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重点是概念的辩证运动以及思维如何通过概念反映现实矛盾。“辩证逻辑”一词是恩格斯首先提出的,并把它与形式逻辑对立起来。 性质辩证逻辑研究思维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这是它的哲学性质。它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并为思维提供规则和方法,这是它的逻辑(广义)性质。辩证逻辑的基本特性是辩证法、认识论与逻辑的三者统一。唯物辩证法以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所以唯物辩证法与辩证逻辑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辩证逻辑与认识论既统一又相区别,它只研究理性思维的辩证运动。辩证逻辑也不同于研究纯形式的逻辑学,因为它从形式与内容相结合并联系思维运动来考察概念、判断、推理等的相互联系及它们运动和发展的规律性。形式逻辑则撇开内容而仅考察推理的形式结构。 历史发展在辩证思维发展的自发阶段,中国、印度和希腊古代哲学家对辩证思维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古希腊哲学家关于辩证思维的研究对辩证逻辑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15世纪下半叶以后,特别是18世纪以后,欧洲科学开始蓬勃发展,人们的思维方式也随之而发生变化,从分门别类的研究方式进展到综合的考察,即辩证思维。 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对辩证思维的研究开始进入自觉阶段。他认为传统逻辑是分析的,而他提出的先验逻辑是综合的。先验逻辑由分析论和辩证论两部分组成,前者是关于知性的学说,后者是关于理性的学说。康德认为,当理性把世界作为整体进行考察时,就会出现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由于他站在二元论的不可知论立场上,就不可能对上述问题给予正确的解决。 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不满足于把逻辑限制在知性阶段上所作的抽象同一的了解,而要求逻辑必须进到理性阶段去把握内在矛盾和多样性的具体同一的整体。他批评康德把范畴看作与内容相脱离的纯粹的主观形式的观点,认为思维形式、逻辑的概念和范畴是有内容的,理性是能够认识真理的。他从逻辑的一般概念、范畴的发展与运动出发总结了思想史。尽管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是唯心主义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之处,但却包含了许多合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科学的辩证逻辑的主要思想来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改造黑格尔哲学的过程中,在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奠定了科学的辩证逻辑的基础。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部实际运用辩证逻辑的著作。 列宁深入论述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的思想,强调辩证逻辑必须建立在对思维的总结上面,并指出辩证逻辑的主要内容在于研究概念的辩证关系。他提出了辩证逻辑的4个基本要求:①“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②“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变化中来观察事物”。③“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④“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第419页) 基本内容辩证逻辑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律、形式、方法以及范畴等。 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在思维中的特殊表现,也是对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 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与其所反映的内容有着密切联系。概念是辩证思维的最基本形式,而辩证思维的其他形式都是概念的进一步展开。概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也是判断、推理形成和运动的过程。原先以不显露的形式包含在概念中的矛盾,在判断中获得了外露和进一步展开。推理是判断内含的矛盾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辩证逻辑的方法是它的基本规律的体现和运用,是再现对象多样性的方法。①归纳与演绎统一的方法。任何认识过程都是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因此归纳与演绎必定相互联系、渗透和转化。这个方法要求人们从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相互联结上来考察对象的内部矛盾及其运动。②分析与综合统一的方法。从揭示对象的内在矛盾,到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分析与综合统一方法的运用过程。③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抽象指对象某方面的本质规定在思维中的反映。具体指思维对对象各方面本质规定的完整的反映。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思维通过把握对象各方面的本质规定及其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从理论上完整地再现对象多样性统一的方法。④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逻辑的过程是历史(包括客观事物的历史及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思维中的概括反映。在安排理论体系的各个概念、范畴的顺序时,应考察对象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反映其内在联系。 辩证逻辑的范畴,如归纳、演绎、分析、综合、抽象、具体等,是辩证思维的基本环节,也是构成辩证逻辑体系的纽带。 研究的现状和意义自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科学辩证逻辑以来,各国学者不断地对它进行探讨。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有学者进行了研究。对它颇具规模的研究,开始于50年代,其中尤以M.M.罗森塔尔的研究最为重要。这时期苏联学者主要依据黑格尔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著作的论述,探讨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辩证逻辑的性质、基本原理等。自60年代以后,随着苏联学术界对自然科学新成果和科学方法论的重视,有些学者如D.P.高尔斯基等开始结合科学方法论来研究辩证逻辑。此外,美国、日本、东欧一些国家也有学者研究辩证逻辑。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人著文介绍辩证逻辑。20世纪50~60年代初,中国开展了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大讨论。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给辩证逻辑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出版了不少系统论述辩证逻辑的专著和教材。许多高校哲学系开设了辩证逻辑的专门课程。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学者日益关注国际辩证逻辑研究的前沿成果,辩证逻辑研究展现出新的活力。当前,中国的辩证逻辑研究主要有以下一些研究方向:①辩证逻辑基本原理研究。②辩证逻辑形式化研究,特别是辩证矛盾的形式化研究。③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比较研究。④范畴理论研究。⑤作为科学方法论的辩证逻辑研究。⑥作为非经典逻辑的辩证逻辑研究。⑦对现代逻辑和逻辑哲学新成果的辩证审视。⑧辩证逻辑的应用研究。⑨辩证逻辑思想史研究。近些年来,辩证逻辑的形式化研究成为国际辩证逻辑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学者桂起权等人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2000年之后,从事计算机人工智能研究的学者开始热情关注并积极投入到辩证逻辑形式化的研究中。 总体而言,与演绎逻辑及归纳逻辑相比,辩证逻辑的理论形态尚不够成熟,一些基本问题尚待进一步探索与澄清。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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