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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境外物资适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吗?

 招标网 2023-07-22 发布于黑龙江

Question 

境内央企招标人为境外项目采购的境外物资(货物并不进入中国境内)适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吗?如果是对外承包工程中标了,涉及的物资还需要再招标吗?

Answer

在境内进行国际招标,适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对外承包工程中标后,总包范围内的物资不需要再次招标,但总承包人自愿进行招标的除外。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人根据采购机电产品的条件和要求,在全球范围内以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行为”。因此,判断招标项目是否适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依据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发生的地点,如果招标投标活动发生在境内,则适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此外,通过竞标承揽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对于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除非暂估价部分达到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否则不再需要重复进行招标,但是总承包人也可以自愿进行招标。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3年第2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平台对文章进行删除。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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