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这个阶段的孩子开始上幼儿园,孩子的生命活动和各个器官的机能都达到了第一个成熟期,开始探索新的领域,通过抢夺或分享、接触或打人咬人、讲话或骂人等行为去尝试了解人事物,每天重复着这些行为,去实现自己的目的或者幻想,有了目标,并为目标实现而不断的去尝试和努力。 这个时候对异性父母的爱恋情结也开始出现,但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家庭生活和社会行为规范不允许孩子去做违反事物发展规律的行为。 因此,这个阶段的孩子面临的是,他需要不断的去探索和尝试哪些是允许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孩子在探索着自己的人生道路,寻找着自己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 如果在这一阶段孩子的主动探究行为受到鼓励,或者主动感超过了内疚感时,那么孩子就会形成主动性,他就拥有了“目的”的品质,这为他将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础。 埃里克森把目的定义为:"一种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目标的勇气,这种勇气不为幼儿想象的失利、罪疚感和惩罚的恐惧所限制"。 如果大人们嘲笑、挖苦,甚至是辱骂孩子的独创行为和想象力,那么孩子就会渐渐的失去自信心和主动性,就会产生一种罪恶感,这促使他们寻求一种规矩的生活,便倾向于生活在别人为他们安排好的小圈子里。 关注李老师: 小红书:hop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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