝纫机。1910年,他作为一名年轻的工科学生,获得了一项飞机发动机的专利,使得后来喷射发动机得以实现。一战时,他又成为了一名士兵,并多次获得功勋章。在被俘之前,他已经写完了著名的《逻辑哲学论》。

他博览全书,音乐素养极高,人很有修养,语言修为也很高。二战之前,他还为小学生们编撰了一部德语词典。从小学辞职之后,他还为姐姐设计了一栋卓越的现代建筑。

二战期间,他又为实验室里的医疗小组设计了一部新型仪器。(并且在1939年与图灵探讨数理逻辑中的矛盾。)在言行举止上,他的卓越才华几乎会随时随地自然流露出来。

晚年和鲍斯玛聊天时,他随口提到,某些荷兰人发明了“气”(gas)这个词,他确信是因与“混乱”(chaos)这个词的相似性派生而来。对此鲍斯玛也表示,他很有可能是正确的。

在《维特根斯坦谈话录(1949-1951)》的扉页上,有两段鲍斯玛(O.K.Bouwsma.)评价维特根斯坦的话:

“最高度的明晰,最深沉的理智活动,最敏锐和最热忱的心灵。就像奇迹!他的言词像闪电穿越迷雾般地贯穿了几乎所有的谈话。

“维特根斯坦是我所知道的最接近先知的人。作为人他像一座高塔,高耸而独立,无所依傍。”

他的言行举止里有着“一贯的清晰、敏锐、激烈、热忱”,有着强大的人格魅力。他关注细节和例证,对哲学研究充满激情,面对问题时不愿抄捷径或接受因袭的观点,判断力也很强。他的生活是和哲学紧密融合在一体的。

不过,天才与疯子也常是一步之遥。维根特斯坦也是公认的怪咖。

一战时,维特根斯坦不仅没有利用家族的社会关系避开战乱,却反而利用关系奔赴一线。因为他将在战争中服役视为高于一切的义务,又或者如有些人分析的,觉得战死比自杀更体面。他哥哥保尔可能也是出于一样的责任感而上的前线,只是不幸地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臂。

据说他几乎每天都会考虑自杀的问题,曾经半夜敲开罗素的家门,徘徊不去。被打扰的罗素也不敢赶他走,生怕他走出去就自杀。此外,他对老师也不太尊重。更别提他不为世俗所容的性取向了。

维特根斯坦的嫉恶如仇,对于虚伪和草率无法有丝毫忍耐,以及谈话中不断重复质问的方式,还有生活上的不食人间烟火,常常令人觉得无法与之相处。更有一些人对他大加控诉。最著名的莫过于闻名一时的“火钳事件”。不管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但是维氏的情绪波动之大的确是得到过许多朋友的证实的。

1949年7月,鲍斯玛初见维特根斯坦就“被他的迷人风采和友好平易深深打动。”但他也说,维氏在讨论问题时,“确实有一种狂暴和不耐烦”,足以吓到别人,甚至在谈话后期会发展成近乎暴怒。“难怪那么多人觉得他难以相处。反正我可以想象他不能愉快地容忍闲扯和不智,并且会直白地表现出来。我们因此也如芒在背。” 《维特根斯坦谈话录(1949-1951)》

而在小说《刀锋》里,毛姆几乎摒弃了维特根斯坦的天才性,甚至一些疯狂的特质,而为自己的小说人物拉里增添了许多平凡的因素。这使得拉里更贴近作家本人,也更贴近每一位普通读者。被从天才的神坛上拉下来之后,拉里这个人物变得更具有普世性了。

只是,在外貌和气质方面,拉里虽然不可能跟维氏完全一样,但同样有着整洁与讨人喜欢的漂亮形象,有许多相似点。

例如毛姆写到,拉里“声音清脆,具有一种音乐美,听上去很受用”

伊莎贝儿十年后再见到拉里时,“他穿了一套藏青哔叽衣服,和他的瘦长身材非常相称,一件白衬衫,配上软领子,打一条蓝领带,脚上穿一双黄皮鞋。头发已经剪短,脸上胡子都已剃光。他看上去不但整洁,而且头发梳得很光;简直是变了一个人;由于长得很瘦,颧骨显得更加突出,庭穴更凹进去,深陷在眼窝里的那双眼睛比我记得的还要大些;尽管如此,外表还很漂亮;说实在话,那张晒得黑黑的、没有一丝皱纹的脸使他看上去异常年轻。”

此外,长相迷人、衣着讲究的毛姆本人也在社交场上魅力非凡,深受同性和异性的喜爱。

三人都是人群中令人注目的焦点。虽然后两个都不能被确切地称之为天才,但拉里明显也是个智商高,悟性高的人。至少他和维氏一样熟悉飞机,精通修机器以及多种语言。

拉里在当矿工时,半小时就修好了煤车的引擎。而维氏在小学教书时,帮一家工厂修理蒸汽引擎,让人随便敲几下就奇迹般地搞定,更是令村民目瞪口呆。(《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

最后,再说回作家毛姆。虽然他总是自嘲为二流作家,但大部分时候,这个职业也是需要一定天赋的。

(七)离群索居:避世隐修者

除了之前提到的那些异同点之外,拉里和维特根斯坦还都有避世和苦修的倾向。他们都想摆脱财富的束缚,孤独地走在追逐真理的僻静之路上,几乎与世俗世界格格不入。就连作家毛姆,有时也需要暂时退出喧嚣的名利场,全身心埋头写作。

先来说说维特根斯坦。

做慈善本是维氏的家庭传统。他的姐姐赫米内也投身于贫困教育事业,还有一个姐姐玛格丽特也为美国红十字会免费工作过。但是对于去山区教书,维特根斯坦显然并非仅当做例行公事,他更多的还是将其作为一种灵魂的苦修,自愿被放逐。

“怀着传教士式的热忱和愿望积极投入,把希望寄托在教育后来人身上,希望通过他的哲学来照亮这个'黑暗的世界’。”(《维特根斯坦/重读先哲》)那时,他之所以远离哲学界,一是因为觉得自己已经解决了一切哲学问题,没必要再探索下去了。一是因为讨厌“装腔作势的学究和权势阶层”。

早在一战时,他就在《战时笔记》中评价周围的士兵是“一伙罪犯”,甚至无法在他们身上看出人性。“对任何事都没有热情、难以置信地粗鲁、愚蠢和恶毒。”他写道。他还认为自己无权生活在一个“他经常对别人产生轻蔑感、而他的神经质脾气使别人生气的世界上。”

后来他在奥地利南部山区的教书经历也以不愉快而告终。

离开小学后,他曾经想进修道院做僧侣,但是又嫌太做作,于是最后做了园丁,晚上就睡在花圃里。两个月之后母亲病逝,他回家料理完母亲后事后,就帮二姐玛格丽特设计和建造房屋。


维特根斯坦参与设计的Kundmanngasse

后来这座花了他两年时间,一切细节都一丝不苟,严格按照他的设想来建造的房子,成了一处著名的简约主义建筑的代表作。有人形容这座房子就像他的著作《逻辑哲学论》一样,禁欲、严谨、简洁、完美,是他的哲学思想的体现。

在我看来,这座令人惊艳到沉默的建筑,也很像音乐,例如李斯特那曲《钟》,或者巴赫那些对称到可以倒弹的曲子,规律、齐整、洁净,是人对于“上帝”的致敬,一种纯粹的精神体现。言辞有限,放几张图你们自己感受一下。

维特根斯坦一心想成为“现代文明中的隐士”。也许天才常常需要逃避现实的压迫,躲进思想的自由天地中畅快呼吸。毛姆在《人生的枷锁》里说:“生命中有两大乐事: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显然我们所讨论的这三个人,基本上都实现了以上两种自由。

在大学教书时,除上课之外,维氏从不参加任何知识阶层的社交活动,还经常躲在小屋子里独自写作,平时也很少在公共场合露面,除非是去剧院及电影院。

1936年,剑桥任期结束后,维特根斯坦曾到挪威某农场的一个小屋里,写他的后期哲学研究成果,只是后来被家族应对反犹浪潮的危机打断。

1948年,他又一次离开剑桥,来到爱尔兰西岸,住在小村庄里的一间小茅屋中,最终完成了《哲学研究》。据当地一些渔民的回忆,这个“不苟言笑,独来独往的外乡人”不讨人喜欢,却很讨鸟的喜欢。那时,他常到海边散步,雪白的海鸟纷纷来他手里啄食。

出生豪门,却甘愿一生清贫,与此同时,精神世界却富足得令人叹为观止。维特根斯坦是一个真实的传奇。

他的足迹到过许多地方,但绝少富丽堂皇之所,只求独处的安静,以便于冥思,但也愿与智者交流,为此可以忘记时间。《刀锋》里的拉里不也是如此?

顺便说一句,从作家写作的角度来看,拉里旅行的部分自然对曾经满世界跑的毛姆来说不成问题。他笔下的人物多是这种不安于一隅的。

但在少有人走的路上,维特根斯坦、拉里、毛姆,三个人自己都是乐在其中的。维特根斯坦的临终遗言说明他不悔此生。拉里也寻得了内心的安宁。而毛姆一样得偿所愿。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自己的特长,并靠它实现了功成名就,财富自由。写作就是他的修行,也可以看作是他的朝圣之路。

(八)原生家庭:阴影挥之不去

关于原生家庭的背景,相比《刀锋》的主人公拉里,小说之外的毛姆和维特根斯坦的联系反而更多一些。

拉里是个孤儿,与毛姆的个人经历有重合的地方。然而就温和的性格而言,他已经超越了毛姆和维氏。拉里原本家世不错,可惜母亲生孩子亡故,父亲去世后被父亲的朋友收养,但是单身汉没有带孩子的常识,可想而知拉里吃过的苦头。

拉里曾经这样解释索菲对于自己的亲近:“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都很有钱,她在你们中间是一个穷女孩子,而我则不属你们之列。我来到麻汾,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麻汾行医。想来她觉得这使我和她有共同的地方。”

毛姆则补上一段评论:“拉里一个亲戚也没有。我们多数人至少有些堂兄弟、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这些人我们可能简直不认识,但至少使我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像拉里这样孤零的。”

毛姆没有大书特书拉里多么孤独,只用一段话强调了拉里的孤独与不合群。而他本人,在原生家庭方面所承受的,实在要比拉里还要多得多。这方面他和维特根斯坦有更多的重叠。

维氏家族的金碧辉煌背后,“隐藏着'疯人院般的’气息”作为钢铁大亨的父亲卡尔,脾气非常暴躁,还会逼迫儿子们放弃音乐事业,加入自己的钢铁行业。为此母亲只能忍受。耳濡目染之下,子女也不可避免地被父亲的这种性格特质所影响。姐姐玛格丽特曾就性冷淡咨询过医生。五个儿子更是几乎都有点精神上的问题,一愤怒就容易发疯。

小维特根斯坦11岁时就考虑过自杀。他的三个哥哥都死于自杀。(具体情况可以参见《维特根斯坦传:天才之为责任》)当时的社会,自杀蔚然成风。

最后一个哥哥保尔虽然只是失去右臂,但也是间歇性发病。自杀的阴影笼罩着整个家族。好不容易活下来的兄弟俩关系也一直不好。“哥哥觉得弟弟的哲学全是垃圾,弟弟觉得哥哥在音乐方面才华一般。”

晚年的维特根斯坦曾经告诉鲍斯玛,自己在纽约有个姐姐和母亲,还有个钢琴家哥哥,但他并不想去见他。

巧的是,毛姆也有三个哥哥,而且三哥哈利也是个同性恋。那个想成为作家的法官,瞧不上毛姆那些写底层社会的作品,却没有在俗世取得如弟弟一般的成功,最后选择了自杀。

尽管毛姆跟自己的哥哥们也都不是特别亲密,但也不能说全无感情或影响,正如维特根斯坦不可能对于三个哥哥的自杀无动于衷。毛姆对于哈利的死虽然很少谈及,但内心却有难以派遣的悲伤,更别提过早承受失去父母的悲痛了。

“对于母亲的死,他从来没有释怀。终其一生,母亲的照片都摆在他的床边,还有母亲的一缕长发,这是他最珍视的两样东西。直到垂垂老矣,他依然会承认自己从没有真正从母亲的死中走出来。”(《毛姆传》)

原生家庭所带来的伤痛,往往需要一辈子去修复,也因此形成了相应的负面性格。

维特根斯坦有着智力超群的大脑,极度敏感的心灵。与此同时,他还似乎继承了父亲暴躁的一面。他承认自己发脾气的时候,会用诸如棍子之类的东西敲击地板或是旁边的树。

在小学教书时,尽管他对工作尽职尽责,对学生充满关爱,但还是有人觉得他是个疯子,还因为他的同性恋倾向而对其满心戒备。

本来,亿万富翁跑到乡下体验生活,自讨苦吃并不一定就回得到当地人的感激与爱戴,有的人甚至非常反感。更何况他还有暴力倾向。他对那些不学无术的学生过于严厉苛刻,甚至责骂殴打以致学生受伤。

因此教书9年后,维特根斯坦不得不离开了那个小乡村。

后来,在帮姐姐建造那座卓越的现代化建筑时,维氏也曾因为门和窗框的尺寸问题而使建筑者痛失声痛哭。他在许多事情上都极为认真、精确。不管是肢体动作上的狂暴还是其苛求的性格,都很容易令人对其望而生畏。

想想吧,当他20年后,来到当年伤害过的小学生门上忏悔,并请求这些成年人的宽恕,甚至不惜下跪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宽恕他。可见他的粗暴行为,引起过多么大的憎恨,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这是个他一生都难以解开的心结。(《维特根斯坦/重读先哲》)

但他临终时的遗言却是:“告诉他们我过了极好的一生。(Tell them I’ve had a wonderful life.)”似乎已经放下了一切。

再回过头来看作家毛姆。终其一生他都是不快乐的,又自卑又敏感,努力掩饰同性恋的身份却因此遇到威胁与敲诈,甚至在临终前,竟变得狂暴无理。尽管表面上他过得纸醉金迷,恣意潇洒,内心却时时忍受着种种痛苦与煎熬。他年轻时的照片眼神忧郁,年老时更加嘴角下拉,肃穆深沉。

他的“不正常”并不单在肉欲方面,而是无法“正常”而长久地维持一段感情,更无法爱上一个“正常”的人,例如专对多情放荡的对象青睐有加,也因此无法实现传统意义上的“人生幸福”,尽管他从来不缺物质方面的享受。如果不是写小说,口吃而又极为内敛的他大概甚至很难在现实生活中“正常”地表达感情。

他在自传《总结》里写道:“我虽然有过许多次恋爱,但付出的感情没有一次得到回馈——我做不到全身心的投入。”“我最爱的人很少在乎我,活着根本不在乎我,可别人爱我的时候,我又觉得尴尬。”“全心全意爱一个你知道不值得你爱的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没想到对人性了解颇深的作家,自己竟然如此缺乏爱的能力,好像他一生都在寻找失去的母爱。91岁的毛姆躺在临终的病床上,“他想要护士抱着自己,就像小时候妈妈抱着他一样。” (《毛姆传》)……

在我们对比和讨论的这三个人里面,只有稍显模糊的虚构人物拉里,算是早早地完成了一场自我救赎。至少他找到了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淡然、平和,内心无比宁静。

总结

细嗅《刀锋》,看到的已不止人性

之前总有人怀疑,周煦良先生对于拉里原型的判定只是臆断,但是亲自做完这些“考据”工作之后,我更加认同,拉里的原型确定是和维特根斯坦有关的。

两人在许多方面,包括外貌气质、聪明才气上,家庭原因所带来的孤独,对战友的感情,战友牺牲始末,对金钱的态度与行为,对物欲的超脱,主动远离人群、思索哲理的行为,对阅读的热爱,脑力的耗费和从事体力劳动的目的等等都藏着一些扯不尽道不明的联系。

然而拉里又不仅仅跟维特根斯坦有关。文学作品中的原型,本就大都是多人的综合体。此外,作家创作的人物往往还投射了或多或少自己的影子,更别提毛姆这一次是摆明了以真名参与其中。

通过毛姆对拉里的描述,可以看出不管是外表还是思想上,他都是欣赏甚至敬佩维氏的。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反思,比如他对于拉里决定遁世修行的忠告。但在共性方面,他本人也与拉里和维氏有一部分重合。所以我们在分析拉里和维氏时,也别忘记拉上毛姆。这样更有助于理解《刀锋》这本书。

当然,在细节上,三人必然会有许多不尽相同之处,毕竟小说不可能等同于史料。阅读文学作品也不该只会对号入座,这是常识。假如维特根斯坦本人也读过《刀锋》,一定不会承认毛姆写的就是他。毛姆的本意也是不想给这位同时代的伟大人物带来困扰。

现在我回过头来,再看自己这些初步的“考据”工作,突然发现,它们更大的价值还不在于和某些人争辩(他们敢于质疑权威也没啥不对,理由充足就好),而是借助深度阅读,一窥大师的写作技巧,了解作家如何成功地处理人物原型,合理安排情节,处理好现实材料与虚构故事之间的关系。

都知道经典作品几乎天然都是好教材,不过又有几个人去深究呢?但愿我的笨功夫也能带给你一点点启发。假如你真的能从头读到尾,我也真的是心存感激。

最后,文末附上我这个月写的所有关于《刀锋》的文章。力和时间都很有限,因此尽管着力挖掘了一番,仍然深感远未把书读透,更多的是跳脱书外,对于细节关注严重不足。谨以最后这篇一万四千多字的长评,暂时结束我的《刀锋》之旅。言犹未尽,期待有机会再和毛姆的作品相会。

BTW,这里还有几年前的一篇书评:《多少人向往拉里的自由,却选择了伊莎贝尔的安稳》

感兴趣的可以随便看看。当时为了应付偶然参加的比赛,匆忙浅读了一遍,只能关注到人性。如今重读,却看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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