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的背景与介绍 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劳动力被不可逆的趋势离开乡村,进入更高回报率的城镇建设中。 所谓“土地托管”,即在农民不改变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把土地委托给专业的合作社或农业服务机构,实现规模化种植的模式。 关于“土地托管”的政策文件,最早见于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直至2023年5月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讨论中,在“研究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化体系问题、研究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现代化问题”都相关话题的涉及。 ![]() “数字经济”下的数字农业 数字农业概念在1997年由美国科学院、工程院提出。指地理空间科学与信息技术结合下对于农业生产集约化、信息化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数字农业是遥感卫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通讯技术和互联网、自动化技术,与环境学、地理学、农学、生态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等基础学科相结的整合学科。 数字农业是将“数据”作为农业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可视化表达、数字化统计与管理的治理体系。 数字农业还包括使数字化技术与农业供、产、销各环节实现有效融合,达到农业生产过程中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的过程中,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 数字经济时代“土地托管”的“商机” 为什么说“土地托管”是最适合中国农业的发展道理,且“商机”已到? 过去,中国经过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让外来大户承包农业生产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模式。 随着城镇化的迈进,我们实际参与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人的年龄越来越大,农业生产数量和品质越来越难以满足当前国人的消费需求。 因此通过集中连片管理,再结合数字农业整体解决方案,配合农业金融、农资与农产品销售相关的产业链数据,可有效加大中国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且土地托管可通过相对标准化的操作过程和工艺,被数字化技术迅速构建起流程化、标准化和工业化体系,构建在农产品溯源体系下的“降本增效”和“优质优价”,让农人、托管商、消费者乃至国家获得最实际的价值。 在保障“一产”增值、增收的前提下,土地托管由于实现农业产业链全环节的数据打通,可以有效的为农人、农资企业提供农业金融服务:包括前期农资信贷、农业保险和农机的金融租赁业务。 在农业金融体系中,基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数据沉淀与梳理,获得更低成本下,更多的商业收益。 ![]() 安徽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成果显著 2022年5月,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展开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其中明确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主线,以“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示范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保障粮食安全,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生产“大托管”是以“一引领、两委托、三跟进”为基本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创新。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接受农户委托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各类服务组织跟进实施专业服务。 并通过保险机构提供托底保障。发挥保险机构“保”的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保险支持方式,为“大托管”量身开发保险产品,对托管主体做到保险全覆盖,有效防范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截止2022年12月份,整个安徽省推广示范的21个示范县托管了485万亩耕地,共计节本约1.8亿元、增产约1.82亿斤、增加效益2.5亿元,亩均节本约93元、增产约94斤,亩均节本增效约223元。 参与“大托管”改革农户27万户,户均增收900元左右。实施“大托管”的1100个村集体收入1.6亿元,村均收入14.5万元。 ![]() 土地托管的利与弊 土地托管对于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有着现实意义,且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产生了商业价值,但地理环境限制、人才匮乏、金融工具欠缺等实际情况,给土地托管的发展带来隐忧。 首先,土地托管的经营主体在好年景下必然能够赚取收益,而遇到自然灾害就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亏本,让农户和托管经营主体丧失信心。 其次,农人验证托管经营者的能力,需要用不可逆的时间来验证,一旦亏损农人将难以承受。而托管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普遍缺乏资金周转,遇到自然灾害等问题的应对能力较弱。 因此,虽然土地托管在政府的支持下,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成功尝试。但若想对我国现代化农业起到更好的作用,还需要在农业补贴、保险人才培训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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