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四川广汉,男子和女子商议好1000元收费,事后反悔被三人打,悲剧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四川广汉,男子和女子商议好嫖资1000元,完事后,男子只支付给女子900元,女子不服气,私下找来男闺蜜索要,男子被迫支付1100元,等几人离开后,男子报警处理,几人都被拘留。

案发当天,夏某通过线上方式联系到女子曾某,两人商议过后,曾某提出1000元两次服务,夏某同意了。



随后,夏某和曾某到酒店房间开始办事,期间夏某因个人问题无法继续,让场面有些尴尬,曾某没有想到男子有缺陷,只能等着不动。

夏某很快解决,曾某向夏某索要嫖资,夏某认为他没有尽兴,是曾某的技术问题,因此拒绝支付1000元,只给了900元给女方。

曾某想着,夏某不仅没本事,还抠抠搜搜的,不愿意和夏某计较,于是扔下我不要你这100元就离开了,夏某不以为然。

深夜,夏某在酒店之中休息,突然遭遇三人的袭击,将他绑了起来,夏某无法抵抗,只能顺从他们,询问是什么情况。

期间,三人的带头人廖某介绍了他的身份,他是曾某闺蜜的男朋友,听说夏某享受完服务不给钱,于是找上门要求他还钱。

得知是嫖资的问题,夏某心领神会,请求几人放过他,他愿意支付拖欠的一千元,可是廖某表示,数目不是这样算的,要求夏某支付1100元。

廖某解释,曾某和夏某发生关系,应该算是两次费用,一次1000元,只给了900元,还差他们1100元,可是夏某拒绝了。



眼见夏某拒绝这个要求,廖某对夏某实施殴打,另外两个人在一旁看着,不一会儿,夏某被打怕了,愿意给1100元。

然而,夏某并没有多少现金,只能分次支付,先转给廖某400元,接着又在另外的账号之中转了700元给廖某的女友,这才将此事解决。

三人得到钱后,信守承诺地将夏某赶出房间,夏某心想,我不能被这样欺负,一定要报复几人,随后夏某报警,民警迅速介入调查。

经过警方的调查,查出夏某和曾某有MY行为,而另外的三人有抢劫行为,随后将涉案人员都抓捕归案,分开对他们进行审讯。

曾某承认她和闺蜜讲了拖欠一百元的情况,而闺蜜也承认男友为他们出头,可是多出来的1000元是三名男子勒索的,两名女子并不知情。

在审问的过程中,廖某三人承认了对夏某实施殴打行为,并且抢走1100元,法院认定他们构成抢劫罪,另外的夏某和曾某被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 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先,在本案之中廖某三人明知夏某只是拖欠的是100元,可是他们索要的是1100元,由廖某提出的条件,另外两人没有拒绝,就是默认了这个条件,从主观来看,三人已经是构成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在整个过程之中,夏某对这个条件是拒绝的,可是三人分别对夏某实施暴力和威胁,让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不得不多支付1000元,客观上有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三人构成抢劫罪的认定标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院判定三人分别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后,三人都表示不服,有两人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廖某则提出应以非法拘禁定罪。

在法院认定三人为共同犯罪之后,廖某作为邀约人,他的罪行比两人更加严重,期间还对夏某实施殴打行为,犯罪行为更加积极,依法予以重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院考虑到三名被告在被捕后,如实供述自身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轻判,其中廖某的家属将钱款退还给受害者,按照相关法律,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三名被告犯抢劫罪,犯罪事实清晰,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第二被告被判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第三被告被判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曾某和夏某的交易属于违法行为,依法被没收财物1100元,此事到此为止。

谁曾想,夏某因为个人问题,克扣了曾某的100元,害得自己陷入困境之中,损失上千元和被殴打,可想而知有多离谱。

最后,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任何人都应该守规矩,一行有一行的解决方式,切勿采取暴力行为对他人实施勒索和抢劫,否则到头来只是伤害自己。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