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公式为: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桥闸通行费属于什么服务? 道路通行服务是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是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定着物,和动产相比,不动产更为强调财产和权利载体在地理位置上的相对固定性。 通行费抵扣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通行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购进原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计算应缴纳的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购入货物时发生的税金,可以与销项税额进行抵减,进项税额多则可作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扣;销项税额多则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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