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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西周的外服制与王朝边域统治

 liuhuirong 2023-05-09 发布于湖北

在早期国家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研究中,西周王朝作为中国早期国家承前启后的重要朝代,其权力运行方式与政治地理结构自然是西周史研究的重中之重。传统文献中记载了商、周王朝实施的内外服制度。

一、 商周时期内外服问题研究

商周时期的内外服问题是早期国家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文献中,对内外服制度的描述存在着三种不同的体系:内服百官与外服“侯、甸、男”。

从金文材料来看,西周时期的甸服是在商代内服职官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西周前期,商代以来的内服职官逐渐融入西周的内服体系,周王朝表现为内服百官与外服“侯、甸、男”这一系统。

而西周中后期则形成了以王畿为划分依据、内有“甸服”、外有“侯服”的新的“五服”系统,这一内外服制度也投射在王朝的政治地理版图之中。

在古代文献中,关于内外服问题的描述并不一致,因此有关西周时期内外服诸说的由来也引发了学术界的争议。

不过,通过对金文材料的比对和考证,可知《国语·周语上》所记载侯服、宾服、要服、荒服四种服制的记载是基本符合西周的外服制的。

外服制度是西周王朝控制广大疆域、实现王朝有效管辖的重要措施。侯服制作为外服制度的核心,是以侯国分封为主体、以执行军事职能为主服侍王室的一种职官制度,是西周的政治地理区划的重要部分。

通过周王的分封和册命实现,一般以姬姓贵族子弟为主,有着固定的分封原则和册命秩序,其最主要的职能是执行天子的命令、拱卫王室疆土。

西周时期的外服制度对周王朝在边域的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东南方的各部族方国概称为要服,要服承担了向周王朝贡纳粮食、丝织品以及服劳役等义务;而西北方部族则称为荒服,其进贡极少。

东、南方的典型侯服方国有同姓的齐、鲁、卫、滕、曾等,异姓方伯有鄂侯、相侯等。这些侯国分封在东、南方边域,对周王朝在这些地区的有效控制以及收取贡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周王朝对东南方要服的控制随着王朝势力影响的进退而有所变化。数次南征战役的成功奠定了王朝重要的南缘地带。考古学文化播迁的角度来看,在汉水流域、长江中游北岸一带都是周人势力所及的地域。

在淮河—长江中下游一带地区,也广泛发现了中原式样的青铜器,这表明远至长江下游一带,在西周时期也已经有了周文化的散布。

在西北方,典型侯国有晋、燕、邢、杨、韩等,这些侯国分布在关中平原北部、山西汾河谷地以及太行山东麓的重要地区,是周人抵御北方草原文明南下的重要根据地。

这些侯国往往掌握着交通要冲,起到了对内护卫王畿、对外开疆拓土的职责。通过对甘肃、山西一带的考古学成果分析,可以确认如潶伯、倗伯等异姓方国都是臣服于周王朝的重要邦国。由西北方重要侯国组成的北方防线基本上构成了西周时期周文化扩张的北缘。

因此,外服制作为西周王朝的政权组织方式,涉及到周王朝的军事制度、国家性质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侯服制作为外服制的核心,通过周王的分封和册命实现,一般以姬姓贵族子弟为主,有着固定的分封原则和册命秩序。

其最主要的职能是执行天子的命令、拱卫王室疆土。在侯服制度的管控和监督上,西周王朝通过设立诸监、册命侯国主要卿士的办法进行实施。同时,外服制度作为一项历史时期确实存在而非文献虚语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承认和重视。

二、 以侯服制为中心的西周外服关系

西周的侯服制是其外服制度的核心之一。侯服制度实质上是以侯国分封为主体、以执行军事职能为主服事王室的一种职官制度。在西周中后期,王畿为划分依据,内有“甸服”、外有“侯服”的新的“五服”系统逐渐形成。

西周的侯服制度在金文中的表现是很明显的。例如,《九成礼》中有“诸侯贡鹿皮,令边侯以布,士以丝”,侧面反映了侯服的等级差异。而《周颂·清庙》中的“敬侯明德”则显示了侯服的政治经济职能,即向王室贡献物资和服劳役。

同时,西周的地方侯服与王朝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侯服通过周王的分封和册命实现,侯国大多以姬姓贵族子弟为主,有着固定的分封原则和册命秩序。

除了侯服制度,西周还有宾服、要服和荒服等服制。在《国语》中,“侯卫宾服”常常并列出现,但“宾服”在传统文献中的解释却存在不同。

在金文中,宾服的解释大多与侯服相关,意为居于侯国境内的外族人。而要服和荒服则分别指向东南方的各部族方国和西北方部族。

西周的外服制度以侯服为核心,以侯国分封为主体,通过王朝的分封和册命来实现。侯服承担着政治经济职能,贡献物资和服劳役,并通过周王设立诸监和册命侯国主要卿士的办法来进行管控和监督。

同时,宾服、要服和荒服也在西周的外服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外服制度的基础上,西周王朝形成了其四至,也为后世中国王朝的疆域扩张奠定了基础。

总之,西周的外服制度是其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侯服制度作为其中的核心,承担着重要的军事职能和贡献物资的职责。

同时,宾服、要服和荒服也在外服制度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贡献了东南方和西北方边域的资源和劳力,帮助周王朝有效地统治和控制这些地区。

通过对传统文献和金文材料的比对和考证,我们可以基本确认《国语·周语上》中所记载的侯服、宾服、要服和荒服四种服制是符合西周实际情况的。

侯服是以侯国分封为主体、以执行军事职能为主服事王室的一种职官制度,是周王朝统治边疆和扩张疆土的重要手段之一。宾服、要服和荒服则分别负责向王室贡纳物资、服劳役以及向周王朝献贡的职责,也为王朝统治边域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西周时期的外服制度影响了周王朝的边域统治情况,尤其是对于东南方和西北方边域的控制和收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 西周东、南方的外服统治与区域动态变化

1 西周东、南方的侯服封国

卫侯是西周时期卫国的封号,卫侯封地位于今河南省卫辉市境内,是周代东南方重要的封国之一。滕侯是西周时期滕国的封号,滕侯封地位于今山东省临沂市境内,是周代东南方重要的封国之一。俎侯、曾侯、鄂侯、相侯等也都是西周时期在东、南方地区封的侯国。

2 出土材料与西周东、南方的边域动态

金文所见西周王朝的要服主要是指东南方的各部族方国,承担了向周王朝贡纳粮食、丝织品以及服劳役等义务。周王南征是西周王朝对东南方的要服地区进行的重要战争,也是王朝在长江流域的经略。

这些南征战役的成果奠定了王朝重要的南缘地带,也加速了周文化的南渐。同时,江、淮下游地区出土的大量青铜器铭文等材料,证明在汉水流域、长江中游北岸一带,都是周人势力所及的地域。

总的来说,西周东、南方的外服统治与区域动态是一系列复杂的历史现象,是周王朝在东、南方地区实施外服制度的必然结果。西周王朝在这些边疆地区通过分封侯国、实施侯服制度,实现了王朝对边疆的有效控制和稳定统治。

同时,随着考古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出土材料为我们提供了对周代东、南方边域的深入了解。

参考文献:

武刚. 西周的外服制与王朝边域统治研究[J]. 陕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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