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周易“元亨利贞”:甲骨文改写认知,难怪我们难以读懂周易

 百家杂评 2023-09-01 发布于江苏

《易经》史载为商末姬昌所作,一共六十四卦,第一卦是乾卦,卦象是天,卦辞为“元亨利贞”。除了乾卦,“元亨利贞”组合在全文多次出现。

《周易》包括《易经》与《易传》,其中《易传》是春秋战国时期阐述《易经》的经典著作,最早的注释版,对“元亨利贞”的解释为:“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此后,历朝历代大儒也有不少解读,比如唐代孔颖达解释为:“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

近代周易大家高亨指出:“元亨利贞”多次出现,贯穿易经全文,因此如果不能正确解读之义,“则全书莫能通晓”。但问题是,古人对“元亨利贞”的解读版本众多,那么哪一个才是正确的,或者说真相到底是什么?甲骨文出土之后,改写了传统认知,如此也就难怪易经难以读懂,古代出现众多解读版本了。

元之义为大

按照传统解释,元或为始、或为“善之长”等,但如此解释的话,如何解读易经中的“元吉”、“元夫”、“元亨”等?

甲骨文中的元字,像头部突出、侧立的人形,本义应是人头。由于头部居于人体最高处,因此可以引申为首要、第一、本源、根本、开始等意思。但这些引申义中,无疑还包含了“大”的意思。

如果以“大”之意,去解读易经中的“元X”,那么显然更能说得通。比如,上文谈到的“元吉”就是“大吉”,“元夫”是“大夫”,“元亨”是“大亨”。

其实,古人对尚书、礼记中的一些元字,就解读为“大”。比如,尚书中的“今我即命于元龟”,就解读为“大龟”;礼记中的“一有元良”,东汉郑玄认为“元,大也”。

因此,近代高亨、李镜池等学者,认为易经中的元就是大之意,其中高亨认为“周易元字初义为大。”

亨之义为祀

起初,享字与亨字是同一个字,《正字通·亠部》中说“亨,即古享字”,但先有享、后有亨(初义为“蒸煮食物”,比如“狡兔死,猎狗亨”)。因此,想要破解亨的意思,就要考证享字意思。

甲骨文中的享字(享古字写作“亯”,见上图),与“高”比较相似,上部像建在台上的房屋,下部像一祭器或祭器内盛着祭品。对此,近代易经大家高亨认为“像所献食器之形,本义为献物以祭”,即享是古人在宗庙举行祭祀时献物以祭。

其实,周代古书中也是这一解读,比如《逸周书·谥法》记载“享,祀也”,《广雅·释言》记载“亯,祀也”,《尚书·盘庚上》记载“兹予大享于先王”等等。

因此,易经中的“亨”为举行亨祀,所谓“元亨”就是举行大享之祭,“小亨”就是小享之祭。

利之义为利

按照传统解读,易经中的利为“义之和也”或“和”等,似乎与直接的“利益”关系不大。但以甲骨文与古代文献来看,易经中的利更应该解释为“利益之利”。

首先,以古代文献来看,基本都将“利”解释为利益、方便、快、好处、顺应、锋利等意思。

其次,甲骨文中的利字,左边为禾,字形像成熟的庄稼,右边为刀,有割之意思,两相会意,就是刀割庄稼,获得粮食之利,或者暗含刀之锋利。

除此之外,以《易经》“无攸利”、“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无不利”、“利某事某人某方”等来看,显然更应该解读为“利益之利”。

贞之义为占

如果说对于元、亨、利,古人解读尚还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对“周易之贞”的解读,则几乎丧失了本义。

近代甲骨文出土后,学者们发现卜问的甲骨文上,往往都有一个“贞”字,比如纣王时的“癸酉卜,贞,多妣献小臣卅、小妾卅于帚”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甲骨文卜问辞上基本都有“贞”字。

“贞”如此频繁出现的原因,在于贞的意思为“卜问”,甲骨文主要是卜辞,商王向鬼神询问吉凶的,因此其中自然频繁会有“贞”。如此来看,易经中常见“贞凶”、“贞吉”、“贞厉”、“可贞”、“不可贞”、“贞某事或某事贞”、“利贞”、“利某贞”等等,自然就应该是占卜之意。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贞”本义是占卜、卜问之意,故而在甲骨文中把占卜之人称为贞人,又因为古人认为能与鬼神沟通的贞人品行端正,所以“贞”字就被引申为言行一致、端正之意。

因此,元为大、亨为祀、利为好、贞为占,“元亨利贞”之意,就是如果占卜得到此卦,那么就应该举行大享之祭。甲骨文记载,商王武丁有一次举行大祭,一次杀死500人牲等,或许“大享之祭”就是向祖先奉献超量的血食。

据此,古人将元亨利贞解读为其他意思,那么还能正确解读易经吗?显然不太可能。但问题是,古代无数大儒学究天人,为何会作出错误解读?

李硕在《翦商》中有一个判断,认为商朝重人祭,周公反对人祭,“敬鬼神而远之”,于是周公后来将人祭文化禁毁,导致这种祭祀文化几乎断绝,而孔子提倡仁爱,也反对人祭。在这种情况下,相传儒门编撰的《易传》故意掩盖了商朝人祭文化,故意曲解“元亨利贞”,而后世儒家独大,或许由此导致“元亨利贞”的真相继续被有意或无意的掩盖。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