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半路妻不如狗,困难一来拔腿走。那为啥很多离异的人还想着再婚呢? 我老婆的二叔中年丧妻,膝下育有一子,因为自己常年做生意,所以家境相对比较殷实,所以在妻子去世三年后,选择再次续弦。女方膝下也是育有一子,如今两人都已经年逾古稀,在一起也生活了近三十年。原本觉得这对半路夫妻会携手走完余生,但却被一场意外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今年年初的时候,这个二叔查出了癌症,而且是晚期,去上海检查完以后,上海的医生也是建议他回家好好休息吧,不要浪费钱了。如果不是半路夫妻,如果彼此都没有儿女,那或许就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情。 我二叔名下有两套房产和两套门面房,按照法律规定,这些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二叔的这个儿子是个逛鬼,如今四十多岁也没能找个老婆,也没有一个正经的职业。而女方的这个儿子已经结婚成家,也有了儿子,自己还在铁路上工作,两者有天壤之别的差距。二叔的意思是两套门面和两套房产对半分,自己的儿子和继子一人一半。其实这么分也合情合理,并没有问题。但是他这个老伴坚决反对,她说我二叔的这个儿子没有起到赡养责任,不该分那么多财产,只能给他一套房子,剩下两套门面和一套房子都属于继子的。现在无论谁说都不行,老两口为了此事已经闹得分居了,而且已经准备打官司。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二老彼此都是想给自己的儿子争取利益,但是我觉得女方也确实有些过分,虽然你们俩生活大半辈子,但是这些房子都是这个二叔掏钱买的,而且女方也没有工作,吃喝拉撒全都是这个二叔负责,就连继子上大学和找工作都是这个二叔安排的,女方连一个子也没拿啊。现在二叔想给自己的儿子分一半财产,又有何不可呢? 前几天去看望二叔的时候,他说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选择再婚,一辈子为了女方倾尽所能,可到老却换来了这个下场,真是作孽。 其实我一直反对离异再婚,婚姻是人生的一次过程,经历一次就可以了,没必要再去受二次伤害,其实跟谁过都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那就更不要再婚了,因为人都是有私心的,这个天下最难做的职业就是继父继母,你对他好是应该的,稍微有点闪失,那就会被恨一辈子。都说人心换人心,可最后又有几个能做到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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