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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极保护交流恒电位仪技术规格书
2023-06-14 | 阅:  转:  |  分享 
  
分 类 号 密 级U D C 编 号 XXX交 流 供 电 恒 电 位 仪阴 极 保 护 恒 电 位 仪

研 究 生 姓 名 : :学 号 : :指 导 教 师 姓 名 及 职 称 : :专 业 名 称 : :研 究 方 向 : :

附 件 1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技 术 规 格 书1.规 范 和 标 准本 技 术 规 格 书 符 合 下 列 规 范 和 标 准 。GB1094-2013 ------ 电 力 变 压 器 ;GB3836-2010 ------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中 的 电 力 设 备 ;GB19212-2016 ------- 电 力 变 压 器 、 电 源 装 置 和 类 似 产 品 的 安 全 ;GB/T3859.1-2013 ------半 导 体 变 流 器 基 本 要 求 的 规 定 ;GB7251.1-2013 ------ 低 压 成 套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GB13539.1-2015 ------ 低 压 熔 断 器 ;

GB/T7595-2017 ------ 运 行 中 变 压 器 油 质 量 ;GB/T4208-2017 ------ 外 壳 保 护 等 级 (IP代 码 );GB/T4728.1-2018 ------ 电 气 简 图 用 图 形 符 号 ;GB50057-2010 ------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T3859.4-2004 ------ 半 导 体 变 流 器 包 括 直 接 直 流 变 流 器 的 半 导 体 自换 相 变 流 器GB/T3859.1-2013 ------ 半 导 体 变 流 器 通 用 要 求 和 电 网 换 相 变 流 器 ;GB191-2016 ------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 。如 果 上 述 规 范 和 标 准 中 的 条 款 之 间 存 在 矛 盾 , 优 先 序 列 应 为 数 据 表 、 技 术 规格 书 、 最 后 才 为 规 范 与 标 准 。2 设 计

2.1 一 般 要 求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设 计 应 由 供 货 商 全 权 责 任 , 供 货 商 的 设 计 应 该 满 足 当 前 的 工程 实 践 , 以 及 技 术 规 格 书 、 规 范 相 关 文 件 和 条 例 ( 见 第 2节 ) 中 的 要 求 , 以 及 该产 品 在 性 能 、 安 全 和 维 护 方 面 的 要 求 。 比 如 : 一 套 恒 电 位 仪 应 包 含 A\B两 台 恒 电位 仪 设 备 , 使 用 过 程 中 一 备 一 用 ; 恒 电 位 仪 的 绝 缘 电 阻 应 不 小 于 10 MΩ , 流 经参 比 电 极 的 阳 极 电 流 应 当 足 够 的 小 , 一 般 不 超 过 3μ A。 恒 电 位 仪 印 刷 电 路 板 一般 应 采 取 防 潮 、 防 盐 雾 、 防 细 菌 的 措 施 。 其 适 用 温 度 范 围 : ?15~+50℃ 。 只 要 有可 能 ,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由 供 货 商 批 量 生 产 , 并 且 其 部 件 也 应 该 是 批 量 生 产 的 产 品 ,

且 应 该 为 市 场 上 的 标 准 部 件 。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设 计 寿 命 应 不 少 于 15年 。 位 于 危险 区 内 的 恒 电 位 仪 应 该 具 有 防 爆 功 能 , 其 设 计 应 该 符 合 GB 3836《 爆 炸 性 气 体 环境 中 的 电 力 设 备 》 的 技 术 要 求 。2.2 输 入 电 源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输 入 电 源 为 单 相 AC220V± 10%, 电 源 频 率 为 50Hz± 5%, 交 流恒 电 位 仪 应 能 在 确 定 的 输 入 电 源 波 动 范 围 内 正 常 工 作 , 即 ± 10%的 电 压 变 化 , ±5%的 频 率 变 化 , ± 10%电 压 和 ± 5%频 率 的 联 合 变 化 , 同 时 长 时 间 内 , 当 输 入 电 压为 正 常 值 的 110%不 应 损 坏 恒 电 位 仪 或 其 部 件 。纹 波 系 数 : 对 于 可 控 硅 整 流 型 恒 电 位 仪 , 其 满 负 荷 时 ≤ 8%,对 于 高 频 开 关 电 路 恒 电 位 仪 , 其 满 负 荷 时 ≤ 2%。

2.3 性 能2.3.1 定 义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电 源 变 换 采 用 数 字 控 制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技 术 ,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设 计 应 适 应 数 据 表 中 所 给 出 的 环 境 条 件 , 并 确 保 在 此 条 件 下 长 期 、 稳 定 地 连 续 工作 。 尤 其 是 应 能 适 应 投 运 初 期 低 负 载 下 , 电 流 输 出 较 小 的 情 况 。2.3.2 直 流 输 出 控 制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能 在 数 据 表 中 所 选 择 的 控 制 状 态 下 运 行 。2.3.2.1 恒 电 位 运 行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可 以 调 节 直 流 输 出 使 参 比 电 位 维 持 在 各 自 给 定 值 。 在 输 入 电 源符 合 2.2要 求 的 条 件 下 ,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每 路 应 该 可 以 在 0.0V 至 -3.0V的 保 护 电

位 范 围 内 独 立 调 节 , 其 精 度 应 在 给 定 值 的 ± 10 mV以 内 。2.3.2.2 恒 电 流 运 行当 设 备 的 某 一 路 恒 电 位 控 制 模 式 因 外 界 或 因 参 比 电 极 原 因 无 法 正 常 工 作 时 ,恒 电 位 仪 应 能 使 该 输 出 回 路 自 动 切 换 到 预 先 调 定 的 恒 电 流 下 状 态 下 工 作 , 而 不 管负 载 如 何 变 化 , 同 时 该 路 控 制 工 作 模 式 的 转 变 , 不 能 影 响 其 他 输 出 回 路 的 正 常 工作 。2.3.3 电 流 中 断 器如 果 在 数 据 单 中 指 出 , 那 么 恒 电 位 仪 应 该 装 有 电 流 中 断 器 , 使 恒 电 位 仪 的 输出 能 够 同 时 在 “ on/off” 周 期 状 态 下 运 行 , 以 满 足 断 电 法 检 测 需 要 。 恒 电 位 仪

的 ( on/off) 通 、 断 功 能 启 动 时 , 一 般 要 求 12S 处 于 通 电 状 态 , 3S 处 于 断 电 状态 交 替 变 换 , 通 电 与 断 电 时 间 可 以 调 整 , 通 、 断 功 能 启 动 时 间 与 停 止 时 间 可 以 在恒 电 位 仪 上 设 定 ,并 且 这 些 功 能 应 当 能 够 实 现 远 程 异 地 受 控 。2.3.4 抗 干 扰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当 可 以 在 不 大 于 30V的 交 流 干 扰 电 压 下 正 常 工 作 。2.4 构 造 要 求2.4.1 电 器 元 件恒 电 位 仪 选 用 的 各 类 电 器 元 件 ( 如 : IGBT、 MOSFET、 快 恢 复 二 极 管 ) 应 该 为过 电 位 冲 击 和 过 电 流 冲 击 留 有 一 定 的 余 地 , 其 额 定 电 流 至 少 应 为 满 负 荷 输 出 电 流的 125%。 另 外 , 恒 电 位 仪 应 具 有 限 流 保 护 功 能 以 保 护 其 主 要 电 器 元 件 免 受 超 强

电 流 冲 击 。2.4.2 防 雷 击 保 护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直 流 输 出 、 交 流 输 入 、 管 地 电 位 输 入 、 通 讯 接 口 均 应 装 有 有效 的 防 雷 击 保 护 器 , 以 避 免 由 雷 击 引 起 各 路 输 出 元 器 件 的 破 坏 。 防 雷 保 护 具 体 的要 求 应 符 合 GB50057-2010。2.4.3 冷 却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冷 却 形 式 有 如 下 两 种 :a)空 冷 型空 冷 型 恒 电 位 仪 箱 体 的 底 部 和 顶 部 均 应 留 有 透 气 口 , 并 装 有 护 网 以 防 飞 虫 进入 。

b)油 冷 型油 冷 型 恒 电 位 仪 的 所 有 部 件 , 包 括 整 流 器 均 应 置 于 油 罐 中 , 此 油 罐 底 部 装 有挂 钩 以 便 于 维 护 。 油 罐 在 设 计 上 应 允 许 将 油 完 全 充 满 , 并 且 还 可 以 将 油 罐 全 部 排空 。 恒 电 位 仪 在 供 货 时 应 一 次 性 完 全 充 满 冷 却 油 , 冷 却 油 应 符 合 GB13539.1-2015或 等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 恒 电 位 仪 应 装 有 温 度 计 。 温 度 计 刻 度 应 为 摄 氏 度 , 温 度 计 上应 该 有 一 条 红 线 以 表 示 最 大 允 许 油 温 。 推 荐 的 油 高 应 该 标 出 来 。 油 箱 上 应 有 一 个填 满 硅 酸 盐 卷 的 呼 吸 孔 。2.4.4 机 柜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置 于 一 金 属 机 壳 内 ( 为 三 机 合 一 , 即 两 台 恒 电 位 仪 和 一 台 控

制 台 同 在 一 个 机 柜 内 ) , 该 机 柜 的 外 壳 应 该 具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 铁 皮 厚 度 至 少 应 为1.5毫 米 。 置 于 室 内 的 恒 电 位 仪 , 机 壳 的 IP等 级 应 为 IP-42。 机 壳 的 内 表 面 /外表 面 应 进 行 必 要 的 涂 覆 以 防 止 大 气 腐 蚀 。 置 于 室 外 的 恒 电 位 仪 , 机 壳 的 IP等 级应 为 IP-54, 应 该 提 供 防 晒 保 护 设 施 , 并 且 应 该 在 设 计 上 确 保 阳 光 不 能 使 恒 电 位仪 过 热 。 设 备 的 防 护 等 级 为 IP52.机 柜 的 基 本 尺 寸 包 括 机 柜 的 高 度 ( H) 、 底 座 高 度 ( L) 、 机 柜 宽 度 ( B) 和 深度 ( D) 。 参 见 图 1。单 面 机 柜 的 高 度 ( H) 为 2000mm, 底 座 ( L) 100mm, 宽 度 为 800mm, 深 度 为600mm。

图 1 机 柜 基 本 尺 寸 示 意 图( 图 例 为 示 意 图 , 所 有 尺 寸 均 为 不 包 括 侧 壁 厚 度 的 全 体 名 义 尺 寸 )机 柜 颜 色 采 用 浅 灰 色 ( Light grey) , 色 标 为 RAL 7035。 机 柜 底 座 颜 色 采 用黑 色 , 色 标 为 RAL 9004。2.5 附 件 与 配 件4.5.1 保 护 设 施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该 配 有 用 于 与 外 部 输 入 电 源 断 开 的 开 关 。 在 输 入 端 应 该 装 有电 路 中 断 器 , 当 出 现 过 载 或 短 路 时 切 断 电 路 。2.5.2 接 线 柱恒 电 位 仪 的 输 入 、 输 出 端 应 该 为 镀 锡 或 镀 银 的 黄 铜 或 铜 螺 栓 , 并 配 有 螺 母 或

垫 圈 , 其 规 格 应 与 数 据 表 中 所 注 明 电 缆 截 面 相 适 应 。

2.5.3 机 壳 接 地恒 电 位 仪 应 当 配 置 共 用 的 安 全 接 地 接 线 柱 , 并 应 考 虑 为 设 备 配 置 满 足 需 要 的独 立 的 机 壳 接 地 设 施 。2.5.4显 示 与 操 作交 流 恒 电 位 仪 应 装 有 一 块 液 晶 显 示 屏 , 用 于 显 示 以 下 数 据 :— — 直 流 输 出 电 压— — 直 流 输 出 电 流— — 直 流 保 护 电 位— — 给 定 电 位— — 给 定 电 流

— — 报 警 类 型— — 工 作 模 式 ( 恒 电 位 、 恒 电 流 、 断 电 测 试 )— — 运 行 状 态 ( 运 行 、 停 止 )上 述 前 三 项 数 据 显 示 精 度 不 低 于 0.5% ( 相 当 于 0.5 级 精 度 ) , 至 少 为 四 位半 数 字 显 示 方 式 ( 小 数 点 后 不 少 于 二 位 )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的 操 作 应 通 过 薄 膜 按 键 完 成 。 配 置 的 按 键 应 具 有 设 置 “ 恒 电 位 ”及 “ 恒 电 流 ” 工 作 模 式 的 快 捷 键 , 其 他 参 数 ( 包 括 : 断 电 测 试 参 数 、 通 讯 参 数 、报 警 参 数 、 数 据 采 样 及 存 储 参 数 等 ) 通 过 “ 菜 单 ” 键 进 行 设 置 。2.5.5 数 据 储 存恒 电 位 仪 应 能 传 输 并 存 储 本 机 的 运 行 数 据 和 断 电 测 试 数 据 , 这 些 数 据 至 少 包

括 下 列 数 据 :— — 直 流 输 出 电 压 ;— — 直 流 输 出 电 流 ;— — 保 护 电 位 ;— — 给 定 保 护 电 位 ;— — 给 定 输 出 电 流 ( 恒 电 流 模 式 ) ;— — 运 行 模 式 ( 恒 电 位 /恒 电 流 /断 电 测 试 ) ;— — 报 警 及 报 警 类 型 ( 输 出 电 压 超 限 、 输 出 电 流 超 限 、 保 护 电 位 超 限 、 温 度超 限 ) ;

— — 运 行 状 态 ( 停 止 /运 行 ) ;— — 数 据 记 录 时 间 。2.5.6 数 据 传 输如 果 在 数 据 单 中 指 出 的 话 , 下 列 数 据 应 该 通 过 控 制 台 的 远 传 系 统 传 送 出 去 ,并 且 有 些 技 术 参 数 或 工 作 状 态 ( 后 五 项 ) 需 要 能 受 控 。— — 直 流 输 出 电 流 ( I

输 ) ;— — 直 流 输 出 电 压 ( V 输 ) ;— — 管 /地 电 位 ( V 保 ) ;— — 报 警 及 报 警 类 型 ( 输 出 电 压 超 限 、 输 出 电 流 超 限 、 保 护 电 位 超 限 、 温 度超 限 ) ;— — “ 给 定 电 位 ” ;— — “ 给 定 电 流 ”— — 运 行 模 式 ( 恒 电 位 /恒 电 流 /断 电 测 试 ) ;— — 运 行 状 态 ( 停 止 /运 行 ) ;— — 检 测 间 歇 通 /断 状 态 。

以 上 数 据 通 过 仪 器 配 备 的 标 准 通 信 数 据 传 输 接 口 , 采 用 点 对 点 方 式 将 数 据 传输 到 集 控 中 心 。2.5.7 铭 牌机 壳 外 部 应 用 螺 栓 固 定 或 铆 固 一 个 永 久 性 金 属 铭 牌 , 铭 牌 上 至 少 应 包 含 下列 信 息 :a) 制 造 商 名 称 和 厂 址 ;b) 制 造 商 的 系 列 号 或 产 品 的 型 号 和 生 产 日 期 ;c) 输 入 额 定 值 (正 常 电 压 , 电 流 , 额 定 环 境 温 度 );d) 输 出 额 定 值 (电 压 ,电 流 );e) 如 果 是 油 冷 型 (容 量 , 油 的 类 型 和 最 大 温 度 );

f) 恒 电 位 仪 应 装 有 一 块 标 签 , 并 刻 有 闪 电 符 号 和 “ 危 险 电 气 ” 字 样 。2.5.8 其 它恒 电 位 仪 应 该 装 有 正 常 运 行 所 需 的 所 有 配 件 。 其 中 包 括 :a) 接 地 接 线 柱 , 带 有 螺 母 的 螺 栓 , 可 连 接 25 mm2 导 线 ;

b) 抗 凝 结 加 热 器 , 由 ON/OFF 开 关 控 制 ( 如 果 是 油 冷 型 ) 。3 检 查 与 检 测3.1 一 般 要 求3 .1 .1 检 测 应 由 供 货 商 进 行 , 业 主 保 留 派 检 查 员 到 现 场 检 查 的 权 利 。3 .1 .2 所 要 求 进 行 的 检 查 、 核 实 、 检 测 是 应 被 执 行 的 最 低 要 求 。 供 货 商 对 供 货 的全 过 程 负 全 部 责 任 , 并 且 供 货 商 可 以 根 据 自 己 的 步 骤 或 参 考 规 范 中 的 条 款 执 行 其它 检 测 。3 .1 .3 在 检 查 期 间 , 业 主 的 检 查 员 在 现 场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确 保 列 于 技 术 规 书 、 图 纸以 及 其 它 列 于 订 货 单 中 技 术 条 款 的 严 格 执 行 。 供 货 商 应 明 确 产 品 的 质 量 贯 穿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个 环 节 , 供 货 商 的 责 任 不 会 由 于 业 主 检 查 员 的 存 在 而 有 任 何 减 少 。3.2 分 级 检 测3.2.1 类 型 检 测类 型 检 测 应 确 保 恒 电 位 仪 的 类 型 与 参 考 规 范 和 原 设 计 一 致 。 类 型 检 测 应 该在 一 台 恒 电 位 仪 上 进 行 , 或 者 在 一 系 列 完 全 相 同 的 恒 电 位 仪 上 进 行 , 并 且 供 货 商对 这 类 检 测 负 完 全 责 任 。 类 型 检 测 中 相 关 于 安 全 性 ( 对 于 处 于 危 险 区 内 的 设 备 )的 检 测 应 由 经 过 批 准 的 实 验 室 进 行 。 对 于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或 其 它 一 次 性 供 货 的 相 同恒 电 位 仪 的 类 型 检 测 是 否 有 效 ( 例 如 样 机 ) , 是 属 于 业 主 单 独 享 有 的 权 利 , 并 且业 主 保 留 要 求 对 其 它 恒 电 位 仪 进 行 检 测 的 权 力 。 类 型 检 测 内 容 见 表 1。3.2.2 接 受 检 测

接 受 检 测 是 包 括 对 文 件 的 核 实 和 进 行 有 限 的 但 非 常 重 要 的 检 查 和 检 测 , 以确 保 交 流 恒 电 位 仪 与 原 设 计 和 样 机 相 一 致 , 符 合 业 主 的 要 求 , 检 查 材 料 的 选 用 是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以 及 在 装 配 中 有 无 损 坏 等 。 接 受 检 测 要 对 供 货 的 所 有 恒 电 位 仪 进行 。 接 受 检 测 内 容 见 表 。3.3 业 主 的 权 力装 配 期 间 的 检 查 : 业 主 保 留 在 制 造 期 间 的 任 何 时 间 派 自 己 的 检 查 员 到 供 货商 以 及 下 级 供 货 商 现 场 视 察 的 权 利 ,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核 查 该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订 货 合 同或 相 关 文 件 中 的 规 范 和 条 款 的 要 求 。3.4 供 货 商 的 责 任 和 义 务3.4.1 制 造 期 间 业 主 的 检 查

无 论 是 在 供 货 商 或 下 级 供 货 商 的 工 厂 中 , 供 货 商 在 设 备 制 造 供 货 期 内 的 正 常 工 作日 中 都 应 为 业 主 的 检 查 员 安 排 自 由 的 检 查 通 道 。 在 检 查 期 间 供 货 商 应 为 检 查 提 供适 当 的 帮 助 。 当 对 下 级 供 货 商 进 行 检 查 时 , 业 主 的 检 查 员 应 至 少 由 一 名 供 货 商 的代 表 陪 同 。3.4.2 工 作 进 度供 货 商 应 及 时 通 报 工 作 进 度 , 并 提 前 提 醒 业 主 按 计 划 派 代 表 到 场 检 查 。3.4.3 检 测 和 检 查除 非 在 订 货 单 中 特 别 指 出 , 供 货 商 应 负 担 进 行 所 有 类 型 检 测 、 接 受 检 测 和 特别 检 测 的 费 用 。 一 般 地 说 , 所 有 检 查 和 检 测 , 除 了 安 全 类 型 检 测 外 , 都 应 在 装 运之 前 在 制 造 车 间 中 进 行 。 因 此 , 供 货 商 和 下 级 供 货 商 应 确 保 有 合 适 的 设 备 和 组 织 。

如 果 一 个 或 多 个 检 测 不 能 在 制 造 车 间 中 进 行 , 那 么 这 些 检 测 项 目 应 在 投 标 书 中 指出 来 , 并 且 要 尽 量 说 明 这 些 检 测 所 执 行 的 程 序 。 在 检 查 和 检 测 期 间 , 供 货 商 应 为检 查 员 提 供 适 当 的 帮 助 , 以 便 使 他 能 够 进 行 他 的 工 作 。3.4.4 对 下 级 供 货 商 的 材 料 进 行 的 检 查 和 检 测供 货 商 对 下 级 供 货 商 的 检 查 和 检 测 负 有 全 部 负 责 。 在 检 查 期 间 , 业 主 保 留 对下 级 供 货 商 进 行 检 查 的 权 利 。3.4.5 检 测 结 果如 果 一 台 或 几 台 恒 电 位 仪 的 检 查 结 果 无 法 令 人 满 意 , 业 主 保 留 对 一 台 或 全 部设 备 重 新 进 行 检 查 的 权 利 , 包 括 类 型 检 测 。3.4.6 文 件 提 交

在 执 行 检 查 与 检 测 之 前 , 有 关 检 查 与 检 测 的 文 件 应 提 交 业 主 。 在 检 查 与 检 测期 间 ,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给 业 主 的 检 查 员 以 下 文 件 :a) 经 权 威 部 门 检 查 、 检 测 合 格 的 相 关 证 书 和 报 告 , 例 如 , 类 型 检 测 ;b) 经 核 准 的 样 机 的 技 术 文 件 , 包 括 制 造 图 和 尺 寸 图 以 及 照 片 。如 果 证 书 和 资 料 没 有 提 交 给 检 查 员 , 那 么 检 查 员 可 以 不 接 受 恒 电 位 仪 。4. 技 术 资 料4.1 业 主 的 文 件业 主 应 提 供 给 供 货 商 订 货 用 的 技 术 规 格 书 和 最 新 版 的 数 据 表 , 以 及 所 有 的 技术 数 据 , 其 中 包 括 供 货 商 在 投 标 书 中 所 指 明 的 偏 差 以 及 接 受 订 货 单 的 时 间 。 供 货

期 间 , 无 论 何 时 修 改 合 同 中 的 技 术 文 件 , 数 据 表 都 应 被 更 新 。4.2 供 货 商 的 文 件4.2.1 一 般 要 求供 货 商 应 提 供 所 要 求 的 所 有 技 术 文 件 。 这 些 技 术 文 件 均 使 用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官方 语 言 , 并 且 所 用 符 号 应 与 技 术 规 格 书 中 的 要 求 保 持 一 致 。 如 果 没 有 指 定 所 用 符号 , 应 该 使 用 IEC符 号 。4.2.2 需 要 得 到 批 准 的 文 件需 要 得 到 业 主 批 准 的 文 件 包 括 :a) 对 设 计 技 术 规 格 书 和 其 它 合 同 文 件 中 的 参 数 进 行 正 式 核 实 , 例 如 , 设 计和 结 构 的 细 节 , 防 爆 措 施 , 额 定 数 值 和 性 能 ;

b) 对 恒 电 位 仪 性 能 的 核 查 ;c) 与 其 它 不 包 括 在 供 货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的 接 口 部 分 的 批 准 , 例 如 , 供 货 范 围 ,接 线 柱 盒 , 联 结 和 连 接 电 缆 ;d) 质 量 控 制 步 骤 : 业 主 的 批 准 并 不 能 认 为 所 用 的 材 料 符 合 写 在 订 货 单 中 对质 量 、 操 作 、 尺 寸 、 规 范 、 标 准 以 及 其 它 条 款 的 要 求 , 因 为 这 些 责 任 应 完 全 由 供货 商 负 责 。 因 此 , 如 果 是 由 于 业 主 的 原 因 使 得 文 件 在 报 批 的 过 程 中 受 到 延 迟 , 那么 这 不 应 该 成 为 在 设 计 、 材 料 的 采 办 、 施 工 方 面 费 用 增 加 和 /或 延 迟 的 原 因 , 因为 这 类 事 件 并 不 严 格 地 、 直 接 地 取 决 于 报 批 。4.2.3 业 主 所 需 要 的 设 计 文 件 包供 货 商 应 提 供 给 业 主 所 有 所 需 的 文 件 , 其 中 包 括 订 货 单 中 规 定 的 为 业 主 的 设

计 所 准 备 的 文 件 和 为 恒 电 位 仪 安 装 所 准 备 的 文 件 。 另 外 , 供 货 商 在 得 到 订 单 后 应尽 快 将 一 份 在 样 机 上 所 进 行 的 类 型 测 试 证 书 呈 交 业 主 , 进 行 测 试 的 样 机 不 在 供 货范 围 之 内 。 通 常 , 这 些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信 息 。a) 包 括 附 件 在 内 的 设 备 整 体 尺 寸 和 重 量 ;b)正 面 、 侧 面 、 俯 视 图 ;c) 主 设 备 以 及 控 制 、 调 节 、 报 警 和 测 量 设 备 的 单 线 图 ;d) 原 理 图 和 内 部 接 线 图 ;e) 推 荐 所 用 的 备 件 。4.2.4 测 试 文 件

供 货 商 应 在 订 货 单 中 规 定 的 日 期 之 前 , 按 照 业 主 所 要 求 的 方 式 为 其 提 供 与 核查 相 关 的 所 有 文 件 , 其 中 包 括 类 型 检 测 、 接 受 检 测 和 特 殊 检 测 。4.2.5 最 终 的 技 术 文 件除 了 供 货 商 和 下 级 供 货 商 技 术 文 件 外 , 供 货 商 还 应 提 供 最 终 技 术 文 件 , 其中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供 货 商 的 名 称 ;— — 客 户 名 称 ;— — 业 主 所 制 订 的 恒 电 位 仪 设 备 编 号 ;— — 文 件 名 称 ;— — 业 主 订 货 单 中 的 详 细 内 容 。

如 果 最 终 文 件 不 符 合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和 数 据 表 中 的 要 求 , 供 货 商 有 责 对 其 进 行修 改 , 并 在 收 到 业 主 通 知 的 15天 以 内 重 新 将 文 件 传 给 业 主 。 已 被 批 准 的 文 件 和以 前 传 给 业 主 的 文 件 也 是 最 终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最 终 文 件 可 以 分 为 以 下 三 部 分 :— — 设 计 和 安 装 指 南 ;— — 运 行 指 南 ;— — 维 护 指 南 ;“ 设 计 和 安 装 指 南 ” 应 包 括 :— — 设 计 文 件 (包 括 最 终 的 原 理 图 , 接 线 图 );— — 与 类 型 检 测 、 接 受 检 测 以 及 特 殊 检 测 相 关 的 证 书 ;— — 安 装 步 骤 的 描 述 。

安 装 后 进 行 野 外 检 测 步 骤 的 描 述 “ 运 行 指 南 ” 应 包 括 :— — 启 动 步 骤 的 说 明 ;— — 使 用 条 件 的 说 明 。“ 维 护 指 南 ” 应 包 括 :— — 定 期 维 护 指 南 和 定 期 检 查 程 序 ;— — 简 单 故 障 现 象 、 判 断 及 修 复 ;— — 拆 卸 备 用 件 表 中 所 列 附 件 和 配 件 的 方 法 指 南 和 步 骤 ;— — 损 耗 件 和 备 用 件 表 , 同 时 附 有 从 制 造 商 订 货 所 需 的 相 关 信 息 。“ 安 装 、 运 行 、 维 护 指 南 ” 必 须 分 置 于 一 个 或 几 个 标 准 格 式 的 文 件 中 , 每 份

文 件 的 厚 度 不 得 超 过 35毫 米 。 这 些 文 件 应 该 有 一 定 的 保 护 措 施 , 并 且 允 许 插 入或 取 出 其 中 的 某 页 文 件 每 份 文 件 的 封 面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 客 户 名 称 ;— — 安 装 位 置 ( 条 件 ) ;— — 设 备 名 称 ;— — 文 件 名 称 ;— — 此 设 备 的 订 货 单 号 ;— — 供 货 商 名 称 。5 供 货 要 求

5.1 运 输 包 装运 输 包 装 应 符 合 订 货 单 中 以 及 与 订 货 单 上 所 附 其 它 文 件 对 包 装 的 要 求 , 并 且应 考 虑 每 台 恒 电 位 仪 的 特 殊 要 求 。5.2 交 货 方 式交 货 方 式 以 及 交 货 步 骤 应 按 照 合 同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执 行 。如 果 有 样 机 , 并 且 已 经 对 其 进 行 了 类 型 检 测 的 话 , 供 货 商 应 予 以 说 明 。 如 果没 有 进 行 类 型 检 测 的 话 , 供 货 商 有 责 任 对 进 行 供 货 的 一 种 或 几 种 恒 电 位 仪 进 行 此类 检 测 , 并 且 费 用 由 供 货 商 负 责 。表 1- 检 查 与 检 测

序 对 检 查 与 检 测 的 描 述 类 型 检 测 接 受 检 测1 功 率 损 失 ( 检 测 其 效 率 , 见 注 1) ×2 在 所 有 输 出 电 压 下 检 测 满 负 荷 电 流 输 出 情 况 × ×3 运 行 情 况 检 测 : 包 括 效 率 、 控 制 模 式 、 各 路 独 立 调 控 、 数据 传 输 以 及 所 有 附 件 的 运 行 性 能 ( 包 括 tap-changing、 控制 部 件 和 仪 表 ) × ×4 绝 缘 检 测 × ×5 对 油 箱 进 行 压 力 /泄 漏 检 测 ( 见 注 2) × ×

注 1: — — 在 最 大 输 出 电 流 下 进 行 12 小 时 检 测— — 类 型 检 测 包 括 在 25% 、 50%、 75%、 和 100%的 额 定 电 流 下 进 行 检 测 。注 2: — — 检 测 要 在 55kPa(0.55Kg/cm2)的 压 力 下 进 行 24小 时 , 并 且 不 应 有 泄 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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