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宠物经济正迅猛发展,国家对相关产品的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随着《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宠物产品的合规空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填补。本文整理了宠物食品合规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01、宠物食品 宠物食品定义: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也称为宠物食品。宠物食品分类: 02、宠物食品原辅料合规 宠物食品所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并遵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 03、宠物食品标签合规 宠物食品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宠物饲料产品的标签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标示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标准等信息。
04、宠物食品卫生合规 宠物食品产品的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的要求,项目涉及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真菌毒素、天然植物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 05、宠物食品进口合规 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除宠物零食),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进口登记证。海关总署对首次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风险分析,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出口宠物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重点审查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根据风险分析或者回顾性审查结果,制定调整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宠物饲料。禁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进口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同时,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另外分装,拆包,或者对产品再加工这种都是不合规的,从国外进口在国内分装这就属于违规行为。 06、宠物食品相关法规框架
参考来源:《宠物饲料管理办法》、ZM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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