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婚礼车队到达现场后,新娘突然提出要88000元下车礼!可新郎好话说尽,新娘就是不下车。没想到新郎见此情景,一没吵二没闹,直接摔上车门告诉新娘:这个婚我不结了。 那天,阳光明媚,新娘在家人的陪伴下走进了婚车,她的好闺蜜也陪伴在她的身旁,两人相视而笑,一起坐了进去。 新娘在车厢内,心情也很激动,只见她身着一袭中式礼服,红唇微启,眼神中透着甜蜜,还带着一丝期待。 闺蜜坐在她身边,突然聊起了彩礼的话题。 新郎和新娘的家庭条件都不错,婚车也是豪车,而且新娘也是一身珠光宝气。 俩人顺着这个话题,闺蜜突然提到男方要给下车礼的事。 她对新娘说:“你一定要男方拿下车礼,男人如果轻易得到就不会珍惜,这种事我是深有体会的。” 新娘闻听此言微微一愣,思索片刻后,她觉得闺蜜说的有道理,于是她问道:“那下车礼应该要多少才好呢?” 闺蜜略加思考,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她说:“咱们也不多要,给个8.8万元表示一下就行了,而且这个数字也吉利,我有一个朋友就因为没有要下车礼,所以婚后的生活也不太幸福,老公也不珍惜她。” 新娘有些犹豫,因为她知道,她和新郎早已领过结婚证了,现在只是补办婚礼,做个答谢而已。 新娘把头转向窗外,望着远处的风景,心中有一股莫名的矛盾。 到了地点后,新郎打开车门,见新娘久久不愿下车,他察觉到一丝不对,他劝慰道:“咱们先结婚,把婚礼办了,有什么事之后再说。” 但是,闺蜜的话早已经在新娘的心里扎下了根。 新娘相信了闺蜜的话,她觉得下车礼是男方对自己的珍视和尊重的象征,必须要拿到手才行。 于是,她坚定地回答道:“你得拿出8.8万元的下车礼,否则就不下车。” 新郎对新娘的要求感到很无奈,一时间也很难拿出这么多钱。 于是就急切地央求新娘,希望她能够体谅一下,他劝说到:“我们办完婚礼再给你好不好,现在我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 新郎已经搭好了台阶,他希望新娘可以在这一刻顺坡下驴,可结果令他措手不及。 新娘竟然执意不肯妥协,她还表示,都是我闺蜜告诉的,她说如果不给钱,就代表男人不珍惜自己。 新郎听了这话也很火大,但他强忍着又劝说了很久,可新娘依旧不为所动。 新郎忍无可忍,于是就大声说道:“你闺蜜的话就听,我的话就不听,那你和你闺蜜结婚去吧。” 随着这句话的落下,他重重地摔上车门,转身离去了。 这突发的一幕让整个婚礼氛围沉重了许多,新娘则愣在了原地。 【律师点评】 无论是彩礼还是下车礼,本是婚姻中的一种传统习俗,这些表面的光环并不能代表婚姻的质量,因为婚姻需要的是理解和包容,而不是物质的堆砌。 彩礼要得越多,男方就会越重视,这只是为贪婪找借口,不能和是否相爱划等号。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婚姻的幸福来自于真挚的爱与相互理解,而不是金钱的多寡。 事情发生后,有网友认为,这个新娘也太过分了吧!要88000元的下车礼,结婚本来是个很喜庆的事,怎么变成了金钱交换呢? 还有网友觉得,这个新娘太被动了,完全被她的闺蜜所左右,下车礼这些本来就是传统习俗,本该注重个人的价值而她却忽略了应有的尊重。 还有网友说,防火防盗防闺蜜,真是一点都不假,有多少人都毁在了闺蜜手上。 在生活中,彩礼、下车礼等传统习俗一直备受关注,可婚姻并不应该仅仅建立在金钱上,而是基于相爱、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让我们共同探讨一下本案,或许您可以从中学到一些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本案中,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也不能以婚姻为由索取财物,而闺蜜的行为却恰恰违背了这种精神,有这样的闺蜜,真替新娘捏一把汗。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具体到本案,新郎和新娘已经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应该互相关爱,互相尊重,而新娘听取闺蜜的建议不给下车礼就不下车,这种行为注定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婚姻不应该以金钱作为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准,相亲相爱、相互理解才是婚姻的基石。 无论是彩礼还是下车礼,都应该建立在理性和互惠的基础上,而不是追求物质上的利益,只有摒弃贪婪和功利心态,才能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您对下车礼的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关注@普法宣传课 用案例讲述生活,品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微头条创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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