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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现象、自在之物、空间与时间

 左莫 2023-06-08 发布于海南
我们所感觉到和认识到的一切都只是现象。现象,是自在之物刺激我们感官,而在我们的先天认知形式上留下的东西。那么,就是说每一个现象背后都必定有自在之物存在,因为只有通过自在之物的刺激,才能形成现象,如果现象的背后没有自在之物,那又是什么来刺激感官呢。

又因为时间是所有一切的认知形式,所以也可以说现象在时间中存在,就表明现象的背后有自在之物。康德认为反过来说也成立,就是如果在时间中非存在,也就是没有现象,则说明不存在自在之物。这句话好像引起了点疑问。

如果说感官没有受到刺激、没有现象出现在时间中,就证明不存在自在之物,那么换句话就是说,所有的自在之物都必定能够刺激人的感官。因为如果存在可以不刺激人的感官的自在之物,那么在时间中没有现象就无法得出自在之物不存在的结论。

但是这样一来,又如何保证所有的自在之物必定能够刺激人的感官?或者说,自在之物为什么有义务一定要刺激人的感官?似乎只有把“自在之物一定能刺激人的感官”作为一种不证自明的假设,这样“没有现象就没有自在之物”的说法才能成立。但如果做了这样的假设,当初对空间与时间是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的证明,就不那么有效了。

当初证明空间与时间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是通过排除法。首先空间与时间如果属于自在之物本身的属性,那不同的人就可能看到不同的自在之物,那自在之物就缺失了普遍性,所以这不可能。

其次空间与时间如果既不属于自在之物也不属于人,而是本身自存的,那为什么我们哪里也找不到空间与时间这样的实体、而且还是两个无限供应的实体呢?排除了这两种可能,那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空间与时间是在人的内心之中的。

但是,如果说空间与时间是在人的内心之中,现在又必须要回答另一个问题,自在之物为什么必定能够刺激人的感官?或者说,自在之物为什么有义务一定要刺激人的感官?

因此,空间与时间的三种可能性都有可以质疑的地方。相较而言,“无法找到空间与时间这两个实体”引起的质疑强度,与“自在之物必定能刺激人的感官”引起的质疑强度,至少是不相上下。

或者说,相信“自在之物必定能刺激人的感官”这一条无需证明,和相信“空间与时间是自存实体但找不到”的难度相比,是差不多的,甚至前者更难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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