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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中回忆录:(35)关于新疆问题的谈判(下)

 兰州家长 2023-07-25 发布于甘肃

1946年3月初,我和周恩来先生、马歇尔将军,在整军方案签订之后,坐飞机视察各地双方军队。

途经北平,突然接到外交部急电,说苏联驻华大使馆米参事在2月28日到该部声称,接到伊宁苏联领事报告,伊宁人民代表问张部长何时能来迪化,如最近期间不能来迪化,他们将认为谈判已陷破裂,所有业已签字的条款一概无效。

从此电看,伊方是在发急了,但是,当时国内和平问题尚未告一段落,我怎能又去新疆?可是踌躇再三,又不能不急其所急,终于在4月4日飞到迪化。

在飞迪化前,我已被任命为国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辕主任(直辖甘、宁、青、新四省)兼理新疆省主席。

这其中,还有一个经过,就是在抗战胜利后,我原定派往东北组织东北行辕,当时,国共两党关系紧张,国内和平是中心关键,我只想为国内和平尽一点力量,而东北可以兼顾全局,又是当时国共两党、中苏两国问题的一个症结所在,我是愿意去的,连人选部署都作了初步考虑,忽然因伊宁问题又改派我往西北,我就不能不答应。

但是,我只愿充行辕主任不想兼理新疆省主席,并且还提出邵力子先生和蒋经国二人请蒋考虑选择,蒋未允,我最后不得不同意兼理。

所以这次到新疆,不仅是中央的代表,又是地方负责的军政长官。

张治中回忆录:(35)关于新疆问题的谈判(下)

新疆古代城池遗址旧照(1943年) 图片来自网络

4月4日到迪化,第二天,我即接见伊方代表,他们首先对我奉派兼理新疆省主席表示欢迎,并对中央表示感谢。

然后,我们开始商谈附文(二)军队改编问题,他们要求提供一份国军兵团和步兵团的编制,再提具体数字和材料,我答应了。

在谈到省府组织问题时,他们表示,来迪化前,并不知我已兼任省主席,预定名单需加改动,过几天才能提出来。

最后又说,伊宁群众要求把上次暂时搁置的第十二、十三、十四条再提出来商谈,经过我恳切说明和郑重拒绝之后,他们才表示,不愿为这三条而影响整个问题的解决,没有再坚持下去。

4月7日第二次接见他们,继续商谈附文(二)问题,他们提出具体要求为:

喀什和伊宁两地都是骑步兵各一团,阿克苏、库车、焉耆、迪化、乌苏、承化、塔城兵各一团,绥定、惠远两县骑兵共一团,额敏步兵一团,合计骑兵十团,步兵三团,共约两万一千人。

其中,喀什、阿克苏、库车、焉耆、迪化等处,都不是事变区域,而且数字超过附文(二)所规定的骑兵两团、保安大队三队之数甚大。

我和他们反复说明,指出不但人民对此庞大军队不堪负担,而且事实上,也无此需要,何况国军正大量裁减,你们怎能大肆扩充?

我郑重表示,对此过分要求殊出意外,未便考虑。他们说,这是伊宁群众交给他们的,他们须得向伊宁请示,始能答复,又问我能不能提示可能准许之具体数字。

我说,最大限度把三个保安大队改为三个团,或三个尽属骑兵团,或两骑一步,改编后,只分驻事变之三区。

他们又问,其他各区能否准许组织民族部队?我说:如地方治安确实需要,将来省府改组后,再提出研究。

由于他们所提要求数字太大,距离太远,一时是谈不下去的,所以,先作了好多次的侧面商谈,到13日才再次接见他们。

这次他们说,最多只能负责减少三个团,再多减群众就不答应了,十三团减三团,还有十个团。

最后,他们说了实话,如果在新国军和民族军数字对等的话,那即使减少者到三个团以下也未尝不可,当时我认为,这是有损国家主权的要求,我说我绝对不能考虑。

到了这个地步,我看这种情况问题会僵持下去,于是就找中间人出来,进行疏通。

4月15日,我约苏联领事谈话,我表示,最多只能给他们四个团,而他表示,四个团少些,希望能进一步,并愿意以折中的数字,劝他们接受。

他还说,为中国政府着想,即使增加少数部队也没有多大关系,如果因此争持不下,以致影响全盘问题,就未免可惜。

当时,我还是表面坚持四个团为最大限度,伹内心已在考虑,可否再予增加一两个团。

这几天内,我多次派人从侧面和苏联代总领事叶谢也夫谈话(新任总领事萨维列也夫也到迪化来了),叶表示,对方的要求绝不能少于六个团。

我心里就想:如准编六个团,也只能三团是国军,另三团是省保安队,而且,要在一年之后,裁减为国军两个团和三个保安大队,以符合政府所规定的数字。

我把这个意见告诉苏领,他表示同意,但须与伊方商量才能答复,苏领还说,伊方一再要求把驻地扩张到三区以外,这是我不能考虑的。

4月20日,我又一次接见了伊方代表,谈了几个小时无结果。

21日,他们说伊宁来电,叫他们的首席代表拉合木江回伊宁汇报,我同意了,在拉合木江起飞之前,再次接见他们,并坚决表示,改编为国军三团、保安三团是最大最后的让步,还要求他:

(1)希望迅速回到迪化签字;(2)提出省委名单以便着手改组省府。

拉合木江很快就从伊宁回来,4月26日,我又接见了他们,他们仍然坚持十个团,并且把已经被打消的喀什、阿克苏组织民族部队问题也重新提了出来,表示一定要在南疆回教徒占多数的地区,组织民族军队。

至此,我严词加以拒绝,并且动了一点感情。当时,三位代表中阿合买提江最年轻,约三十一二岁,但他是历次会议中的发言人,是实际负责者。

我对他说:我是快六十岁的人了,和你的年龄几乎相差一倍,如再这样长期争论下去,很不适宜,我想,建议中央另派年轻的人来和你谈吧。

我还说,我是负了和平的使命来的,自信对和平已尽了最大的努力,负责到最大限度,如果和平不能获得,我只有引咎辞职,离开迪化了!

我的语气相当重,他们一再表示,伊宁人民对张部长是充分拥护,但是,人民的要求如果得不到相当的满足,问题也不容易解决。

这样,问题就僵下来了,正面商谈已成为无此必要,只好从事侧面活动了。

就这样,一直拖延到5月1日晚上,我约叶领事见面,他说,对方传过话来,可以减为七个团,但迪化、喀什须各驻一团,并声言,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不能接受,他就无能为力了,不便再居调停人地位了。

这一下,局势有愈趋困难复杂的情势,这中间,是否由于受到其他问题的影响呢?

我怀疑,苏领的态度是受了南京亲美反苏反共高潮的影响,因为,当时东北和中共两大问题显示出尖锐的现象,这是否也牵涉到新疆问题的解决呢?

因此,我向蒋建议,专派一人到莫斯科作一次商谈,斯大林曾表示过,新疆并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我的判断认为,苏联是愿意调停新疆局面使能和平解决的,如果能够得到苏联最高当局的助力,我相信,一定有利于新疆问题的解决。电报发了,但蒋始终无答复。

5月3日,伊方代表又提出:

(1)编军为步三团骑四团共七个团,其中喀什、阿克苏、迪化各驻一团;

(2)设置指挥官,由伊方保荐,并兼任本省最高军事指挥机关的副主官;

(3)国军不开驻事变之三区;

(4)以前提出的(十三)(十四)两条“取消政治警察”及“各地警察由当地人民充任之”作成记录,至要求国军撤回的(十三)条,则改为应缩减至1944年1月以前在新军队的数额。

至此,问题越来越多,条件越来越苛刻,真不知何日才方得协议,而内陆烽火频传,情势紧张,全面和平已受到威胁,我当时的心境是陷于极度的苦恼、焦急与忧虑状态中。

张治中回忆录:(35)关于新疆问题的谈判(下)

新疆天山牧群旧照(1943年) 图片来自网络

在这几天内,我和新到任的苏联领事萨维列也夫也曾两度会见,对伊方代表亦多次派人和他们谈话,比较上周有所进步,僵局似有打开的征象。

我又订出一个对案,其要点是:(甲)军队数字仍以六团为限,步骑各半,内国军和保安部队各三个团,但附带两条件:其一,保留一年内,仍须缩编的提议;其二,编成国军的三个团,一年后须听从调遣。

(乙)以上六团驻地以事变三区为限,但(1)油田矿区须由中央军负责保护;(2)国境守备须由中央军负责办理。

(丙)准予设置伊、塔、阿三区部队指挥官,秉承新疆警备总司令和省保安司令的命令指挥节制六个团,并给予省保安副司令的头衔。

这个对案的主旨在于:(1)军队数字不增加;(2)坚决拒绝驻兵迪化、喀什、阿克苏的要求;(3)设指挥官是让步。

这个对案提出来后,通过侧面疏通,我在5月11日接见伊方代表,他们表示大体接受,但仍有若干细节问题需待协商,希望在几天内整理文字后,即可签字。

不过,在他们所谓“若干细节”和“文字整理”当中,仍然陆续发生许多新问题,真是波澜迭起,枝节丛生。

例如:(1)编为国军的三个团一年后听候调遣一节,坚不接受;

(2)保留一年后六团缩编一节,不肯列入条文,亦拒绝作成记录;(3)同意驻地限于三区,但须规定中央军亦不能进驻三区,几经争论才打消;

(4)反对三区的油田矿区由中央军保护,对由政府组设矿警保护一节,亦仅允作口头声明;

(5)国境守备由中央军负责,最后始勉表同意;

(6)伊方要求指挥官名义为:伊塔阿“民族”部队指挥官,我允称为三区“新编”部队指挥官,几经争持,同意将“民族”“新编”字样同时删去,改为伊塔阿三区部队指挥官;

(7)要求指挥官兼新疆警备副总司令,后同意兼省保安副司令,但不要“头衔”字样;

(8)编为国军的三团,我已同意照驻新国军待遇,但又要求武器装备须与驻新国军一律由中央补给,此点争执甚力,最后表示无立即要求之意,加“将来”二字。

以上是较大的争执,其他细节和文字整理,尚不胜列举,甚至一字一句的争持,亦费了大量的时间。

在十多天中,不仅舌敝唇焦,并且常陷僵局,一直到5月22日深夜,才算将附文(二)的文字整理完毕,由双方派人签订草案,全文如下:

附文(二)

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局部事变人民代表依据本年一月二日所签订之《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第十条关于事变区域内之参加部队重新改编问题,双方商得同意,补充规定如左:

(一)参加事变之各民族部队,参照国军编制,编成骑兵三个团、步兵三个团,总人数以一万一千名至一万二千名为限。此六个团中,两个骑兵团、一个步兵团为国军,两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为本省保安部队。

(二)政府准伊宁方面就当地回教徒中保荐一人派为伊宁、塔城、阿山三区部队指挥官,指挥节制以上六个团,该指挥官应遵照西北行营核定之编制,组织指挥部。该指挥官应服从新疆警备总司令及全省保安司令之命令,并由政府派该指挥官兼任全省保安副司令。

(三)以上六个团之驻扎地点,以伊宁、塔城、阿山三区为限。该三区之治安,由政府责成只准由该指挥官所受辖之六个团负责维持。国境之守备,由中央担任边防之军队负责,其办法参照事变以前之办法办理。

(四)自该指挥官派定之后,政府准其协商会同迅将阿克苏、喀什两区之保安部队改编,其补充办法,均由当地回教徒人民补充之。

(五)该六团之待遇、供应及其将来之武器装备,其三个国军团,准按照驻新国军之规章及标准办理,由中央补给之;其三个保安团,按照本省保安部队之规章及标准办理,由省政府拨交保安司令部补给之。

(六)参加事变之各民族部队之改编事宜,由该指挥官对政府负责办理,此项部队编成六个团以后之驻扎地点,应分别呈请新疆警备总司令及全省保安司令核定之。该六个团之人马武器实数分别呈报警备总司令及全省保安司令备查。

中央政府代表 张治中

人民代表 拉合木江 ·沙比尔哈吉

阿不都哈依尔 ·吐烈

阿合买提江喀司莫夫

在附文(二)之外,并附两项谈话记录:

(一)政府将自动撤销警务处(伊方称政治警察)问题;

(二)全省警察选用当地人民充任问题。至伊方原要求撤驻新国军一点,已允完全打消。

在附文(二)草案签订之后,他们表示还要回伊宁请示,两三天内,就可以回来正式签字。

同时,在5月21日,他们就已经把参加省府的八个人的名单提出,但对厅处长的分配,说要回伊宁请示才能决定。

6月4日,他们再次回到迪化来,正式提出了省府名单。七区方面的名单亦略有更动,例如:

(1)七区产生的副主席原预定在喀什的阿不都克立木买合素木,但他因年老,曾被盛世才拘禁迪化七年,深具戒心,不愿到迪化,仅允以省府名义仍住喀什,我们不便相强,于是,在当地人士中选拔学识优良,思想进步,比较富有祖国观念而又为各族所推重的人物,就是包尔汉来兼任副主席;

(2)穆罕默德 ·伊敏原定任教育厅长,后因伊方提赛福鼎为教育厅长,所以,伊敏改为建设厅长;(3)原定艾沙兼副秘书长,现在以粗通汉文,又与包尔汉有关系的哈萨克青年萨力士充任,艾沙专任委员。

6月6日,附文(二)正式签字,就是和平解决伊宁事变问题的工作全部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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