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住院患者是以某个症状/体征入院,经临床医生诊治后确定最终诊断。那么,我们假设,患者因胸痛入院: 情况1:完善相关检查后,医生确定胸痛原因为胃食管反流,予质子泵抑制剂控制胃酸,患者好转后出院。 根据主要诊断的定义,经研究后导致患者入院的原因是胃食管反流,因此选择胃食管反流作为主要诊断。胸痛是胃食管反流的一般症状,不予编码。 情况2:患者有冠心病病史,完善相关检查后,医生确定本次胸痛原因为心绞痛。 目前我国比较普遍的说法是冠心病属于大帽子诊断,一般不作主要诊断,要用冠心病的具体类型作为主要诊断,比如心绞痛。 国外的指南是,首先确定心绞痛是否与冠心病有关。如果医生未明确心绞痛和冠心病是否相关,则默认为存在相关性,首先编码冠心病,然后编码心绞痛。 情况3:胸痛原因被确认为急性肺水肿,由于患者未按医嘱服药导致左心衰竭加重所致。 尽管胸痛原因是急性肺水肿,但在第三卷查找编码时,水肿-肺(急性)--伴心脏情况或衰竭 I50.1,因此主要编码应为I50.1 左心衰竭。 情况4:患者几个月前确诊肺恶性肿瘤,本次胸痛原因为癌痛,予吗啡止痛治疗。 当有明确的临床症状和相关的疑似诊断时,优先选择明确的临床症状做主要诊断。疑似的诊断作为其他诊断。 如果确定有2个或2个以上诊断同样符合主要诊断标准,在编码指南无法提供参考的情况下,应视具体情况根据原则2正确选择主要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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