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资智库设立“智库研究”栏目,发布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研究团队针对国企改革国资的系列前瞻热点专题研究,依托深耕十余年的决策咨询、专访调研和数据洞察等专业优势,深入研究并原创撰写,详解政策导向、改革经验与痛点、代表案例、指标模型与对策建议等。 本期带来《由“台前”到“幕后”——从上市主体的转变看产业园区开发类企业的功能升级》,作者为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科研咨询中心商务专员何汝静。“智库研究”栏目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内容来源 | 国资智库 作者 | 何汝静 产业园区具备“地产”“产业”“科创”三大属性。国家政策支持园区开发类企业上市,符合上市条件的部分企业已上市,如张江高科、外高桥、市北高新等。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趋势变化,园区上市主体逐渐从园区开发类企业向园区入驻企业转变。 未来产业园区的地产属性会进一步弱化,而“产业”和“科创”属性会更加强化。在此过程中,园区开发类企业应当主动作为,推动功能升级,积极发挥服务入驻企业发展,培育创新环境、构筑产业生态的作用。 产业园区具备三大属性 近年来随着政策环境、行业趋势的变化,大部分产业园区结束规模扩张,进入投后运营发展阶段,产业园区整体转型的方向是“去地产化”,即地产属性有所弱化,而“产业”和“科创(创投)”属性强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地产属性 产业园区所涉及的土地开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物业运营和管理等业务均是“地产属性”的具体体现。“地产属性”的背后,是依托土地财政与载体空间投资升值为底层逻辑的一整套商业模式。 产业属性 产业园区是我国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重要载体,是各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科创属性 产业园区是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培育战新产业生态和科创企业集群的重要载体。当下各地都在紧跟科技创新大趋势,加速建设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科技创新中心和研发高地,通过打造高科技园区,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区域的创新活力。 政策利好国有产业园区上市发展 政策方面,国务院曾专门出台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园区开发主体IPO上市:2019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近期,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政策落地标志着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上市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石,部分园区开发类企业已经登陆资本市场。 从目前已上市的园区开发类企业来看,上市企业类型以国企为主,上市平台以A股主板为主(详见下表)。由于国企相较于民企而言,更注重产业引领和功能作用的特质,同时基于产业运营长周期、高投入的特点,国企平台将长期作为产业园区主战场的生力军,在上市方面也更具优势。 产业园区开发类企业 赋能园区入驻企业上市 产业园区通过优惠政策、区位优势等吸引企业入驻,达成招商引资落地只是第一步,做好持续的安商稳商、育商兴商工作,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更为关键。 产业园区开发类企业应当推动功能的升级,积极发挥服务入驻企业发展,培育创新环境、构筑产业生态的作用,大力支持企业上市,精准服务上市企业,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赋能和促进企业发展,全过程陪伴企业上市之路。 案例:苏州工业园区打造“森林生态”,全方位服务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 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最近三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平均每月就有1家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截至2022年9月,园区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61家、占苏州市26%,其中A股上市公司41家,海外上市企业20家,值得关注的是,在科创板和港交所两个板块收获颇丰。目前苏州48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有近四成(17家)来自苏州工业园区。
(一)布局“苗圃工程”,分层分类打造上市培育体系。动态筛选发展势头强劲、科技属性突出、上市意愿强烈的后备企业,推动资本市场“园区板块”逐步壮大。 (二)实施“育林计划”,夯实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一是靠前挖掘后备“金种子”,各方合力壮大优质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二是精准培育上市“好苗子”,通过各类培育辅导活动助力企业顺利上市。三是引导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四是有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助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进“参天计划”,引导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一是支持上市公司汇聚高端要素,保障企业充分享受政策。二是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引导各县级市(区)新增对符合条件并购交易给予扶持。三是支持上市公司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四是提升资本市场“苏州板块”良好形象,营造支持企业上市良好氛围。 相关政策名词解释如下: 1、苗圃工程:集中有限的金融资源,培育好苗子,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分类分层制定入选标准,涵盖基础企业、重点企业、拟上市企业三个类别,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型实体经济,以资本力量快速推动企业发展。 2、“育林计划”:专注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根据企业需求,会同属地提供“一对一”针对性服务。 3、“参天计划”:聚焦已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的再发展,打造产业创新集群的龙头企业。 借鉴与启示 是否选择上市: 上市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渐趋完善,注册制改革正全面推进,产业园区发展面临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机遇。“上市”确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或发展手段,但上市不应作为园区发展的最终目的。企业上市之前要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战略方向,谋定而后动。 上市主体是谁: 园区开发类企业赋能入驻企业上市 产业园区板块的上市主体正从园区开发类企业逐渐向园区入驻企业转变,从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思路和服务创新成功经验来看,园区开发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产业园区开发类企业)应当推动自身功能升级,积极发挥服务入驻企业发展,培育创新环境、构筑产业生态的作用,协助当地政府一同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配置资金链、优化服务链,以“天使投资人”的价值导向,做好产业投资和企业服务,赋能入驻企业做强做优,助力企业成长发展,实现与入驻企业的共创共赢,分享价值创造的成长红利。 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在培育企业成长直至上市的过程中,产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内充分发挥引导和支持的作用,坚持市场导向,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发挥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向奔赴,产业园区才能真正拥有长久的竞争力和生命力。 (注:本文涉及苏州工业园区的相关内容系根据公开新闻资料整理) “ 主 编:周 凯 校 审:汤 洁 责任编辑:周婧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