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拘留后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2、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因为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支付工资报酬。如果事后被证明错误拘留的,由国家赔偿。 3、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4、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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