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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情境式”阅读指导方案

 一中大语文 2023-07-24 发布于福建

《乡土中国》是高中语文课程中“整本书阅读与探讨”学习任务群的必读教材。《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出的学术著作整本书阅读的“学习目标与内容”是:“通读全书,勾画圈点;梳理全书大纲小目及其关联,做出全书内容提要;把握书中的重要观点和作品的价值取向。阅读与探讨本书相关的资料,了解本书的学术思想及学术价值。通过反复阅读和思考,探究本书的语特点和论述逻辑。”普通高中《语文》(必修上册)第五单元为“整本书阅读——《乡土中国》”。单元导语中提出:“阅读《乡土中国》,要注意理解书中的关键概念,把握全书的逻辑思路,了解这本书的学术价值;学会根据阅读目的选择阅读方法,积累阅读学术著作的经验。”参照以上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阅读能力,在寒假阅读活动中,明确了四项任务:抓住核心概念,理解作者观点;分析整体框架,把握知识体系;关注“问题”,学以致用;拓展阅读,知人论世。

乡土本色与文学寻“根”

情境设置:    补充阅读当代作家李锐的作品《锄》。    本文主人公六安爷说“我不是锄地,我是过瘾”。在作品中,“锄”已不作为村民们谋生的手段了,为什么六安爷仍坚持去“锄地”?作者通过六安爷的坚持,想传递什么主题?请结合《乡土中国》第一章“乡土本色”,试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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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解释了土地对于中华民族的特别含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是我们名族赖以生存的土壤,同时,与土地有关的一切,也构成了特有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记忆,深深地烙进了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里。

在李锐的笔下,在大地上劳作是一种“瘾”,即劳动者的精神需要,这是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对土地深深的眷恋;然而随着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结束,耕种的意义只剩下“过瘾”,令人叹惋又发人深思。《锄》写出了农民在失去土地和失去世世代代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后的茫然、创痛的心理状态。

《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与“农村寒门贵子”现象

情境设置:

补充阅读《中科院黄国平博士论文致谢原文》。    问题:费孝通在《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土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代间的经验了。所以,中国的乡土社会,从基层上看,不需要文字。然而,中科院黄博士成长在中国一个贫穷的农村,从他的求学经历能看出,是读书使得这位寒门学子改变了自身的命运。那么,黄博士的求学经历和费孝通的观点是否存在矛盾?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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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题,一定要厘清一个重要概念:文字下乡。文字下乡,指的是在基层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个熟悉的面对面的交流社群里,乡民之间的交流工具。由于乡土社会的不流通性造就乡民间特有的熟悉性,他们的交流方式可以不需要借助语言,甚至只是一个眼神就可以达到“眉目传情”的交流目的。而黄博士作为寒门学子的求学经历,他寻求的不是交流工具,而是在学得文化知识。文化和文字,一个是知识积累,一个是交流工具,两者不能等同。另外,两个话题的社会环境存在差异。文字下乡,特指在保持不流通的乡土性社会中,是否需要文字作为交流工具;而黄博士通过知识改变命运,是农村孩子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为走出乡土社会,从而学习人类文明的成果,进而成功融入现代社会的途径。

《礼治秩序》与《秋菊打官司》

情境设置:    欣赏电影《秋菊打官司》。    问题:秋菊打官司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是要个说法,请结合《礼治秩序》,分析一下秋菊心里的说法是什么?这个说法对贫困的秋菊而言,竟然比赔偿更重要,为什么?在秋菊依法打赢官司,村长受到法律制裁时,为什么秋菊又后悔了,竟要为村长说情,除了村长帮助过自己的恩情,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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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梳理一下概念:

1、礼治秩序: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礼治”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约束而主动服于成规。乡土社会里,乡民已经习惯了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而对于“传统”(即“礼”)有敬畏之感。

2、以“礼”为准则(乡土社会):规则先于人而存在。行为者从小熟习。长期的教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乡里所谓调解是一种教育过程。

3、以法律为准绳(现代都市社会):国家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法官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并不教化人。法律不是固定的规则,一定得随着时间而改变其内容。

4、教化性的权力: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教化权力决定乡土社会相互对待的态度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亲子关系、师生关系等,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费孝通将之命名为“长老统治”。) 

其次对秋菊行为的解读:

1、秋菊不要经济赔偿,屡次上告的目的是要一个说法:村长踢伤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他要向秋菊一家道歉。2、为什么这个说法对贫困的秋菊而言,竟然比经济赔偿更重要呢?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乡民已经习惯了必须以“礼”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所以秋菊的在心中对于“传统”(即“礼”)有敬畏之感。在她看来,村长打了人,还挺横,这不仅仅是欺负秋菊一家,更是不讲“礼”(理),秋菊认为必须要让村长当众认错,这样才能维护“礼”。3、为什么最后法律判决下来,替秋菊惩治了村长,秋菊反而后悔了,要替村长说情呢?这里有个前提,村长在秋菊难产的危难之际,发动村民救了秋菊母子的命。这在秋菊看来,村长对她有救命之恩,同时村长在两家有纠纷的时候,能不计个人恩怨,他的行为是合“礼”的,符合乡土社会“长老统治”的特点,能让秋菊打心底里佩服。而法律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法官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并不教化人。在秋菊眼里,法律并不能惩恶扬善,它破坏了“礼治秩序”所以她要为村长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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