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①。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②。 【注释】①必操几杖句:几杖是养老之具,“必操几杖以从之”,是为了表示尊敬长辈。 ②长者问三句:按《曲礼下》云:“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与此三句有相通之处,皆是礼尚谦让之意。 【译文】 和长辈商议事情,一定要随身带着几杖去。长辈有所问,如果不先谦让一番而回答,就不合乎礼的规定。 10、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①,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②。 【注释】①凊(qìng):凉。 ②丑夷:犹言“侪辈”。丑的繁体字是“醜”,而“醜”乃“侍”的借字。祷和夷都有平辈之意。《孝经·纪孝行章》:“在丑不争。” 【译文】 凡是作子女的都应做到冬天让父母过得温暖,夏天让父母过得凉爽,晚上替他们铺床安枕,早晨向他们问候请安。与平辈相处,不可发生争执。 11、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①,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②,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③。此孝子之行也。 【注释】①夫为人子者二句:这两句放在这里显得与上下文很不协调。万斯大《礼记偶笺》说,此二句下“当有阙文”。郑玄对这二句的解释是:“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如果接受车马之赐,就有尊荣超过其父之嫌,故不受。王引之则认为“赐与予同义”。三泛指其多。《坊记》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注:“车马,家物之重者。”与此同意。万斯大亦有此说。今译文从王、万二氏。又《檀弓上》云:“未仕者不敢税人,如税人则以父兄之命。”税,谓以物遗人。所以译文加上“可以父亲的名义。” ②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如果将此句与上文“在丑夷不争”衔接,文义方觉贯通。又按《周礼·大司徒》,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本是一些大小不等的各级行政单位。这里是本乡本土之意。 ③见父之执四句:郑玄云:“敬父同志如事父。” 【译文】 凡是做儿子的,可以以父亲的名义将某些财物送人,把一般财物赠人,还可以商量,但绝对不能赠送车马。所以本乡本土都称赞他的孝顺,兄弟亲戚都称赞他的善良,同僚们都称赞他的敬爱兄长,同志们都称赞他的对人厚道,和他有来往的人也都称赞他的诚实可靠。见到父亲的同志,若不叫上前就不敢上前,若不叫退下就不敢退下,若不间,不敢首先发话。就像对待父亲一般。这样做才算是孝子的行为。 12、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①;所游必有常②,所学必有业③;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④。 【注释】①出必告二句:这两句是互文,当理解为“出必面告,反必面告”。所以郑玄说:“告、面同耳。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色安否。” ②所游必有常:与《论语·里仁》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同义。方,常也。说是去甲地,就不可去乙地,以免父母悬念。 ③业:木板,可以记事。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周颂·有瞽》:“至弟子之言学业、请业,皆谓书所问于板,以备遗忘。盖弟子之有业板,犹人臣之有笏。” ④群居五人二句:古代席地而坐,一席只容四人,五人中之年长者独居一席,也是敬长之意。 【译文】 作儿子的,出行之前一定要当面禀告父母,回到家里也要这样。出游必须有一定的去处。学习一定要有备忘的记事簿。平常讲话不可在自称中带有“老”字。对于年长自己一倍的人,应当待之如父;对于年长十岁的人,应当待之如兄;对于年长五岁的人,虽可以并肩而行,但仍须略微退后。平辈五人同居一处,应让年长者另坐一席。 13、为人子者,居不主奥①,坐不中席②,行不中道③,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④,祭祀不为尸⑤。听于无声,视于无形⑥。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⑦。孝子不服暗⑧,不登危,惧辱亲也。父母存,不许友以死⑨;不有私财。 【注释】①奥:古代室中西南隅谓之奥。因为西南隅最为深隐,故谓之奥。奥是尊者平时所居之处,人子卑,当避开。 ②坐不中席:孔颖达云:“共坐则席端为上,独坐则席中为尊,故卑者坐不得居中也。” ③行不中道:孔颖达说,古代道路分左右中,尊者走道中,故人子不得中道而行。于鬯则认为此“道”是庭中之道,不是户外之道。 ④食(sì)飨:这是指以酒食宴请宾客。概:量,限量。孔氏云:“待宾馔具,事由尊者所裁,而子不得辄预限量多少也。” ⑤祭祀不为尸:宗庙之内尸最尊。尸,依礼要用所祭者之孙来充当。父在而子为尸,其父参加祭祀,则子将尊临其父,为人子者心不安,故避不为尸。 ⑥听于无声二句:《祭义》云:“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是不待父母有所表示即已揣知其意,这就是“听于无声,视于无形。” ⑦不登高四句:郑玄云:“为其近危、辱也。”登高临深是近危,苟訾苟笑是近辱。 ⑧服:事,行事。之所以“不服暗”,孔颖达云:“一则为猝有非常,二则为暗中行事,好生物嫌。” ⑨父母存二句:孔颖达云:“若父母存,许友报仇而死,是忘亲也。亲亡则得许友报仇。” 【译文】作儿子的,家居不可占据室内的西南隅,不可坐在席的中间位置,不可走在路的当中,不可立在门的当中。遇有宴请宾客的事,如何招待,自有家长裁决,不可自作主张;举行祭祀的时候,不可充当尸的角色。要时刻留心父母的意旨,先意承欢,不要等到父母发话或指使才办。不要登高,不要临深。不随便诋毁他人,不随便嘻笑。孝子不在冥暗之中做事,不行险以侥幸,怕给双亲带来不善教子的恶名。双亲健在,不应承诺为朋友报仇、卖命,也不应有私财。 14、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①。孤子当室②,冠衣不纯采。 【注释】①纯(zhǔn):镶边。 ②孤子:幼而丧父曰孤。据《深衣》,如果双亲健在,“衣纯以青”;如果是孤子,衣纯以素。 【译文】 当儿子的,如果双亲健在,戴的帽,穿的衣,不可用素色镶边(因为那样有点像丧服)。主持家事的孤子,戴的帽,穿的衣,可用素色而不用彩色镶边,以此表达其持久的哀思。 15、幼子常视毋逛①,童子不衣裘裳②,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③,则掩口而对④。 【注释】①幼子常视毋逛:孔颖达举例说:“曾子儿啼,妻云:'儿莫啼,吾当与汝杀豕。’儿闻辄止。妻后向曾子说之,曾子曰:'勿教儿欺。’即杀豕食儿。”视,今之“示”字。 ②童子句:郑玄说,童子不穿裘,是因为“裘太温,消阴气”;童子不穿裳,是因为穿裳干活不方便。 ③负剑辟咡(pi er僻贰)诏之:孔颖达云:“负,谓置儿背上也。剑,谓挟于胁下如带剑也。辟,倾也。咡,口旁也。诏,告也。长者或若负儿之时而与之语,当倾头以告之也。不正向之,令气不触儿也,亦令儿见长者所为而习之也。” ④则掩口而对:这是儿童模仿长者“辟咡诏之”的行为。掩口也是为了避免口臭袭人。 【译文】 切记不可给儿童做出说谎话的榜样。儿童不宜穿皮衣和裙子。儿童立必正向一方,不得作出歪头听人讲话的样子。如果长辈要拉着儿童的手走路,儿童就应双手捧着长辈的手。长辈在或背或抱小儿时应当倾头与语,小儿也应该掩口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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