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袁州录事参军王某曾经审理判决了一个盗贼,案件已经审判完了,却遇到大赦。盗贼本应被赦免,但王某认为盗贼罪大恶极,罪行不可饶恕,便先将盗贼杀了后再宣读赦令。 这件事过了不久,王某有事要到新喻去,县里的一个姓冯的门客,邀请王某到他家去喝酒。王某第二天去冯家,晚上便住在了附近的一个僧院里。 当天晚上,王某早早就寝了。到了半夜时分,王某睡的迷迷糊糊,突然看见处死的盗贼走到床前,对他说:“我的罪行确实应当处死,但是已经遇到大赦,你为何敢隐匿皇命而杀我呢?现在我已经向冥司申冤,我的冤屈可以昭雪了。你明日不是去冯家吗?不去也可以。”盗贼说完就不见了。 到了第二天,王某到冯某家赴宴。大家刚开始喝酒,王某突然就莫名的死了。(出《稽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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