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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155)正音书院

 书柜茶室 2023-07-07 发布于湖南

正音书院,所谓“正音”就是矫正语音。清初闽方言区的福建郡县和粤方言区的广东地区都设有正音书院。规定二省乡试举子须用官话词语,不许用方言词语。学政面试考生,听不懂,不会说官话的童子不能考秀才。

清雍正年间在福建、广东两省设立的北京语音训练班,由当地驻防的旗人任教。这种训练班的设置,是由于雍正六年(1728)下了一个谕旨,说:“每引见大小臣工,凡陈奏履历之时,惟有闽广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认为这些官员“赴任他省,又安能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晓乎?官民上下语言不通,必使胥吏从中代为传递,于是添设假借,百病丛生,而事理之贻误多矣。”

因此谕令“福建、广东两省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有司及教官,遍为传示,多方训导,务使语言明白,使人通晓,不得仍前习为乡音。”于是两省所属府州县都设立“正音书院”,招秀才举人学习京音(北京语音)。这种训练班到清代中叶逐渐停办。办的时间最长的是福建省的邵武县。

直到现在,从邵武到浙西江山一带还通行一种官话,就是当时办“正音书院”的结果。广东省在清道光十六年(1836)出版莎彝等著的《正音咀华》,梁作辑的序中说:“恭读上谕,谆谆以闽广为念,务期谐声会意,娴习语言。”可见那时广东还在奉行这个谕旨。举办“正音书院”是封建时代统一官方语言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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