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统治者、官僚群体和平民百姓围绕官吏选任方式的理性自利博弈,是导致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变迁的本因。阶层利益均衡是评判选官用人制度稳定与否的标准尺度,这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坚信政治结果就是行为者策略性计算结果的观点不谋而合。以我国历代人事选拔制度演进脉络为主线,用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作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分析工具,对制度变迁及其动因进行全方位研究,并深入挖掘古代人事制度变迁对今天人事选拔的指导意义。 作者:徐 明,中国人民大学,白海琦,河北地质大学 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的演进脉络非常清晰,炎黄远古时期是选举禅让制度,夏商西周时期是世卿世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是世卿世禄制度和军功爵制度并行,秦代是军功爵制度,汉代是察举征辟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九品中正制度,隋唐以后直至明清都是科举制度。中国历代的人事选拔制度为何如此演进变迁,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人事选拔制度的核心在于选人用人,辨别人性是选人用人的根本所在。人的理性和自利性是人性的基本假设之一,那么,中国人事选拔制度的演进变迁是否和人的理性自利相关呢?笔者基于理性制度主义理论来对此进行分析。 一、基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历代人事选拔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 理性选择主义的核心命题是“经济人”假设,该假设认为,人的思考和行动都是理性的、有目标的,无论他在什么位置、什么阶级,根本上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以个人的满意度的最大化为基本动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源于理性选择主义,借用一套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中的假设作为理论的构架,把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制度领域,坚信行为者既有偏好力量,认为政治结果是行为者理性算计的结果,并因此建立了经典的计算途径来解释制度行为的影响方式[1]。该理论重新挖掘了制度的重要性,拓展了制度概念的范围,并研究了动态的制度制定过程——制度变迁和设计,以及考察了制度与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其中,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亦称IAD框架)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一个重要逻辑分析工具[2]。该框架主要包括行动者、行动情境、行动舞台、外生变量等要素。行动者是指处于行动情境中的个体,分析者通过对行动者的偏好、信息处理能力、选择标准、资源占有程度及决策机制等假设,可以构建一个行动者模型。行动情境用如下变量描述:行动者数量、行动者身份、行动者所面临的行动选择数量、潜在产出、行动与结果的成本与收益等。行动舞台是行动者群体或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支配以及博弈合作以解决公共事务的社会空间,它包括了行动情境和在该情境下的行动者。外生变量包括自然物质条件、共同体属性(社会条件)和应用规则(制度安排)三组变量。在三组外生变量的影响下,行动舞台内的行动者在行动情境制约下相互作用并产生一定的结果[3]。行动者基于特定标准对结果进行评价,若不能满足现实需求,造成了制度的结构失衡,则需要对制度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来使其再次保持稳定。 笔者借用奥斯特罗姆的IAD框架来分析中国的人事选拔制度变迁,从中探讨原始社会时期及国家形成以后的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变迁动因和规律。为了揭示该制度变迁的根本特质,需要对奥斯特罗姆的IAD框架进行适当加工,以便于从行动者要素中提取偏好变量(得益)、从行动情景要素中提取身份和行动策略。 由于部落的发展和国家的产生,使得行动舞台逐渐分化,分别形成了正式行动舞台和非正式行动舞台,其中正式行动舞台上的行动者包括统治者和官僚集团,非正式行动舞台则以平民百姓为主。为了更细致地考察中国历代人事选拔制度变迁的动因,故将自然物质条件、共同体属性(社会条件)和应用规则(制度安排)三组外生变量分别描述为自然环境及生产力水平、社会观念及社会秩序与风气、人事选拔制度,如图1所示。此时的人事选拔制度反映的是国家形成后产生的人事选拔制度,调整后的IAD框架用于阐述中国人事选拔制度变迁规律。 调整后的IAD框架中,行动舞台中的统治者、官僚集团和平民百姓都是有着利益最大化偏好的经济人,在自然环境及生产力水平、社会观念等外生变量的相关影响下,各自得益产生了变化。历代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的巩固都希望纳天下贤才到自己彀中以助力自己去统治和管理万民,官僚集团希望自己的子孙永世为官以维护自身和家族利益最大化,平民百姓则希望有公平通畅地成为管理阶层的渠道。在有限理性假设下,每个行动者都会遵循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得益原则),对各自行动结果的成本收益进行理性分析,从而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方案,并以此开展行动进行博弈。统治者、官僚集团和平民百姓在既定的人事选拔制度框架下通过竞争、合作、冲突、监督、协商等互动行为产生一定的结果,当舞台上这些行动者们发现制度运行的结果不符合经济效率、适应性等标准,不能满足三家得益需求的现实需要,行动者们就会设计新的人事选拔制度,推动行动舞台的结构变迁,以实现更好的结果,使各行动者利益相对均衡。 二、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下历代人事选拔制度变迁的动因 (一)选举禅让制的产生与变迁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是不存在阶级概念的,因此舞台上的行动者是每一个部落成员。此时的部落联盟首领、部落官吏以及部落其他成员是依照分工不同而进行设置的。行动舞台上所有参与者都想要更好地生存下去,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就需要把部落中智慧超群、品德高尚、有领导和管理能力、并且身强力壮的人选举出来,借助有这些品质的人带领大家克艰夷险去寻求更美好的生活。从被选举首领的利益来说,他们只有依靠大家的拥护才能维护自身的生存基础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因此,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部落联盟实行选举禅让制度。该制度是在选举之后的禅让,故选举禅让制重在选举,选举是中国原始社会人事选拔的主要形式。在历史上,帝喾长子帝挚在位时不修善政,因此氏族大会罢免了他的统领,另选举其弟尧继位;尧在年老时,召开部落首领大会,讨论并选举舜为自己的接班人;舜在年老时,部落选举禹为接班人;禹到了老年,也仿照尧舜的做法,确定伯益为继承人。据有关史料记载:氏族会议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决定氏族首领的任免和部落其他重大问题,在氏族会议上,每位成年男女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并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由此可见,氏族首领主要是通过选举的方式来产生的。 部落联盟所有成员在一定的行动情境之中,遵循选举禅让制的规则,通过合作形成了个体与部落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个人生存的自利促成了集体生存的公利,从结果上看,也提高了部落中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机会。所以说,民主选举是在当时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下所产生的最好的部落首领选拔制度。 (二)世卿世禄制的产生与变迁 夏商周时期国家组织的主体正是王族,是典型的“家天下”体制。此时在行动舞台上的国王即是王族族长,百官都是从王族的支系和旁系中选拔任用,贵族即意味着官职,亲贵合一,官贵合一[4]。随着人们智慧的不断开启和发展、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物质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在这些外生变量的不断影响下,行动舞台上的人们抵御自然灾害和其他生存威胁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因此个人可控制的资源量大大增加。行动情景的变化让部落中相互紧密依存的生存关系不再被需要,此时被选举上来的部落首领(国王)和贵族们把自身的得益点放在了让财富世世代代被自己的子孙享有上面。 在这个时期,国王一般把亲贵的爵位(官位)封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每一等都给予一定的数量的封地作为食禄,爵位和食禄都是世代相传的。此时选官全凭血缘亲疏,不论量才录用,舞台上行动者们此种互动,将人的自利性赤裸裸地体现在只面向子孙亲属、本家本族的人事选拔制度上。 统治者在其自利性的驱使下采取行动,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去谋夺由大家共同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这种结果满足了行动者中领袖群体的现实需要,导致整个行动舞台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影响了作为外界变量的人事选拔制度,使得传统的选举禅让制被新兴的世袭制所替代。统治者在王位的继承上采用兄终弟及或父死子继的方式,在人事选拔的标准上采用“亲亲尚思”、任人唯亲的原则,形成了世卿世禄的家天下制度。该制度的形成反映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反作用于当时生产的发展。它间接地加速了社会财富在完成快速原始积累后,生产力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过程,大幅推动了社会改良的发生。此外,该制度对于行动舞台内新兴奴隶主的统治起到了极大维护作用。然而,该制度对于贵族阶层来说,一方面不能保证其世袭官位的人能力都突出,以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效率提高;另一方面世袭官位逐步形成世族诸侯,向上对中央政权构成隐患,向下逐步占有更多社会资源,加剧了社会矛盾。这就为后来的奴隶社会解体,社会秩序重构埋下伏笔,也将使得人事选拔制度产生新的变化。 (三)军功爵制的产生与变迁 由于生产力发展较为缓慢,世卿世禄制的人事选拔方式在中国大概持续了千年之久。西周末年,周王无力驾驭对诸侯国的有序统治。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诸侯纷争。此时行动舞台上的行动者主要包括诸侯及其麾下贵族官僚集团,还有新崛起的非正式舞台上的行动者平民阶层。伴随着铁犁牛耕等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经济制度也随之转型,大变革时代即将来临。诸侯国开始弱肉强食,通过战争以掠夺土地人口和灭国为根本目的,如春秋时期170余国,楚吞并60国,晋吞并30国。受外生变量的影响,各国为了自利自存和家族利益,纷纷开展变法,被迫打破一家一族之世卿世禄制,面向全国各个阶层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魏国李俚变法后的第一项即是废除贵族官爵世袭制和食禄世袭制,实行“察能而受官”和“食有劳而禄有功”的选拔制度。秦国商鞅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即便秦王家人,无军功不得爵禄,不论身份,“有军功者,各以率受爵”;并废除分封,在全国设县,县置令、丞,由国君直接任免。战国时期军功爵制已经成为多数诸侯国的主要选官方式,不论出身,由军功而受爵,由爵位而任官,当官为吏必须有爵,无爵者不能为官。除凭借军功爵入仕以外,春秋战国时期的入仕途径还有“自荐”“推荐”“养士”等,“自荐”如毛遂自荐、甘罗自荐、燕昭王设置招贤台等,“推荐”如秦国景监推荐商鞅、田忌推荐孙膑等,“养士”如稷下学宫、战国四公子养士等。此外,秦国还有“保举”“葆子”“考试”“通法入仕”“试吏”等选官方式。此外,作为非正式行动舞台上的平民阶层,在各国博弈的背景下,其影响力也愈发明显。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教育由贵族向平民逐步转变的时期,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收徒三千,各个阶层都有,接受教育的平民阶层在自利和功利的驱使推动下,也亟需出仕之道。像春秋时期的著名人物管仲、曹刿等均是贫民出身,战国时期出身平民的高官更是不胜枚举。 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非正式舞台行动者平民通过建功立业摇身一变,成为了新兴地主阶级,并在同旧贵族斗争中取得了优势。奴隶主贵族的社会结构,慢慢被自耕农地主加权贵的结构取代。军功爵制因其满足了行动舞台上多方行动者现实需求,因而逐渐取代了世卿世禄制。该制度让一些原本弱小的国家(如秦国)综合国力迅速增强,为之后新一轮的社会统一,完成奴隶社会封向建社会过渡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四)察举征辟制的产生与变迁 战国一统于秦,秦亡汉兴,汉承秦制。在汉朝立国之后,行动舞台上皇帝、官僚群体、平民百姓三股力量的博弈更加明显。西汉初期,经济百废待兴,社会有较多不稳定的因素。受外生变量影响,汉朝开国皇帝高祖刘邦的得益更多在于如何稳定局势,休养生息。官僚群体成分复杂,因而得益也具有多样性,有拱卫王室者,也有谋图夺权者。平民百姓则希望博取功名,封妻荫子。 由于刘邦本人出身寒微,既没有血亲贵族得以支持,也没有士大夫知识阶层得以推崇,之所以能取得天下全在于其识人用人之能和论功行赏之力。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就需要对社会各阶层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因此在人事选拔上做出了沿袭军功爵制和发展察举征辟并行的决策。刘邦一方面沿袭军功爵制,封刘氏亲属为王、封亲朋好友居功者为侯,封有功将士以爵任官;另一方面又以察举征辟制笼络天下知识分子,打通知识分子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后被禁绝的仕进之路,做到天下人才尽为我所用。此种决策从结果上看,满足了社会各方行动者利益,使得刘氏王朝牢牢获取了军队和知识分子等主要社会阶层的支持,极大地巩固了自身统治地位。 军功爵制能够存续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它平衡了统治阶级各方势力的利益,然而到西汉中后期,天下相对已经稳定,国家军事战略发生了调整,外生变量发生了变化,舞台上行动者得益也随之变化,皇帝更多地考虑如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平民百姓立军功的机会减少,因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入仕。在此背景下,察举征辟制逐渐成为主流人事选拔制度。察举实际上是“举”和“察”,即先由地方官员和大臣向中央推荐自己赏识的人才,中央在考察后任命。“征”是指皇帝直接任命有才能的人任官,“辟”是指具有开府权力的官员在中央授权下直接任命有才能的人为自己的僚属。汉高祖十年,刘邦向天下发布《求贤令》,求才并与之共享共治天下,要求中央和地方官员要积极发现并举荐人才,否则将被追究责任。汉文帝继承和发展了察举制度,明确规定察举的两个科目为“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后又增加“孝廉”科目。汉武帝时,又进一步完善了察举制度,在增加“秀才”“文学”“明经”“明法”等科目的同时,又强制性要求地方郡守按期按名额举荐人才,并把人才举荐作为考核官员的一项重要政绩来抓。除察举征辟外,自荐也是汉代用人的一种重要方式,如西汉政治家主父偃即自荐而来,他早上向汉武帝上书,晚上就被召见,并被拜为郎中。 军功爵制因其一系列规则不合时宜,难以选拔出国家迫切需要的人才,无法保证行动者效用最大化,故而逐渐失去了选任官员的效力。伴随着皇帝封爵过滥,该制度逐步退出了选官用人的舞台,与此同时,察举征辟制得到了发展。察举征辟制作为行之有效的制度激励,迎合了新一代知识分子和社会平民阶层的利益,也为帝王输送了大量治国理政的人才,总体上满足了行动舞台上多方行动者的现实需求,极大地稳固了江山社稷,保证了刘氏王朝的顺利传承。 (五)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变迁 东汉时,光武帝刘秀给予开国功臣大量土地封赏而不授予职权的行为,再加上东汉中后期的大规模土地兼并,致使地方豪族势力越来越大,行动舞台结构发生新的变化,于东汉末年遂形成“门阀”。门阀能够依靠自身权势贿赂或压制地方官员,并以“乡里清议”形式来影响地方对人才的举荐,察举征辟几乎沦为地方豪族晋身仕途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逐步产生了一些世代为高官的家族。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战争频繁,人口迁徙流移,受外生变量影响,官不识民,人才资源无法勘察,察举征辟随之失去基础。曹魏政权目睹察举征辟制之流弊,故而其得益在于打破地方豪族对官员选用的严重干涉,以维护自身统治。门阀则希望扩大裙带关系,以使自己子孙永享荣华富贵,寒门百姓则希望有较为畅通的选拔渠道走向入仕之路。 在此背景下,曹氏政权把地方辟府用人权收归中央,创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实际上是“中正”“九品”,由中央在各地设置中正官(州置大中正或称州中正,郡置小中正或称郡中正),一般由地方籍道德高尚的在京高官担任,由中正评议地方人才的行状和家世,并将评议结果分为九等,中央按照人才评议等级经吏部择优后授官[5]。统治者、官僚集团、平民百姓基于各自利益围绕九品中正制展开了新一轮博弈。一方面,曹氏代汉需要获取地方门阀的支持;另一方面,曹氏也希望人才不论出身,尽为我所用,打通寒门人才的晋升之路,照顾寒族贫民的利益,以获取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在这种情势下,曹丕以设立“中正”的形式把“乡里清议”纳入体制内轨道,这在控制名士清议的同时也把一部分选人的权力给予了地方门阀,满足了门阀阶层代代出仕的私利。九品中正制在曹魏实施初期,中正官尚未被地方门阀所专控,且郡中正官在人物评品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序》),此举确实打通了汉末以来由地方门阀把持的仕进之路,维护了寒族平民的晋身利益,满足了皇帝不论出身、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然而,曹丕也把公正选人的希望寄托在“德充才盛”“贤有识鉴”的中正官身上,希望他们明于识人,不论出身,行状为先,唯才是举,以此来兼顾寒族平民的利益。中正官作为理性经济人,同样会考虑行为自身如何在制度的制约和引导下实现利益最大化。那些品德高尚的中正官一旦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沦为制度的帮凶,会比其他人都要残酷。后续的历史证明,与士族门阀结合的九品中正制的选人方法不但葬送了曹魏王朝和西晋,而且使中华大地陷入混乱和分裂状态达三百年之久。 西晋时,中正选人已经演变为只重家世而不考虑行状,致使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出仕紧密挂钩,从而形成了世居高官的门阀士族。魏晋时期行动者们围绕九品中正制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门阀士族的形成满足了官僚集团世代为官的私利,致使士族的权势恶性膨胀,严重妨害了庶族地主和平民百姓这类非正式舞台上行动者仕进高官之利益,打破了官场用人的生态平衡,因此严重滞阻了社会阶层的良性流动。此外,士族政治也极大地侵占到皇权的利益,几乎剥夺了皇帝的人事选用权力,甚至影响到皇朝的更替。 社会的无规则状态会导致舞台上行为主体基于自身利益偏好,而采取“搭便车”行为或产生“逃避责任”等现象,从而导致集体非理性选择,造成集体行动困境[6]。 (六)科举制的产生与变迁 魏晋之后,社会动荡不安,士族门阀逐渐衰落,庶族地主阶级逐渐兴起,行动舞台结构有了新的发展趋向。此时,皇帝得益在于巩固皇权和收回选人权力,非正式行动舞台上的行动者则希望重新打开仕进之路,两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自觉地结合到一起,共同探讨打破士族门阀的新的人事选拔制度。 由于门阀士族官僚贪图享乐,重视文娱活动而不愿从事武职,因而空档出寒士以军功晋升权贵的机会,大批寒族平民出身之人均是由此而出任将帅[7]。隋朝建立后,行动舞台上三股力量再次展开博弈,隋文帝杨坚为了打破门阀士族垄断的选官用人专权,消除门阀士族对皇帝自身统治利益的严重威胁,争取寒族平民对杨隋朝廷的支持,遂正式取消九品中正制,完全剥夺了中正官荐举评品官员的权力,使博弈的结果有利于统治者。这套行动模式借鉴了南朝末年以考取士的做法,设立“志性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以试取人,使外生变量的人事选拔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正式规定用定期组织统一考试的方式选取进士,并把考试科目设为十科之多。“进士科”的创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确立。隋灭后,唐朝沿用了科举取士的选拔方式。到宋代时,科举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如为了促进公平,取消了唐代的“公荐”制度;为了避嫌亲友,采用了“别试制度”;为了防止营私舞弊,建立了“锁院制度”“誊录制度”“糊名制度”等;并增加了殿试考试程序,扩大了录取名额等[8]。此后,科举取士制度一直被沿用到清朝末年。 可见,封建统治者们对九品中正制进行了一定的评估反思和创新,正是在此背景下,科举制登上了历史舞台。科举制度在边界规则设计上是通过科目考试出举为官,以考录人,考试是唯一选拔方式,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其程序往往是先由地方州郡对学子进行考试,将合格者举送朝廷,再由朝廷考试,根据成绩择优录取。而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则是首先根据人的品德进行推荐,然后经过考试或考察合格后录用,其选用程序是先推荐后考试。所以,根据考试成绩选用人才,是科举制和察举征辟制以及九品中正制在选用程序上的根本区别。从本质上讲,科举制是以客观测评方法代替主观判断选人,确保了信息规则、报酬规则设计的合理性,是客观选人方式对主观选人方式的胜利[9]。作为符合当时国情的人事制度安排,科举制能够根据国家需要设立考试科目,不论门第出身,面向行动舞台上的社会各阶层选拔人才,打通了寒族百姓晋升仕途的路径,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官场的局面,从而给予和保护了平民阶层为官为政的利益。同时,科举制也满足了皇权收拢和笼络社会各阶层精英为我所用要求,巩固了皇朝的统治基础,维护了皇帝的根本利益。此外,除科举取士以外,历代王朝也非常重视“荫补”制度,即凭借父祖的资格不经考试直接做官,以维护贵族勋臣集团的利益,获取贵族勋臣对皇帝的支持。该制度兼顾了皇帝、平民和官僚各自利益,形成了人事选拔的稳定利益三角关系,满足了不同行动者基于从收益成本的理性计算而进行的正向评价,从而使得科举选人长盛不衰。 清朝后期,作为外生变量的国际环境和生产力水平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西方科技文化的影响下,以八股文为格式和四书五经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取士制度受到了空前挑战。其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已经和时代完全脱节,依靠八股文考试选拔出来的官吏思想禁锢且缺乏实际能力,行动舞台结构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科举制规则下运行的传统人事选拔体系已经远不能满足满清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利益之所需,八股科举选人制度于1905年被迫废止。尽管科举制遭到了废除,但其影响力之大,仍在中国社会中留下了不少痕迹,如民国的公务员制度就是传统科举制度在某种意义上的延续。民国时期,行动舞台上统治者的得益无非也是选举天下人才为我所用,以巩固国民政府统治利益,维系社会各阶层仕进之利益,促进社会阶层良性流动等。该时期把文官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大等级,并把全体文官称为公务员,规定公务员逢进必考,以考取人。民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考试院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铨叙,其中公务员考试分为特种考试、普通考试和高等考试三类:特种考试招考专业技术较强类政府工作人员;普通考试招考政府一般工作人员,通过者获委任官资格;高等考试招考政府中层管理人员,通过者获荐任官资格[10]。 三、结语 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变迁的行动舞台上充斥着三类利益群体的博弈。皇帝与官僚群体的博弈,官僚群体与平民百姓的博弈,皇帝与平民百姓的博弈。正式舞台和非正式舞台的行动者相互博弈所产生的结果,反作用于外生变量,因而造成了人事选拔制度的变迁。三类利益群体均是行动舞台上的经济人,都是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行动,因而可以看出,统治者、官僚群体和平民百姓围绕官吏选任方式的自利博弈是导致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嬗变的本因。当然,科举制的产生也让我们看到了博弈的最终结果,即皇帝和平民百姓的胜利,这种制度排斥了官僚群体的永久利益,以粉碎士族的方式解除了官僚群体对皇权的威胁,打通了平民百姓改变身份的晋升渠道。中国在长期的人事选拔历史实践中,以科举制实现皇权、平民和官僚的利益均衡,使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主要人事选拔制度达一千四百年之久,并被借鉴到西方,成为当今世界文官选拔制度的鼻祖,其影响力直至今天,世界各国每年大规模的公务员考试选聘,从本质上看都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参考文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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