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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债务人履行提示”,解决自动履行难

 红发橙子 2023-07-23 发布于天津

上期内容:“庭”有一老,如有一宝

看到题目你大概会奇怪,听说过执行难,怎么还有自动履行难?

今天下午,一位当事人给我打电话,听完他自报家门,我回想了一下对他说,你是某件案子的被告吧?案子不是已经审结了吗,怎么还给我打电话?这位当事人说,案子确实是审结了,我也服判,我想依照判决把钱打给原告,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把钱给他啊。于是我把原告的电话给了他,没多久这位被告再次打来电话,说原告不接他的电话,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履行。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有时候即便被告联系到了原告,原告也告知了自己的账户,被告依然顾虑重重,觉得就这么把钱打给原告,事后原告不承认怎么办?

出于这种考虑,很多被告干脆把钱打到了法院的账户,觉得还是把钱给法院更保险。殊不知这种做法给法院出了大难题,很多当事人打款时没有备注详细信息,甚至打款的账户都不是案件当事人本人的账户,法院的案款账户每天涌进来大量的款项,根本无从分辨这些钱的用途。这些钱就这么躺在了账上,既增加了法院的负担,也影响了当事人的权益。院里要求民事法官必须每天关注本院账户的信息,及时将本人相关的款项领走,并且多次组织专项活动清理这些款项,很多时候法官工作繁忙,这项工作严重牵扯了法官的精力,而且少数款项即便法官尽了很大的努力,依然查不清该把钱发给谁,成了“呆账”。

即便是当事人注明了详尽的信息,依然也是难题,之前在家事审判庭工作时这方面的感触非常深。很多家事案件,原、被告之间积怨已久,几乎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我就遇到一件抚养费纠纷,判决生效后,被告每月都把抚养费打到法院的账户来,让法院转交给原告。这种做法无形中给法院增加了很多的工作,但是与被告沟通,被告置之不理我行我素,你又拿他没办法,直到现在离开家事审判庭了,依旧会按月收到这位当事人的打款,如影随形。

还有的案子,被告把钱打到了法院的账户,因为没有及时被识别和认领,不知情的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部门又将款项从被告账户划扣了一回,被告一怒之下将审判法官也一并投诉,真是祸从天降。

类似的事困扰了我好久,后来我看新闻说很多法院实行了一案一账户制度,心里特别高兴,觉得这下有希望解决了。结果再仔细一看,报道中的一案一账户制度主要针对立案阶段诉讼费的缴纳以及执行案件中执行款的缴纳,与民事案件自动履行问题并不相关。

如何解决呢?

2022年2月8日的《人民法院报》第4版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广州法院发出“判决书债务人自动履行提示”》,讲的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判决书债务人自动履行提示”,即在民事判决书中增设自动履行提示,收到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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