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去相亲,她大学毕业以后从事教师职业,工作比较稳定。她要相亲的对象条件也不错,是乡镇里面的公务员,房和车都有。 并且男孩的父亲是一位医生,母亲也是一位老教师,条件也很不错。双方见面以后,但总觉得条件还不错,打算相处试试。后来,两个人开始约会。见了几次以后,姑娘有些踌躇,不想处下去了。原因是一天晚上,他跟她牵手,她拒绝了,因为她感觉不喜欢他的靠近。我认为,他们这关系结束也罢,根本没有必要继续处下去。其实,首因效应非常重要,第一次见面就得凭感觉,那就是眼前一亮的感觉。最起码是不讨厌。第一次相处,女孩的矜持也许仅能面对面了解一下,得看对方眼睛里什么感觉。第二次如果还能想见,就要拉拉手,这很正常。如果依旧拒绝。那是对方根本不喜欢。看别人一眼,我们就会产生第一印象。遇到喜欢的人会眼前一亮,这人值得交往。不喜欢的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所谓“相由心生,言随心表”就是这个道理。我们的身体,有时真地会出卖了我们,不仅会将我们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还会影响我们的命数。有个心理学专家说过,真正喜欢一个人才会有生理反应的,你连牵手都讨厌,那怎么一起睡啊?就是这么个道理,本想着条件不错处一处,但感觉身体根本骗不了自己。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身体会不自觉地分泌荷尔蒙和多巴胺,情到深处,就想和对方酥酥麻麻地亲吻,会脸红心跳,意识模糊。如果两人交往,就完全没有想法和冲动,那么身体就告诉你,其实你们根本不合适。真正地喜欢一个人,都是生理性的。什么是生理性喜欢?那就是对另一半的身体,有一种本能上的渴望。两个人一天不见面就会想念。见了面就想拥抱、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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