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读三位小说家的全部作品,而是挑了三本选集来读。欧·亨利,我选取的是黎幺先生的译本;莫泊桑,我选取的是柳鸣九先生的译本;契诃夫,我选取的是谢周先生的译本。下文,是我阅读三本选集时的札记。 一:欧·亨利 1.欧·亨利的小说总体质量很高,而且什么题材都敢写一下,敢碰一下。他的小说不是长久思考的产物,好像是想到了某个点子,要赶快完工。查阅他的履历,我怀疑他应该是背负了债务,或者急需用钱,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和他的小说特质是一样的。他着力要拉近与读者的关系,体现在小说一开始,或中间,总会出现几段与情节无关的词汇,这些句子我是读不进去,但想必那些句子当时是为了先将读者骗进去。一旦砍掉那些与情节无关的段落。小说会非常好看,构思精巧。同理《麦琪的礼物》最后一段应该删去,《警察与赞美诗》与《提线木偶》是不多见的讲人的转变,最好。感谢译者黎幺先生,不是他,我是不会体会到阅读欧·亨利的乐趣,谢谢。 2.欧·亨利的小说,明显是先想了个结尾,而后一步步倒推故事。他的开头构思良久,这并不是说他像马尔克斯那样精致,而是说他的开头主要起导引功能,在开篇处放置一条明确的线索,并以此确定故事发展路线。读完他的小说,再反看开头,会发现明显的对应关系,结尾的原因在开头已经说明。阎以《最后一片叶子》为例讲小说的开头、结尾,确实有眼光,欧·亨利的小说也的确是学习开头与结尾的示范。 3.欧·亨利的人物和简·奥斯丁一样开篇的性格特征一直延续到结尾。这使得小说家在制造故事时,必须依赖情节,人物只在事件上完成,而不在性格的转变,所以故事必须讲完。反面的例子是契诃夫式的故事,这类小说依赖人物的变化,而不依赖情节。这使得这类故事没有必要讲完,只要人物转变完成,小说即可完结。总体评价总是有例外可言的,《警察与赞美诗》就说明了欧·亨利的小说人物也会发生转变。 二:莫泊桑 1.和欧·亨利相比,莫泊桑的人物更加丰满,内容更加充实,但情节的设计性不强,或说欧·亨利太设计了。莫泊桑的小说铺垫过长,哈德罗·布鲁姆好评的《戴丽叶春楼》铺垫也过于冗长。莫泊桑抓取细节只能说是不犯错,但没有太印象深刻的东西。选的篇目中还是《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链》最好,《羊脂球》排第一,从成品反推,《羊脂球》构思时间应该也是最长。从这批小说来看,莫泊桑的能力应该更高,这批小说的问题在于写作难度太低,莫泊桑应该选些更有难度的题材。 2:传统小说可以随意停掉情节,介绍人物、背景、大发议论、感想。欧·亨利的小说可以随时停掉情节,补写人物小传;《羊脂球》开篇,莫泊桑先用三千字介绍与情节发展无关的普法战争的情况;而且更为古早的小说,叙述者可以随时停掉情节,大发议论。此后的小说演变,大体是,情节不能停掉,要用更加巧妙的方式将人物小传、背景、议论、感想融合在情节叙述之中。莫泊桑小说适合作背景分析的范本,所以阎在讲小说的历史背景时,选取《羊脂球》,这是有眼光的。 3.即使是欧·亨利和莫泊桑的小说,只要把重心放在人物上,极力去表现人物的所思所想,那就必须去利用琐碎的甚至让我读来略带烦躁的景物描写,这点现代小说家用的更为普遍,也是他们小说的特点。 4.从技艺层面而言,对莫泊桑的小说可以实行两个方向的改造。 5.欧·亨利和莫泊桑,两人的小说有明显的对应关系,从展现人物层面,莫泊桑比欧·亨利要好;但是从展现故事层面,欧·亨利比莫泊桑强。 6.扣押人物信息,逐渐兜底,几乎是二十世纪小说家的普遍现象,光凭我有限的阅读,随便就能举出福克纳《八月之光》、略萨《酒吧长谈》《公羊的节日》、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昆德拉《玩笑》这些例子,相信还有一堆使用这种手法的小说没被我读到。而莫泊桑的小说是反例,或者说这是十九世纪的特点,他们是不屑于扣押信息,往往刚开始就把后辈们觉得应该先隐藏的东西交了底,之后的写作全看功力。莫泊桑确实功力深厚,他的同代小说大家也都功力深厚。 三:契诃夫 1.旧俄各派互斥,但都视契诃夫为友朋,从这点来看,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在当时应该是没有鲜明的价值立场,所以能被各方接纳。或许正因此,他看到的不是被众神梳理过的世界,而更接近于芜杂的、不规则的宇宙。这造成契诃夫不从价值体系上审视人物,而从细微末节处展开观察,这也使得他的小说获得丰沛的不可思议的细节。对比前辈,小说人物体现的小说家意识被降至最低。契诃夫是个好人,但也仅仅于此(大意),这是托尔斯泰对他的评价,这也反映了价值体系者对契诃夫的遗憾。一个层面的不足,就是另一个层面的精华。世界已经变化,诸神的世界已经远去,下一个世纪的小说家奉契诃夫为神明,这不值得奇怪。但安东·巴普洛维奇·契诃夫会奇怪,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伯爵也会奇怪。 2.因为契诃夫的声名赫赫,我曾读过一两卷,但也没发现有什么好。今天挑了一本《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读,惊呆了,真不可思议。这可能是因为我以前阅读经验不足,停留在情节,现在能抓取一些细节,就发现契诃夫的独特。鉴于以往阅读经验,我觉得新手最好先欧·亨利,再莫泊桑,最后契诃夫,步步深入,各有所得。想一步到位,是不行的,我当年也应该先读欧·亨利。 3.不是因为有了情节,才有了人物:而是有了人物,才有了情节。情节为人物而设置,并推动人物发展。如果一个情节与人物脱节,或者该情节不能推动人物发展,那末在写作时就需要酌情删改这一情节。谈情节,经常会谈是否过于抓马。举凡所见电影、小说,将故事线概括总结,大都抓马。但有很多创作是把抓马融入日常,让人感觉不到。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抓马情节的存在是为了突显人物,而不是为抓马而抓马,并且人物的说服力会消减抓马。 4.小说写作中,鲜活的细节是难以捕捉的。大多数商业电影的做法,它是假设有一个理想中的人物,这个人在该哭的场合会哭,该笑的场合会笑,人物的情绪是符合规定状态的。这类细节捕捉的特点是,没有新意,但不会犯错,而且能获得绝大多数观众的认同。但同时会有一批创作者不满足这类设定,他们会把自己作品中的人物设定为带有偏执、极端性格的人物,该哭的场合大笑,该笑的场合大哭,这类作品捕捉的细节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太依赖于偏执人物的设定,会削弱作品的说服力。契诃夫的作品是这样的,他的小说,人物大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人,但他有能力捕捉到鲜活的细节,人物在该哭的场合同时也会偷笑。他的小说中充满了这种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契诃夫是细节捕捉的高手。阎在讲小说细节时,选取《一个小官吏之死》,有眼光。 5.小说电影中,正常的人物会有正常的情绪与行为,偏执的人物会有偏执的情绪与行为,极端的人物会有极端的情绪与行为。写作,最好要捕捉到正常人物也有偏执情绪和极端行为。如何捕捉,见仁见智。但写作时,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给正常人物逐渐增加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是人物自身的负担,可以是周遭环境引起的无意识的心理变化,也可以将将两者结合。但不论怎么样,要给他压力,压力就是正常人物出现偏执情绪和极端行为的原因。回望契诃夫的写作,他就是在给人物增压,或许有这个原因,他的小说提供的细节总那末鲜活。 6.和契诃夫相比,莫泊桑更偏重情节。技法层面,可能的原因是,莫泊桑不扣押信息,他是属于先一下子把基本信息交代完毕,这就让人物成为了透明状态,所以再推进人物时,他就必须依赖情节。契诃夫往往刚上来扣押信息,与人物相关的信息他基本都会扣押,这样开篇的人物是不可知的,抖出人物信息的过程,就等于情节的发展。这样,从技法层面,可以看到,莫泊桑和契诃夫在对人物看法上形成了一个差异,前者认为人物不能构成单独的情节,还需要从外部调来情节,让人物发展;后者认为,人物本身就是情节,问题只在是否能恰当的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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