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民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发表了一些关于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科的档案资料,笔者曾据此撰有《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研究》一文。近日,通过研读相关文献,又发现了一些有关乾隆丙辰科的遗留问题,以作为对上文的补充。 一、丙辰科荐举征士的人数问题 雍正十一年四月,胤禛下谕拟开博学鸿词科,但因诸大臣观望迟回,任意延缓,始终未能付诸实施。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乾隆帝即位不久,便再下谕旨,催促大臣继续荐举博学鸿词之士。据亲膺是科之选的袁枚称:“乾隆丙辰,召试博学宏词,海内荐者二百余人。”李富孙亦云:“是科内外荐举共二百六十七人。”但据《清实录》所载:乾隆元年九月,“御试博学鸿词一百七十六员于保和殿。”那么,在各省荐举的人数与最终参加御试的人数之间为何有所出入?在对相关的史料进行爬梳后,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其一,御试前有“先行考试”者。如梅枚、许佩璜等人,因下文有详细论述,此不赘言。 其二,因吏部审核未通过而不得与试。各省督抚确定荐举人选后,还须将所荐诸征士之姓名、籍贯、履历等列单送呈吏部审批。这一环节中,即有被吏部驳回,不得令其参加廷试者。如宋照,字谨涵,号喜墨,江南长洲人。据《词科余话》云:宋照“以撰文忤宪皇帝意革职,放还田里。同年,阁学桐乡吴公荐,复来京,部驳不得与试。”又如太仆寺卿蒋涟举荐江南元和人邵岷,邵岷原系武生,蒋涟误将其履历写为附生,吏部复议曰:“今太仆寺卿蒋涟既称从前所保附生邵岷实系武生,与荐举之例不符,应不准其考试。”还有因推荐人非三品以上官员,而将其所推荐的博学鸿词之士驳回不准与试。如秀水祝维诰,字宣臣,由奉天府丞王河举荐,吏部复议曰:“查奉天府府丞系在京正四品,虽有兼摄学政之责,但例应会同该府尹合词具题。今并未会同该府尹,与例不符,应毋庸议。” 其三,因个人的一些客观原因而未能与试。有丁忧未试者,如金虞,字长孺,浙江钱塘人,由工部尚书涂天相荐举,“旋丁外艰,不与试。”有病故未试者,如杜诏,字紫纶,号云川,江南无锡人。由大学士嵇曾筠荐举丙辰鸿词,“未及试,病卒。”有因病辞试者,如靖道谟,湖北汉阳人,由兵部侍郎王士俊举荐,“以疾辞”。还有因行程而迟至者,如王照,字晋三,浙江仁和人,由内阁学士姚三辰荐举,“丙辰九月后始来京师”,故未能与试。 此外,金德瑛、曹秀先、金门诏、全祖望四人已经参加了乾隆元年四月的殿试,并赐予了进士身份,这四人又恰被荐举了博学鸿词,故这四人可免于参加九月份在保和殿的御试。 可见,各省总计荐举的人数中包含了先行考试、吏部驳回不与试、病故未试、丁忧未试等情况。因而,乾隆丙辰科赴京参加御试的实际人数与各省总计荐举的人数间有所差异。 事实上,各省究竟举荐了多少鸿博之士,时人所云,亦有出入,如李绂云一百八十余人,杭世骏云一百八十四人,戴璐云一百九十三人,各家所载不能一致,或因诸家耳目所及,难免有所遗漏。以搜罗最广的《鹤征后录》为例,其书特设有“不就试”一目,即专载已为各省所荐,但个人因故不往试者。然如钱塘金农,据《清史列传》载:“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不就。”又祁门马曰琯,《清史列传》云:“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不赴试。”以上二人,《鹤征后录》俱失载于“不就试”一类中。今各省总计荐举的确切人数,已不得详考,但大致范围当在《鹤征后录》所载二百六十七人左右。 二、御试前的“先行考试”数例 经过严格的验查、呈报后,各省征士们相继赴京,准备参加御试。据《清实录》所载,御试的时间是乾隆元年九月,但至乾隆元年二月,就已有一百余人先行至京。如何解决先至京诸征士的衣食问题,乾隆帝也有所考虑。乾隆元年二月曾下谕旨:“内外臣工所举博学鸿词闻已有一百余人,只因到京未齐,不便即行考试。其赴考先至者,未免旅食艰难,著从三月为始,每人月给银四两,资其膏火,在户部按名给发,俟考试后停止。”除此而外,乾隆帝还在保和殿御试之前,又有“先行考试”者数例,这也是以往史书所不见记载者。 在诸征士中,除了各地生员外,还有一些在职官员,“先行考试”者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些地方官员。他们原本因公务进京引见,又恰逢被举荐博学鸿词须赴京参加御试。在经先行引见后,若继续留京等待乾隆元年九月御试,则势必会对其所管辖的地方事务造成影响,故乾隆帝允许其在保和殿御试之前“先行考试”。 如梅枚,字功升,江西南城人,康熙辛丑进士,官河南仪封知县,由河东总督王士俊举荐乾隆丙辰科博学鸿词,“适报最,入觐,遂先试。”《词科掌录》亦云:“梅功升任仪封令,平越王公所荐。召入先试,卷封内阁。”再如云南省云龙州知州徐本仙,湖北蕲水人,康熙庚子举人,由兵部侍郎王士俊举荐。又安徽省池州府学教授陈以刚,字烛门,江南天长人,康熙壬辰进士,由安徽巡抚王紘荐举。二人于乾隆元年二月赴京,在先行引见被封“卓异官”后,乾隆帝下旨曰:“徐本仙、陈以刚俱准其卓异注册,伊等既经保荐博学鸿词,著照梅枚之例,先行考试,将试卷封贮,令回原任照例升用。”又如许佩璜,字渭符,江南江都人,官河南卫辉府管河通判,由河东总督王士俊举荐。乾隆元年三月,许佩璜因题补开封府北岸河务同知,故先行入京引见。乾隆帝下旨曰:“开封府河务同知员缺,著拟正之许佩瑛[璜]补授。许佩瑛[璜]既经保举博学鸿词,著照梅枚之例,交与内阁先行考试,再赴新任。”《词科余话》亦云:“渭符以开封通守奉诏之京,特旨先试,即归汴州。”据此,则至少在乾隆元年二月,诸征士中就有先行考试者。清廷将其试卷先行封存,待保和殿御试结束后再一同阅卷。但对于这些“先行考试”者之考试的题目是否与乾隆元年九月保和殿御试一致,因缺乏相关的记载,今不得其详,姑且存疑待考。 上文已有所述,乾隆丙辰科在各省举荐阶段,就已开“严苛”之风,其后的御试一百七十余人中,仅取十五人,尚不及康熙己未科之半,故是科颇受时人訾议。然在御试前,乾隆帝对先至之征士给予银两资助,并允许一些在任官员“先行考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乾隆帝对丙辰词科的“人文关怀”。 三、有关“滥举”问题 与一般科举考试有所不同,清代博学鸿词科仅设廷试,凡欲参选者,无论已仕、未仕,首先必须经官员保举才有可能获得廷试资格。可见,“保举”是清代博学鸿词科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乾隆丙辰科在大臣保举的环节中存在“滥举”的现象。 乾隆帝谕旨下发后,诸臣纷纷着手保举事宜。然而我们注意到,乾隆丙辰科有些大臣荐举的是高官亲属或其子弟,存在着“夤缘荐举”的乱象。如由宗人府左宗正多罗慎郡王允禧所保举的李锴、长住二人,李锴为“大学士索额图之介壻”,长住为“大学士查郎阿妹壻”,而顺天府府尹陈守创举荐的甘禾,则为时任兵部尚书甘汝来之子。 还有些大臣荐举的是其旧知故友。如朱稻孙,为朱彝尊之孙,由詹事府詹事王奕清保举,稻孙“游京师,太仓相公荐修《春秋》,故与宫詹有旧,遂举之。”甚至,还有大臣直接保举其族属参选者,如户部侍郎陈树萱保举的陈长镇,为其族人,“陈树萱生平所知廷臣外寮,岂竟无一二人足膺保举,而必于族党中求之耶?陈树萱向系卑鄙钻营之流,人人共知。” 以上大臣所荐举者,或为高官子弟,或为其故知亲友,有“滥举”之嫌。这又与乾隆元年开设博学鸿词科的社会环境不无关联。 保举是我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清前期官员的选举制度中,保举也常常被统治者视为有效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有清一代,科举考试被视为伦才大典,也成为选举官员的主要方式。这种通过考试的方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性,但也会遗漏诸多特殊的有才之士。而保举官员中的举荐者和被举荐者之间往往都十分熟悉,对被举荐者的才能也有所认知。可见,保举是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制度的一项有益补充,但保举制度也存在“夤缘瞻徇”的弊端。尤其是在康熙中叶以降,表现得特别明显。 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广西按察使缺,吏部侍郎胡简敬,保举其乡人江南淮扬道高成美拟正,康熙帝以本地方人推举本省官员,“必致瞻徇滋弊”,对其严加申饬。康熙三十六年谕大学士等曰:“观九卿凡保举人员,非系师友,即属亲戚,是皆汉人相沿恶习。”雍正初年,孙嘉淦官国子监祭酒时,“乃瞻顾私情,将亲弟孙扬淦荐用为监丞。孙扬淦行事乖张,士论不服,以致孙嘉淦声名大损。”可见,在乾隆元年以前,“夤缘荐举”现象便在保举者的门生故吏、旧知亲友间不断蔓延。 乾隆帝即位后,对当时大臣保举的这一社会环境,亦有所认知:“向来荐剡多属夤缘,朕深悉其弊。今番特令诸臣各行保举,惟冀痛洗积习,以展丹忱。”但是,要“痛洗”积习,不能仅寄希望于大臣的“自觉”之心,相关完备、有效的监管机制,尤不可或缺。 康熙末年,一些本应具有监察职责的科道官员,对大臣的“夤缘荐举”视而不见,“乃或因系某大臣保举,或因系某大臣门生故旧,彼此瞻徇情面,并不题参。”至雍正末年,更进而演变成一种官场积习。雍正帝曾针砭时弊道:“大凡荐举之典,臣工得以行其私者,往往踊跃从事,争先恐后;若不能行其私,则观望迟回,任意延缓,其迹似乎慎重周详,其实视公事如膜外也。”相关大臣职责的缺失,不足以制约“夤缘荐举”的产生,那么,作为最高统治者的乾隆帝能否做到有效地监管呢? 早在雍正十三年二月,雍正帝复诏催促大臣速行保举博学鸿词时,便不无担心地告诫诸臣道:“倘因朕此旨而遂冒滥以行其私,亦难逃朕之鉴察。”雍正帝已执掌权柄十余载,在吏治方面经验丰富,若果真有“冒滥以行其私”的大臣,的确难逃雍正帝的“鉴察”。然此时的乾隆帝即位不满一年,“一切政务,多未谙练”,在用人上,“于诸臣之才学品行,未能深知”,甚至对“南省督抚,并各大员,优劣品行,朕实不知”。与乃祖乃父相比,经验与阅历的缺乏,使此时的乾隆帝难以在大臣保举博学鸿词的环节中掌控全局。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是导致乾隆丙辰科在保举环节中屡现“夤缘荐举”的重要原因。 乾隆丙辰科保举环节中的“滥举”现象,对丙辰博学鸿词的选任产生了消极影响。“滥举”引起了阅卷大臣张廷玉、鄂尔泰的警觉,“两中堂以保举多有滥觞,取额遂隘。”乾隆元年十月,由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确定了乾隆丙辰科所取十五人之名单。次年,又补试选取四人。对此,时人有云:丙辰科“天子临轩亲试之,执事者犹持严重之意,仅以十五卷上御览。盖取数隘,视己未(笔者案:即指康熙己未博学鸿儒科)四之一耳。己未三取一,今十不能得一也。” 取额之隘,使许多学有所长之士未能入选。商衍鎏先生云:“张廷玉主试事,托慎重之名,苛绳隘取,如淹通经史之桑调元、顾栋高、程廷祚、沈彤、牛运震、沈炳震,文章诗赋之厉鹗、胡天游、刘大櫆、沈德潜、李楷,他如裘日修、钱载等,皆一时续学能文者,俱未入选,颇失士林之厚望焉。”人才的任意遗落也使得乾隆丙辰科的社会影响不及康熙己未科深远。沈廷芳云:“国朝己未科,有汤文正之正己化物,李天生之孝谊纯备,乔石林之直言去国,施愚山之学行醇雅,毛西河、朱竹垞、徐花隐之问学淹洽,汪钝翁、陈迦陵、潘稼堂、李石台之才藻炳焕。之数公者,实堪追配古人,故足重也。”而乾隆丙辰科则罕有与汤斌、毛奇龄、朱彝尊等诸贤相媲美者,“乾隆朝的丙辰博学鸿词科,只不过是康熙己未词科的余音嗣响。” 尽管“滥举”事件对乾隆丙辰科之选任产生了消极影响,但另一方面,也促使乾隆帝采取措施,加强了对乾隆初年保举制度的建设。如乾隆元年四月,命各省督抚保举贤良方正时,规定“吏部会同九卿、翰詹科道,公同验看,众论相符,带领引见,候旨简用。”加强了相关的监察机制,以形成对督抚保举人才的制约;更进而明确规定了对“滥举”者的惩罚措施与追查机制:“倘所举不实,被访察题参,除本人斥革外,其滥行出结各官,照滥举匪人例,分别议处,受财者以枉法论。” 又如乾隆二年三月,谕保举道府等官,规定“著于各省道府官内,令督抚藩臬,各据所知,保举一二员,或二三员,俱各密封具奏,不得会同商酌。”特别强调了以“密封”保举的形式上奏。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避免保举人因碍于人情世故而不得不徇私滥举的行为,同时,“密封”保举的形式只有乾隆帝与保举大臣二人知晓,便于乾隆帝的明察暗访,从而有利于乾隆帝对保举全局的掌控。 四、雷同试卷与“文理荒谬”试卷评述 乾隆元年九月,清廷御试各省所荐之博学鸿词于保和殿。据相关档案资料记载,在御试后的评卷阶段,大学士张廷玉、鄂尔泰发现了两份雷同试卷及五份“文理荒谬”试卷。这一事件也同样为现有史书所遗,今笔者对其略作评述。 据鄂尔泰奏曰:“臣等奉命阅看博学鸿词试卷,除拟取一、二等卷进呈,并文义平庸及平通者不取外,查有两卷,其诗文系全首雷同,显有情弊,而文理亦属陋劣,应请开拆弥封,查出姓名,将本生及保举之员一并交部议处。又查有五卷,文理荒谬,俚鄙不堪,似此谫劣之人,何得滥膺鸿博之荐?在本生意躁妄进,不自知其分量,情尚可恕。至内外大员,当兹国家抡才盛典,理宜倍加慎重,而乃草率苟且,轻忽滥举,咎实难辞。应请敕部查明保举之员,照例议处,以示惩戒。”该奏折后附有《博学鸿词试卷中诗句雷同及文理荒谬者名单》如下: 诗句雷同二卷:王霖,浙江绍兴府举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吴家骐保;徐廷槐,浙江绍兴府进士,礼部尚书任兰枝保。 文理荒谬五卷:车文,河南开封府拔贡生,左都御史孙嘉淦保;邱迥,江南淮安府岁贡生,江苏巡抚顾琮保;阎式鑛,河南开封府举人,原任巡府王士俊保;沈永[冰]壶,浙江绍兴府廪生,太仆寺卿蒋涟保;方辛元,江南江宁府监生,户部仓场侍郎吕耀曾保。 对两份雷同的试卷,时人杭世骏云:“山阴王霖雨丰,康熙乙酉举人,阁学桐乡吴公所荐。试日,与会稽徐笠山联席。笠山不工为排律,即用其诗,为考官所纠。”认为徐氏有意抄袭。但另一方面又称:徐氏“为人自佳士,文章峭刻清厉,诗亦摧落凡近。”则其态度又在模棱两可间。今据相关档案所载,王霖在御试时先将命题拟完草稿后,开始着手誊录,“时已更余,烛光之下,既苦目力短视,又恐深夜匆忙,实不及检点。草稿缮写完卷,既而遗落草稿一纸,亦不及寻觅,匆匆而出。”又据徐廷槐所供称,其廷试草稿写完后,“謄清之时,于赋题多写一'为’字,仓惶惊悸,刨刮涂改,心神隳懒,痰气上升,怔忡复发,转辗不宁。随欲出位交卷,拾有字纸一张,见系诗稿,糊涂謄入,以图完卷,实系一时病体昏愦所致。”徐廷槐所称的“怔忡”是一种心脏疾病,类似今日严重的心律不齐。对于王、徐二人的口供,大学士张廷玉并无异议:“窃思草茅下士,幸入殿廷考试,守卫森严,又值天寒日短,悉心起稿謄真尚且不暇,何敢有徇情作弊之事?且考试之时,各尽所长,岂不知雷同他人,必至败露,自误功名?虽属至愚,万不出此。”今考清人商盤云:“墨汀(徐廷槐之号)为予庚戌同年友,……试鸿博,以'山鸡舞镜诗’雷同被议。其实,墨汀非不能诗也。观其《轩辕台篇》,虽太白何让焉?”又《鹤征后录》载,徐廷槐著有《墨汀诗草》,方楘如称徐廷槐为“才士”,赞其作诗“高骋夐厉,一涤滓窳。”则徐廷槐亦晓排律,颇有诗才,不至冒然抄袭。况且王霖为举人,徐廷槐为进士,进士抄袭举人,于情理不通。档案中所载徐廷槐在考场因发病而失态之说,当属实。 尽管如此,清廷对二人的惩罚却并未姑息。事情原委查实后,乾隆帝下令,将徐廷槐革去进士身份,将王霖“照不行详慎例,于出仕日罚俸一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廷对丙辰科考试的重视,体现了这次考试的公平性。 对于五份“文理荒谬”的试卷,清廷虽然仅对保举五人的有关官员做出了处罚,但仍有两个问题有待厘清。其一,这五人是否皆为俚鄙谫劣之士。其二,清廷评判“文理荒谬”的依据是什么。 清廷认为车文等五人“滥膺鸿博之荐”,称其“俚鄙”、“谫劣”云云,言辞甚重。那么,这五人学行究竟如何?邱迥,字尔求,江南山阳人。其父邱象升,康熙乙未进士,“与弟象随以诗文名于时”,时人誉为“淮南二邱”。邱迥自幼承庭训,同里张养重、刘水心诸宿老尝馆于其家,迥“目染耳濡,见闻殚洽”,又年少好学,得游于经学大师阎若璩门下,“讲求经义”。此后,又相继从游于王士祯、汪琬、朱彝尊门下,“学益深邃。”其家居桐园,藏书过万卷。尤工于诗,“自汉魏六朝及唐宋元明诸大家,皆能穷其旨趣。故其所作,本之性情,幹以风骨。”其应乾隆丙辰科时,年已近七旬,之所以被目为文理荒谬、俚鄙谫劣之士,盖因其“试卷涂抹过多,为考官所纠,置劣等。”再如沈冰壶,“考证文史,学识颇为拔俗。”著有《抗言在昔集》,“皆咏古七言绝句,而多考证文史,与他家咏古评论事迹得失者又别。”此外,车文“湛深经术,博综汉宋,诸经皆有论著。”至于方辛元、阎式鑛二人,则因相关记载的缺乏,今不得详考。 以上五人中,至少有三人的学识与其在此次考试中的成绩不甚相符,我们不能仅仅通过这次考试来断定其为俚鄙谫劣之士。实际上,乾隆丙辰科所举荐的百余“博学鸿词”之士,都先已经过各省大员的考核,前文已有所述,可以堪称为各地学者之代表。在这些征士中,每人才识固然有高下之分,但也不至于沦落为不通文理的俚鄙下士。诚如福格所云:“凡应荐之士,无论取落,皆非村儒俗士侥幸得名者可比也。”那么,上述诸征士在学识与考试成绩间为何相差如此悬殊?这或许与清廷评判的依据有关。 关于清廷对“文理荒谬”的评判依据,我们从沈冰壶在丙辰科被斥落的原因中,或可略窥其豹。沈冰壶,字玉心,号梅史。据《鹤征后录》云:沈氏“得膺荐牍,及廷试,最后纳卷,被斥落。或言其史论中欲黜蜀帝魏,及进金元而黜南宋,当事恶其偏谬故也。”“黜蜀帝魏”之说,自陈寿撰《三国志》以魏为正统,习凿齿撰《汉晋春秋》始以“尊蜀黜魏”而驳之。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复“黜蜀帝魏”,而朱熹编定《通鉴纲目》又以习凿齿为是,“然后正、伪分而统纪明”。清廷科举考试中,向以程朱理学作为维护纲常伦理的统治思想,而沈冰壶在史论中却与朱子正统史观“背道而驰”,其遭斥落,在所难免。至于其“进金元而黜南宋”,则更是触犯了清廷大忌。金于南宋,清于明,皆是异族入主中原。尽管清人以“金源即满洲也”自居,但在清廷看来,其与金朝最大的不同在于,金“俘人之主,帝人之臣”,失“义”在先,而清廷自进军山海关,败走李自成后,是为大明“雪君父之仇”的“义军”,其以“德”占有大明之天下,而非凭借“强夺”,故清廷认为“我大朝岂肯效尤金人者乎?”则清廷之所以在金与南宋的关系上“义正言辞”,追本溯源,仍是在寻求一种现实社会中“正统”观念的支持。沈冰壶“进金元而黜南宋”的史观与清廷所谓的“大义”又相乖剌。 可见,乾隆丙辰科十分注重对这些征士们在思想上的控制,其对“文理荒谬”问题的评判中掺杂了清廷一贯所宣扬的“正统”的价值取向。从这个角度说,清廷评判的“文理荒谬”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学识”范畴而别有一番意味。 五、对一等资格刘纶的争议 经过御试以及评卷环节后,乾隆元年十月,由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确定了乾隆丙辰词科所取十五人之名单,即:一等刘纶、潘安礼、诸锦、于振、杭世骏五人,二等杨度汪、陈兆仑、刘玉麟(刘藻)、沈廷芳、夏之蓉、汪士鍠、陈士璠、齐召南、周长发、程恂十人。次年,又补试选一等万松龄一人,二等朱荃、洪世泽、张汉三人。十九人中,时人存有异议的是对一等刘纶的质疑。这事关本次制举的公平与否,故有必要对此加以考论。 刘纶,字如叔,号绳庵,江南武进人,廪生。由礼部侍郎兼江苏学政张廷璐举荐乾隆丙辰博学鸿词科,授编修。据福格云:“丙辰一科,刘纶荐自张廷璐,而拟试题出于其兄大学士张廷玉之手,刘又年逋逾冠,一时未录未荐之士乃谓出于宿构,造作歌词。”当时,有士人以刘纶为张廷玉之弟张廷璐所荐,因而认为刘纶先已知晓廷试题目,预先拟就。对于这种推测,笔者认为颇值推敲。 首先,张廷玉只是阅卷人,而非出题人。夏之蓉有记乾隆丙辰词科之诗云:“传餐中使切,命膳大官频。宫锦纹何丽,藤笺色最珍。诏从丹陛出,书借紫泥匀。”其诗下注曰:“自康熙己未试博学鸿词,距今垂六十载,时与试者,月给膏火费,故事,给札体仁阁下。上以雪后,特命保和殿考试。题皆御笔硃书,试卷进呈,钦定甲乙等十有五人。”其所云“题皆御笔硃书”,则考试题目乃出自乾隆帝本人。又据《清实录》所载:“御试博学鸿词一百七十六员,于保和殿。命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吏部侍郎邵基阅卷。”则张廷玉仅为阅卷人之一,无从得知考试题目。 其次,从刘纶廷试前后的表现来看,在御试之前,刘纶先经过了江苏省的考试选拔。据江苏巡抚顾琮上疏曰:“兹准江苏督学臣张廷璐荐举刘纶、刘鸣鹤,并据布政使张渠详举陆桂馨呈送前来。经督、学二臣与臣先后出题面试,皆学问充裕,文词雅赡。”虽然刘纶廷试时“年逋逾冠”,但在廷试现场则表现甚佳。据汤大奎曰:“大学士刘文定公,武进学廪生。年二十六,举鸿词科,擢第一。廷试'五六天地之中合赋’,诸征士不解所出,多瞠目缩手,公独挥翰如飞。桐城张文和公故睨公卷,对众朗吟,始共得题解。诗题'山鸡舞镜’,有句云'似拟投林方戢戢,可能对语便关关’,一时传诵。时吴郡沈归愚宗伯亦以诸生赴召试,未第,覜首曰:'吾辈头颅如许,乃不如一白望后生,得不愧死!’”刘纶之所以在廷试有如此表现,源于其自幼便承先人之教,为学“求其原于经,畅其支于诸史百家”。在刘纶通籍后的从政中,也颇有建树。乾隆十六年,被派望勘查土默特两旗现状,刘纶建言在塔子沟添设巡检一员,“驻扎该旗适中之三座塔,分管两旗地方”,以弥补机构设置之不足。乾隆十九年西征准噶尔时,其在内廷值军机,“一切办治无误”。其一生为官“趋走禁籞,昕夕顾问”,深为乾隆帝所倚重。至卒后,乾隆帝“命皇子临其丧,赠太子太傅,祀贤良祠。”据此,刘纶得官确实是才尽其用,非徒具虚名的泛泛之辈。 最后,张廷玉曾屡次主试事,从无失职,深得乾隆帝信赖。廷玉“秉钧既久,有自危之心”,故而平时处事一向谨小慎微。尤其是本次丙辰制举,昭示朝廷内外,影响甚大。当时,张廷玉与鄂尔泰之间渐成各自党派,彼此间稍有失职,即有言官弹劾。若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泄题”给刘纶,张廷玉当深知其中之利害关系。况且,张廷玉与刘纶素昧平生,仅是在阅卷时,“喜其文颖锐,读其诗至'可能相对语关关’句,曰:'真奇才也。’擢第一”。而同是由张廷玉三弟张廷璐举荐的刘鸣鹤,其六弟张廷瑑举荐的马朴臣等人,却均“与试未用”,张廷玉若真泄题,又为何“厚此薄彼”? 综上,笔者认为时人有“泄题宿构”之议,恐属无稽之谈。 六、余论 清人记叙乾隆丙辰词科的著述,主要有杭世骏《词科掌录》、《词科余话》,李富孙《鹤征后录》等。民国时期,袁丕元又著《清代征士记》。三书中,惟杭世骏亲膺是科之选,故其所述,多有依据。然杭书“略而不详,其选入词馆与放还田里既不分晓,且取者十数人,未取者八十余人,行事撰著,均不见于录,览者不无遗憾。”李书搜罗颇富,但诸如钱塘金农、祁门马曰琯等人,均偶有失载。袁书撰述最晚,可补以上两书之缺略。该书有民国二十三年石印本传世,今藏于国家图书馆。然该版本刊印粗劣,尤其于人名一项,讹误颇多。如杨度汪作“杨度”,黄世成作“万世成”,郑长庆作“邓长庆”,刘斯组作“刘斯祖”,吴龙见作“吴见龙”,饶允坡作“饶允城”,沈炳谦作“沈谦”,等等,不一而足。可见,相关的文献整理工作,还有待今后学者们的扎实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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