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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鱼党屡禁不止!男子伪装成钓鱼人非法锚鱼,遭众多网友举报

 小胡渔记 2023-06-14 发布于四川

锚鱼的做法已经被明确定为非法捕捞行为。锚鱼者利用机动船将锚钩拖拽至水域深处,钩刺能够穿透鱼体,从而捕捉鱼类。这种捕捞方式极具毁灭性,不仅会造成鱼类数量急剧下降,也会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平衡。

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的规定,锚鱼属于第九类第32条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与武斗竿一样,会对鱼类资源和珍稀动物如江豚产生重大威胁。它们的使用会加速鱼类数量的减少,影响鱼类的正常生育,造成不可挽回的生态后果。

因此,锚鱼这种捕捞方式已经被明令禁止。任何人利用这种方式捕鱼,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每个人的共同贡献,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

尽管锚钩已经被明令禁止在许多水域使用,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仍有一些人利用这种工具进行生产性捕捞。这些人通常假借钓鱼的名义进行活动,事实上他们的目的完全出于商业利益,规模化生产和贩卖鱼获物。

这些人通常利用锚钩的高捕捞效率,锚到大量鱼类后进行销售牟利。他们的行为严重超出了个人消费的范围,属于生产性捕捞,但却伪装成钓鱼的名义以规避监管。这种做法不仅违法,也加重了渔业资源的消耗。

一些环保志愿者曾举报过这类行为,称他们经常在晚上出动,利用船只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运用锚钩捕鱼,一晚上可以达成高产量,获得较高经济收入。这足以说明他们的目的根本不是普通的钓鱼活动,而是出于商业目的。

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更严厉打击。相关部门不应轻信他们钓鱼的名义,要深入调查其实际行为,一旦发现生产性捕捞的迹象就应严肃处理。

同时,监管力度的加强也是必要的,切断他们的利益链,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这些人的行为才真正是“假钓鱼”,给正常的钓鱼爱好者造成误会,应该受到更广泛舆论的谴责。

据报道,镇江有一人网名“撒西不理”的男子,明目张胆地在网络上发布自己锚鱼的视频,并公开出售渔获牟利。这名男子声称一晚上可以捕获多条大青鱼,其中最大的一条重达15斤,他可以以每斤32元的价格出售,一晚上可以轻易收入上千元。

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个人消费的范围,属于生产性捕捞。但他却故意在视频中给人以钓鱼的印象,试图让这种违法行为合理化。他没有考虑到这种捕捞方式给鱼类资源和河流生态带来的损害,目的仅在于牟利。这种思维极其危险,一旦不受约束很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引起许多人强烈反感,认为这是典型的“假钓鱼”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应该受到严肃处理。事实上,即便他真的假借钓鱼名义,规模化捕捞和出售渔获也已经触犯《渔业法》,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对此展开调查,严惩这名男子的行为,切断其违法获利链条。

类似上述男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假钓鱼”行为。这些人假借钓鱼的名义进行生产性捕捞,实则破坏生态,应该受到严厉惩处。但是,由于外行人难以区分,这些行为常常被归咎于正常的钓鱼爱好者,使得他们背负骂名,这是极其不公平的。

广大钓鱼爱好者从事的只是一种休闲活动,他们会遵守相关规定,钓鱼所得也仅供个人消费。“假钓鱼”者的行为却严重超出此范围,破坏生态环境,加剧鱼类资源消耗,应该被严肃查处。如果不严惩这类行为,管理不严,必然会造成生态破坏,损害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会使得正常钓鱼活动受到更多限制。许多地方由于“假钓鱼”行为泛滥,已经禁止一竿一钩的普通垂钓,这无形中损害了许多钓鱼爱好者的利益。因此,严惩生产性捕捞假借钓鱼行为,维护钓鱼爱好者的权益,也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应该受到更广泛的支持。

“假钓鱼”行为的严惩还可以避免生态破坏在社会蔓延。一旦见到高利润,这些人会不顾一切地捕捞,直至鱼类资源枯竭。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对这类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一经发现就应严处,杜绝这种思维在社会上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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