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603685)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网上路演将于2023年8月7日(周一)15:00-16:3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董事长:何文健先生 控股股东:丁闵先生 总经理:魏一骥先生 财务总监:钱浩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敏女士 独立董事:邓茂林先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肖海光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注册资本16900万元,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685),是细分行业唯一一家主板上市公司。 公司旗下拥有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印度)、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完成了集研发、生产、贸易为一体的价值链打造。 公司一直专注于照明结构件行业,是中国照明电器行业优秀供应商企业。产品以LED照明散热件系列、照明用印制电路板系列、灯头系列、灯具金属件系列为主,产品遍布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并远销亚洲、欧洲、美洲等,拥有1000多家客户,总体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类产品中位居首位。公司与飞利浦、欧司朗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3年5月7 日,晨丰科技与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麒麟新能持有的通辽金麒麟100%股权和辽宁金麒麟100%股权,国盛销售持有的国盛电力100%股权和广星配售电51%股权,华诺新能源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广星发电100%股权和东山新能源公司100%股权。结合标的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双方协商后预估上述标的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不高于3.6 亿元,本次交易最终金额将以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 2023年6月15日,晨丰科技与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标的股权最终出售价格、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等进行了补充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辽金麒麟100%股权、辽宁金麒麟100%股权、国盛电力100%股权、广星配售电85%股权(广星配售电已履行了减资程序,减资完成后,国盛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广星配售电的股权由51%变更为85%)、旺天新能源100%股权、广星发电100%股权和东山新能源100%股权,上述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拟收购六家标的公司对应股权评估价值为36,105.14万元。上述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标的股权对应账面价值为13,585.04万元,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格相比标的股权对应账面价值增值22,414.96万元,增值率为165.00%。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山新能源暂未开展经营活动,其账面净资产为0,故未对其进行评估,其交易作价为0 元。本次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36,000万元系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作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承诺,标的公司(指七家标的公司合计,下同)于未来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3,300万元、4,900万元。在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六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之“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约定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买上述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明确,到2030年,我国新增能源需求将主要依靠新能源满足。国家推出多项政策促进能源改革,推动新能源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看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前景,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而计划布局新能源领域业务。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通过本次收购能够加快公司发展新业务。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根据交易双方初步评估,标的公司未来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有所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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