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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发票为什么有的能抵扣,有的不能抵扣?该怎么入账?

 weimiao 2023-07-02 发布于安徽

大家都知道,不同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会带来不同的税收影响,也就是业务决定税务。

比如同样是出差费用的专票,有的可以抵扣进项税,有的发票则不能抵扣;同样是吃饭的费用,有的入业务招待费,有的入福利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财务人员一定要进入业务,了解业务,才安全的、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税负!

01

业务决定税务!

同样是出差费用的专票,有的可以抵扣进项税,有的发票则不能抵扣;同样是吃饭的费用,有的入业务招待费,有的入福利费,究竟是为什么呢?

01同样是租赁汽车

若是只租赁车辆不带司机,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

若是既租车也带着司机,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

02同样是住宿费

若是员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若是公司为客户来参会报销的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03同样是在酒店会场开会

若是酒店方只是提供会议场地但是没有配套服务的,属于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

若是酒店方既提供会议场地又提供配套服务的,属于会议展览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

其中的配套服务,包括制作桌签、横幅、上茶、茶歇等。

04同样是吃饭的费用

招待客户入业务招待费、自己员工聚餐入福利费、员工出差的产生的入差旅费、一般会议吃饭入会议费、促销展销入宣传费。

05同样是酒店的外卖

若是外购了直接出售的外卖,属于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

若是酒店进行了生产加工的外卖,属于餐饮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

06同样是出租建筑设备

若是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但没有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

若是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

07同样是出租库房

若是仅仅是出租库房但没有配备仓库保管人员的,属于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5%或者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9%;

若出租库房并配备仓库保管人员的,属于仓储服务,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3%或者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6%。

总结来说:

看似相同,其业务实质是不同的,相同的是“物”,不相同的是“人”,每一项业务,有人没人,大不相同;是什么身份的“人”,也不相同。

类似的例子还有,甲公司给张某发了1万元,张某是员工,这1万元是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张某是股东,这1万元是股息,不能税前扣除。

所以无论是财务人员报税,还是税务人员查账,都需要追本溯源,搞清业务实质,不同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会带来不同的税收影响。

02

哪些可以抵扣进项?

该怎么入账?

前面说了,不同的业务性质会影响税收,也会影响抵扣进项。

最常用的差旅费由于出差的目的、业务性质、报销人员等不同,入账也是不一样的,一起看下:

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

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和“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两个会计科目。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

对于差旅费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可直接税前扣除的

对于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的是“管理费用——董事会经费”;销售部门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计入“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对于这些费用支出,税法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在票据等方面符合规定就可以直接扣除。

2、需要计入资产计税基础,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1)通过“制造费用”计入存货的

比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业又不放心受托加工方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发生的差旅费应先计入“制造费用”,而后按规定计入存货的成本(计税基础)。

(2)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的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应先计入“在建工程”,然后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税基础)。

(3)通过“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而发生的差旅费。属于费用化支出的,在当期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属于资本化支出的,按规定的进入“无形资产”计税基础。

(4)其他按规定应计入资产成本(计税基础)的。

3、只能限额扣除的

(1)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范畴的

企业为达到宣传的作用,邀请消费者或客户到公司参观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2)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的

企业因交际应酬等发生的差旅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3)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

企业报销的属于员工福利性质或福利部门人员出差费用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税法规定限额扣除。

最后注意:

会计记账时,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需要附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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