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突然被公安(jing cha)带走了,家属很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容易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事,不要慌张。 如果公安来抓人的时候,家属刚好在场,可以向警察询问人被带走的原因(拘传?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留置?),是否有相关证件(拘留通知书、拘传通知书……),如果是司法拘留,拘留多长时间,涉嫌的罪名是什么,人被带到哪里去,是否能留下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等等。 如果家属当时不在场,是后面接到了公安的通知,让去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那就按照公安机关的指示,去相应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去的时候问清楚上述的几个问题。
上面列举了几个人被带走的原因,下面具体展开讲一下。主要按时间,分成两大类,不超过24小时的以及超过24小时的。 1、不超过24小时的。 一般是传唤、拘传,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复杂,需要拘留、逮捕措施的,最多不超过24小时。 简单来说,传唤就是让被传唤人过去配合调查,做的笔录是“询问笔录”,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被传唤人也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 而拘传,则是强制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做的笔录是“讯问笔录”, 2、超过24小时的。 - 可能是行政拘留。比如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够不上刑事犯罪,但是能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不高于15天的拘留。这种是有期限的,到时间了就会放人。 - 可能是司法拘留。针对“老赖”,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的“老赖”,司法机关可以进行司法拘留。 - 可能是刑事拘留。这个是刑事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一般无小事,也不是挺几天就能完事的,家属需要认真对待。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超过37天还没放出来的,基本上就是批准逮捕了。 如果家人被带走时,家属没在场,也没接到电话和任何通知,家属可以根据自己平时对家人了解的情况,做个初步判断。如果超过24小时,甚至48小时,还没接到任何通知,家人也没回来,可以去公安机关查询一下相关情况。重要的是,问清楚文章开头就列出来的几个问题。
为什么要让家属搞清楚这几个问题呢?因为这几个问题,是关系到下一步家属可以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的关键。 - 被带走的原因 如果不是拘传或者刑事拘留,可能事情并不大,关几天也许就出来了。 但是如果是拘传和刑事拘留,就需要重视起来。刑事拘留自不用说,那是刑事强制措施,人身自由被限制,人也被羁押在看守所,是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拘传虽然不超过24小时,但是现实中,不少嫌疑人是先被拘传,再被拘留的。 弄清楚原因,是判断事情严重程度的一个基础标准。 - 涉嫌罪名 刑事犯罪,就研究两件事,定罪+量刑。构不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名的犯罪?如何量刑? 从涉嫌的罪名可以初步判断涉嫌的是重罪还是轻罪,有没有社会危害性,有没有缓刑的可能性,能不能做取保候审,量刑大概几年。 家属对涉嫌罪名背后隐藏的信息可能并不了解,但是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打算为家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话,这个涉嫌的罪名就是律师展开工作的第一个需要了解的信息。 - 人在哪里 家人被带走了,家属自然会关心家人被带到哪里去,人在哪?能不能见面?能不能吃饱穿暖?有没有钱花? 家属关心人在哪,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家人的生活,送个衣服存点钱什么的。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家属是不能跟被羁押的人见面的,但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在家属的委托下,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从嫌疑人的口中了解案情,了解他的生活情况,并且进行相关的辩护工作。 - 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 人刚被带走,案件还处于侦查期,办案人员一般不愿意透露除涉嫌罪名外的更多案件信息。但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知晓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可以方便沟通。
- 十分不建议托人找关系! 法治社会了,这种有人说有关系能把人捞出来的99%都是骗子。 不少家属听信了,钱花出去不少,人也没捞出来,才幡然醒悟要找律师,可能已经错过最佳辩护时机。 - 有条件的可以委托律师。 刑辩律师能做的事情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书、阅卷、出庭辩护等等。 刑事案件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是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如果前期工作做得到位,是能够看到显而易见的效果的。 哪怕家属不愿意或者经济条件所限没法委托律师全程,也建议至少在刑事拘留期间,委托律师会见一下家人,了解一下嫌疑人这方的情况,安抚一下情绪,听听嫌疑人的想法。 毕竟在嫌疑人这个角度看来,如果突然被带走拘留了,家属不管不问,也会有点寒心。可能家属在外面着急上火做了不少努力,但是里面的人不知道。为了让里面的人安心,至少也要委托律师哪怕进行一次会见呢。 - 不要轻易放弃。 就算家人可能真的构成犯罪,也不要就甩手不管,让法院该咋判就咋判。 问题的关键是,刑事定罪,诉辩双方是个对抗的过程,或者是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哪怕的确构成犯罪了,也可以尽量争取更轻的量刑。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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