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全境解放后,县境内成建制的国民党武装已被消灭,旧政权已被摧垮,但一些国民党残余武装、隐蔽的敌特和死心踏地的旧乡保人员,以山林湖泽为掩护,对解放区进行疯狂的破坏,梦想国民党卷土重来。据鄂中地委社会部1948年《十二、元、二月份公安保卫工作的报告》反映:京北发生土匪与我内部人员相勾结的拖枪叛变案一起。小阜一带匪特以美人计勾引我区中队负责人,将其打死并拖走枪支。宋河镇敌特利用奸商发假票子,企图扰乱金融秩序。1948年10月以前,京山境内匪患特别严重,“永漋河、多宝湾、彭市、京北小阜一带人心惶惶”。为了清除匪患,京北、京钟、京应、京安应、天京潜县均建立了公安局,一般由县委社会部长兼任公安局长。各区设公安助理员,京山宋河镇还建立了鄂中地区区级集镇中最早的派出所。在清匪斗争中,以政治瓦解为主,军事进剿为辅。在开展政治攻势的同时,县区武装和人民群众一道对股匪围捕追剿。对捕获的股匪成员,执行“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京应县抓获了原国民党皂市镇镇长赵太华,对其进行教育,他主动交出20支步枪。京钟二区(何集、髙集、王集)加强政治宣传,“土匪分队长李兆甲带短枪2支、手榴弹3枚,率匪5名投诚自新。”京北许家泰一带股匪李端悟等7人到区署悔过,认错认罪。“京应四区不到半月,敌方人员及零星土匪向我民主政府悔过登记达百余。”(《江汉日报》1948年10月6日)。据1948年12月16日各县捕获土匪数量统计:京安67名、京应280名、京钟28名。剿匪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京山境内大股土匪已基本消灭。1949年3—8月,在周边地区的各大战役中,不少被打散和逍散的国民党官兵窜于山野之中,境内匪患再起。在京北地区,土匪袭击基层政权组织,抢劫群众财物,还油印散发反动宣传品,扰乱人心。有的甚至杀害农村干部和群众。1949年7月31日,曹武源泉镇附近发现股匪30余人,并有机枪一挺。为了打击土匪的嚣张气焰,彻底清除匪患,县委、县政府确定以杨家集、三阳店、六房咀等地区为重点清剿区。各区乡提出“防匪保乡”“一面生产,一面剿匪”的口号,实行军民联防。在剿匪过程中,控制山冲、垭口和比较边远的单家独户。各区还组织夜晚巡查,使土匪无立足之地。大部分土匪感到走投无路,纷纷弃暗投明,下山缴械投降,争取宽大处理。少数继续作恶的顽匪在清剿中被击毙。8月上旬,中共京山县委召开800人大会,进一步贯彻上级淸匪反霸的指示。会后,各区均建立了剿匪指挥委员会。在边远地区,实行两区或数区联防。县里派一个连与三个区中队在京北地区驻剿,派一个连到南山地区驻剿。县政府还公布了土匪下山缴械投降的具体奖励政策。对在正面战场上俘获遣散回家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京山各级组织均建立严格的登记、监督和汇报制度,加强管束,不使其上山为匪。对罪大恶极,隐蔽下来的坏分子予以逮捕法办。京山县政府先后逮捕法办了日伪保安团副团长吴庭佑、顽宋河乡长左子春、顽区中队长黄鹄、黄彪等15人。据京山县《1949年剿匪成绩统计》:共俘匪138人,缴步枪94支、机枪6挺、手枪37支、撇把子枪43支、电话总机1部、子弹2000余发。至全国解放前夕,京山县境内残匪基本肃清,剿匪斗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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