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金平区光华街道的联泰华悦春天小区业主们,倍受小区停车问题苦恼。 这源于物业张贴的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的通知,这份通知提到: 只卖不租?是停车位不够吗? 小区车位比约1:0.8 “非固定车位的车辆谢绝入场”,这是什么情况,是意味着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吗? 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被截停在车库外 联泰华悦春天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物业这个做法是否合理?车位究竟有多少?是因为车位量不足吗? 翻看该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规划文件显示,小区配备有一定量的公共停车位。 这操作合理吗? 你怎么看? 开发商及物业方,让社区停车位“只卖不租”,这样的操作,是合规合理的吗? 根据2012年发布的《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位、车库,可以向业主出售,但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而回归到这一纸通知,根据物业方说法,问题源头是源于出现私家车位被占用情况突出,进而严重影响和损害了产权车位业主的利益。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汽车保有量逐年攀升 小区停车难、停车矛盾日益突出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 业主诉苦停车好难 希望物业、业主们双方能合理协商 沟通出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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