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岳公资交国土拍告[2023] 04号 根据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 YCP-202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岳府复[2023]33号)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受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YCP-202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土地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 四、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7日 9:00 时至2023年8月15日下午 16:00 时止,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凭借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并下载拍卖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公司/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到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中,且必须足额缴纳),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等活动(详见《广安市土地矿产竞买人员操作手册》)。 七、2023年8月16日上午 10 时00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申请人于2023年8月16日 9:00-9:30到拍卖现场签到并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其它事项: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2,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临广岳大道3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停车泊位要求:机动车停车位≥0.6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且全部位于地下,须符合《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非机动车停车位≥0.8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须符合《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 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2023〕12号)执行。 (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印发〈岳池县关于贯彻省市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面提速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方案〉的通知》(岳府规〔2023〕3号),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50%,第二期在15个月内全部缴清;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9〕33号)进行确权登记。 (七)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八)为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好城东商业综合体,将YCP—2023—4、5、6号地块整体规划,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否则不能参与竞买: (1)竞买人在全国正常运营不少于3个商业综合体、每个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报名时须提供上述项目不动产权证。 (2)与符合条件(1)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须提供该企业所经营的商业综合体不动产权证,同时提供与该企业的合作协议。 (3)符合条件(1)企业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股权比例不低于67%),须提供母公司所经营的商业综合体不动产权证,同时提供其与母公司的关联证明、母公司对土地使用权拍卖条件和项目完成建设担保的承诺书。 有购买意向的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经岳池县商务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土地竞买。 (九)城东商业综合体(即YCP—2023—4、5、6号地块)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万平方米),且整体自持年限不低于15年,自持年限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起计算,自持期满后,集中商业不得分割销售。集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4.15亿元(含集中商业分摊的土地成本,不含商铺入住装修资金;以土地出让人或竞得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为准),如未达到最低投资额,竞得人须按照实际投资额与最低投资额的差额标准,在项目审计报告出具后3个月内向土地出让方补齐最低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并收归岳池县财政(由土地出让方转入岳池县财政账户)。竞得人须确保集中商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验收并保证经营总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因土地出让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期限可顺延。建成的集中商业必须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岳池首店不少于30家,大型超市不少于1家,影院不少于1家。 (十)城东商业综合体遵循“商业优先”的建设时序,根据整体规划,在达到预售条件的前提下,集中商业封顶前,可取得总体住宅20%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集中商业封顶后至开业运营前,最高可取得总体住宅70%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集中商业达到经营总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后,可取得总体住宅100%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资金及城东商业综合体融资资金必须全部进入预售监管账户,在集中商业达到经营总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前,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城东商业综合体建设。 (十一)城东商业综合体(即YCP—2023—4、5、6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向土地出让方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否则,视为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出让活动终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在集中商业达到经营总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前,须确保银行保函在有效期限内。集中商业在约定期限内竣工并经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后,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期限竣工验收合格的,竞得方应按履约保证金的50%向土地出让方支付违约金,土地出让方有权从竞得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转入岳池县财政账户。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经营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并经岳池县商务局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后,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期限达到经营面积95%以上开业运营并验收合格的,竞得方应按履约保证金的50%向土地出让方支付违约金,土地出让方有权从竞得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转入岳池县财政账户。 (十二)供地方式:将YCP—2023—4、5、6号地块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①报名竞买单宗地块不足3家,则取消该宗地的公开出让。②若竞买人同时参加YCP—2023—4、5、6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达到3家(含3家)以上,则YCP—2023—4、5、6三地块实行整体竞价(整体竞价起拍价为三块单宗地起拍价之和,保底价为三块单宗地保底价之和),终止YCP—2023—4、5、6三地块的单宗竞价。 九、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变更公告,请竞买人自行关注。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地 址: 九龙镇迎宾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3号楼 咨询电话:0826-5680295 、5680275 网 址:http://ggzy./ 出让人: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岳池县九龙大街244号 联系电话:0826-5241297 服务平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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